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压力抵消减税动力 营改增:收尾之年难收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原计划年内全面铺开的“营改增”或将推迟完成计划。
“现在已经10月了,原本应该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还只是部分试点, 今年内很难完成收官的目标。”在10月24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15周年论坛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事实上,8月2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报告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时,措辞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此前的“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变成了“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10月23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再次表示,营改增剩下的还有四大行业,这些方案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之后将会推出。
“难啃的都是硬骨头。”楼继伟这样感慨。
分析人士认为,原定今年收官的“营改增”,可能要推迟至明年甚至更远。
地方的算盘
按此前国务院公布的改革计划,今年年末,“营改增”将全面推开,正式迎来收官之战。
然而,从2012年1月1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到两年以后的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才全面进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也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但此后的1年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始终没有新进展。
数据显示,这四大行业涉及到纳税人的户数是已试点行业的两倍,年营业税税额达到1.6万亿,是营业税收入来源的大头。
财政部税政司曾表示,剩下四个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尤其是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增值税制度设计是国际难题。营改增的改革方案设计需十分慎重,既要统筹增值税中性原则与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又要兼顾税制的统一性与各行业的特殊性,还要处理营改增的减税与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剩下的四大行业,想要在短期内完成营改增任务确实都有不小的难度。比如房地产行业,由于经营过程过于复杂,如果不改变现有的征税办法,将很难推进房地产的营改增工作。此外,如金融行业,由于业态太多,业务太复杂,单单是处理各种各样的票据就将是一项巨大工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年底想完成营改增根本不切实际。
但最棘手的,实际上是政府自身的动力有所下降。营改增是一个减税措施,当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对财政收入会造成冲击。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全面营改增的减税额度有望达到9000亿元。就是说,政府每年会失去相当于全国消费税总额的税收。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占了全部地方税的近半壁江山,几乎可以说是地方主要的收入来源。改成增值税以后,变成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即使税收收入总量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何况总量减少了近万亿。
事实上,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三行业营业税占比最高。如果上述三大行业实行“营改增”后,将导致地税收入大幅度下降,提高地税收入占地方GDP和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出现彻底被架空的尴尬局面。
此外,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大不如前的前提下,1-9月财政累计收入同比增长7.6%,距离全年增长9%尚有一定距离,而相反地,财政支出一直在加大,财政层面的“入不敷出”也在资金方面阻碍了营改增的顺利推行。税收跟不上来,地方对带来减税的营改增积极性锐减。
业内人士认为,这就是政府对“营改增”的进度和规划突然改口的根本原因。显然,在保稳定、保增长这样更为迫切因而更具优先性的问题面前,营业税的改革显然只能靠后了。如果经济形势不能根本好转,那么,明年是否能够完成试点仍然大有疑问。
财政能力均等化
在高培勇眼里,营改增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被打开,完全可能引发一场重大的财税体制以及经济社会体制改革。
按照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的解读,营改增看似仅涉两个税种,即增值税扩大范围和营业税退出,实际上却牵动了整个财税体制,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与之相对应,“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原则,有了重新审视其布局的必要,以国地税分设为特点的现行税收征管格局、中央和地方财税和行政关系则都将面临调整和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包括预算、税制、央地关系的调整三个内容。按照官方表述,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以新预算法正式实施为标志,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围绕央地财政关系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不光进展处于研究层面,即便是研究层面,它取得的也是阶段性成果。”高培勇表示。
其中最困难的问题,就是事权与财政收入的不匹配。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各占一半,但地方财政支出占了85%左右,差额部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来弥补,这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干预地方的事权。
央地财权、事权分配不均还导致了地方政府形象下降,地方政府为了完成需要承担的事权,不得不增加财政外收支,这不仅加重企业、社会负担,还可能导致腐败滋生。“中央千根线,地方一根针,地方的压力确实很大。”江西省财政厅调研员邓珺表示。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执行偏差,那时候的分税制讲的是财权与事权的相匹配,现在的分税制是事权与财力相匹配。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原来的地方税要建立一套体系,现在是越来越多的地方税,包括第一大税种要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原来是分级预算,分级预算就是分级财政,分级财政就是分级管理,是两个不同经济单位,而现在这种关系已经有点混淆。分税制是三分,先分事,再分税,再分管。所以营改增的推动,看起来要让中央地方之间达成共识,从而推出央地之间财政关系调整的实施方案,实际上是应该先理顺央地关系之间的财政关系,才能真正意义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高培勇表示。
但央地事权调整很复杂,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怎样裁决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各地区之间如何保证财政能力的均等化。“这不仅仅涉及到政府行政机关事权调整,还涉及到一些国家职能的调整;不仅仅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调整,省以下各级政府的关系也可能需要调整。要从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出发,在事权划分依据和标准上达成共识;没有共识,就事论事去划分,会陷入‘讨价还价’的纷争。”刘尚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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