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正文

“互联网+双创”代表了国家层面的战略意图

作者:贾康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04 23:27:21

摘要:作为互联网金融支撑的股权众筹在创新领域有巨大的不确定性,也有很多不同角度的观察,因此必须有改革的智慧。股权众筹和互联网的对接,要借助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大潮,从发展角度切入鼓励创新,同时理性推进规范形成。

“互联网+双创”代表了国家层面的战略意图

作为互联网金融支撑的股权众筹在创新领域有巨大的不确定性,也有很多不同角度的观察,因此必须有改革的智慧。股权众筹和互联网的对接,要借助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大潮,从发展角度切入鼓励创新,同时理性推进规范形成。

第三次产业革命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文本里,总理正面肯定了“互联网+”之下的创业创新,后来又跟方方面面的人谈论到他怎样在网上体验购物,又和中关村创业园区的年轻人一起喝咖啡。这一系列动作表示的态度,就是要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从“互联网+”到“双创”的逻辑联结,显然代表了国家层面的战略意图。我认为,这个战略意图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30多年来我们坚定不移贯彻的邓小平勾画的三步走实现伟大复兴的目标。“互联网+”,就是要在这种背景下大踏步跟上现在,而必须把握的战略事项。

这样一个“互联网+”的概念,从学者的角度来说,我愿意把它阐释为对接人类社会第三次产业革命大潮的重要概念。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基本特征就是新经济时代的信息革命,信息革命的代表就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不断更新换代,进行种种技术创新就是表现。这种革命性的力量越来越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影响我们所有的行业、企业、投资者和经济社会生活领域各个具体的单元。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存量激发、打碎重构的机制,我认为这就是一个以“互联网+”为背景的更广阔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支撑第三次产业革命为背景的供给机制创新。

我们看到,“互联网+”所带来的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领域,和我们的众筹业务有内在的联系,天然地和国家现代化治理存在着内在联通,明显有供需互动的创新特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调了从草根层面,从社会最底层都要赋予创业创新的机会,从而营造大量机制。我们并不否定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作用,政府的调控总是需要的,但现在的主导趋向应该是借助“互联网+”,把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众筹和互联网+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整个国家形成的客观发展、升级换代、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在一起。最后落实到总书记那句话,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与风险

另外我还要强调一下,我们要处理好在机遇挑战并存的局面下,怎么样在“互联网+”和它关联的双创中间处理好发展和规范的关系。

“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是具有一系列广阔前景的,但同时创新和风险这一对矛盾无时不在,如影随形。任何的经济运行都有风险,创新更有风险。硅谷的经验我们不用多说,中国自己本土上我有一个体会。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刚开始有互联网,就在北京,我们财政科研所的办公地点是在万寿路附近,靠近公主坟,公主坟当时环岛中间已经有写字楼。在这个写字楼里,我到过在互联网方面积极创业创新的公司,当时说起来很有品牌效应,但是若干年后,这些公司大部分已经销声匿迹,在它旁边更多的是像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和马云作为企业家的辉煌成功,但是很少有人回忆,马云成功背后的失败案例,而这些案例非常有价值。这些失败者未必倾家荡产,现在的有限责任,还可能给他留下最后一个再发展的基地,在这个基地上有史玉柱这样东山再起的先例,但是我们毋庸讳言,这里有很多风险。

同时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在“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在贯彻过程中间,国家的公权力体系怎么样看待“互联网+”所伴随的风险。比如有人指出,互联网金融概念出来后,互联网金融的P2P平台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案例,有些直接出现了一些骗子,坑蒙拐骗的案例。这个情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像有些官方的很有影响的人士,比如央行的领导,比较早的时候正面肯定,绝对不会把互联网金融掐死,希望在互联网发展中形成一些必要的制度约束,但是就是在央行的领导有这样一个很鲜明的态度之后,我注意到很快在一个著名的论坛上,又有一系列的官员轮番发言,实际上那个论坛里给出的声音是,大家都在强调风险很大,这种风险不是创业成功失败的风险,就是跟坑蒙拐骗相关联的,就是要从严管,早早管住。

我们现在看到官方对它进行综合的处理,给出了一些文件依据,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已经在规范方面形成一个初步的,算是中国法规体系里的正式文本的文字依据。刚开始文件在很多方面的考虑肯定还是不周到的,还是粗糙的,但是有比没有强,而且基本精神我注意到了,虽然我看到有些属于在业界里看来偏于严格的规定,但毕竟给出了创业创新的导向和政策意图里鼓励之意。

“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实践

创业和风险这个关联词,从哲理上思考就是发展和规范这两个关键词,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间反复被探讨的。在现在的“互联网+”概念之下,我们有必要继续再作一番相关的讨论。最终简要地说,我们显然在创业创新过程中,要有弹性空间。很多的新生事物是找不到明确依据的,要观察,要允许在试错的过程中间把一些正确的东西形成共识以后,争取发展起来;同时,要有对风险的观察后需要跟上的规范措施,特别是我们不能出现经受不起的系统性风险。

所以,一个是发展中规范,一个是规范中发展,这两个角度各有道理,但是要打开一个新局面,应该放在前置位置的,是发展中规范,就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先鼓励创新,先让这样一个创新过程形成它的态势,然后我们可以在发展中、在看准的地方推出规范发展的条件性约束。在这种约束常规的情况下,一开始是红头文件,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上升为条例和法律。再经过若干年的创新和实践发展以后,中国就会出现一个关于互联网对接上的各个方面的具体领域的法规和互联网金融的法律。

“互联网+”这个概念引发的,以及和互联网对接创新的高层级的法律条款,在开始的时候,不能拿来照猫画虎地操作,这就束缚了所有创新者的手脚。

我们今天特别强调的股权投资众筹对接的交流机制,实际上就是从宏观到微观层面的创业创新之间,需要我们进一步凝聚共识的概念。中国社会带有现代的特征,当然要有法制和民主,但我特别看重的是依托于法制和民主的共和。如果光强调法制,白纸黑字就理解为法制了,一个个文本摆在这儿,但制度的低水平就是“刀制”,真正的现代制度是“水治”。我们现在真正需求的法制水平,是通过规范选择形成所有的公共权利,是由公众意愿集合而成。但民主如果简单理解为少数服从多数,一定会成为倒向多数人的暴政,所以一定要形成共同发展的包容机制,哪怕是少数的利益取向,他们的诉求也应该能够得到表达。要形成不同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才是走向共和、寻求互利共赢的时代,而我认为“互联网+”就是这样的实践。

大家如果按照互联网思维,不是简单的竞争中谁胜出谁失败的问题,而是走向共赢,大家一起寻求互助,走向共存的发展。

(作者为著名财经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