千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十二五”残疾人民生保障成就喜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2月25日,全国残联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条件大幅度改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脱贫成效显著,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国城乡共有1105.6万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15.5万残疾人被集中供养和五保供养;1617.8万残疾人(次)从两项补贴制度中受益;282.8万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2180万城乡残疾居民参加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70%;建设并运营托养服务机构5917个,为67.3万残疾人(次)提供机构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次)达到255.7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1.2%;资助学龄前残疾儿童及高中、大学阶段残疾青少年超过10万人;共有4048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城镇在业残疾人430.2万人,农村在业残疾人1678万人;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55.7万,培训残疾人175.1万;多种方式扶持913万残疾人发展生产、就业增收。506万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为43.8万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36万贫困残疾人免费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制度全面落地后将直接惠及2000万人次残疾人。同时,还明确了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政府代缴政策,一些地方扩大了资助范围,提高了资助标准,一些地方实现了重度残疾人提前享受养老待遇。教育部、民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可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首次明确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大学生、中职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金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明确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相关土地、税收、价格、金融等支持性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托养服务。
“十二五”期间,特殊教育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促进了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的提升和特殊教育质量的提高。“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正式实施,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1182所特教学校,基本实现3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教学校。62所特殊高等师范院校、残疾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扩大了培养培训规模。有关部门建立了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和通报制度。《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颁布实施,扫平了残疾学生参加高考的障碍。
“十二五”期间,中组部、人社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就落实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法律规定作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国家税总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通过财税、金融、用地优惠等扶持措施,确立了辅助性就业这一新型就业形式,拓展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渠道,保障了他们的就业权利。建立了就业年龄段1500余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提供精准服务和制定政策扶持奠定基础。依托各级各类职业培训院校,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挂牌成立了一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优势,开通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颁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使各类用人单位承担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从2010年开始的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组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共有7634名盲人通过考试,获得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盲人按摩人员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十二五”期间,农村残疾人扶贫脱贫工作进一步纳入国家全面实现小康战略和新一轮扶贫脱贫攻坚战。国办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工作给予重点强调和政策保障。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扶贫考核机制、社会帮扶、资金扶持、金融扶持、危房改造等各角度提出加强残疾人精准脱贫的意见。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使大批贫困残疾人受益。
“十二五”残疾人民生保障的成就是令人欣喜的,但同时也应看到,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困难仍十分突出,残疾人群体数量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有关数据显示,全国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还有10多万,城乡持证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仅为43%,农村贫困残疾人达到960万,住在危房中的残疾人户尚有76万,托养服务受益率不足10%,仍有22%的残疾人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些数据真实反映了残疾人基本状况与全面小康的差距。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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