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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意见已上报,国资委指导地方改革 员工持股红线:国资不流失

作者: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5-29 22:53:00

摘要:“委里已经将混合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意见上报给了国务院,对已实施或将要实施员工持股的地方国企设定了一个红线,就是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月28日,接近国资委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试点意见已上报,国资委指导地方改革 员工持股红线:国资不流失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委里已经将混合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意见上报给了国务院,对已实施或将要实施员工持股的地方国企设定了一个红线,就是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月28日,接近国资委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企在A股上市的公司中,已有15家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这15家公司分别来自9个省市地区,数量最多的来自广东,有5家,上海和湖北居其次,均为2家,云南、青海、辽宁、山东、河北、内蒙古等省份各有1家。

    上述人士认为,现在实施员工持股的国企还不多,因为中央还没有出台规范意见,很多国企在观望不想抢跑,而顶层设计文件正式出台后,会有更多的国企加入到员工持股的试点队伍中来,员工持股的高潮那时才会到来。

员工持股潮起

    事实上,混合制企业员工持股的试点早已开始。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一些省份的国资整体改革方案草案要求,在2014年上半年出台混合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办法,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时,允许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业务骨干同步出资入股参与企业改制。

    “上海走在了所有省份的前面,是第一个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地区。”5月27日,国资委一位人士称。

    真正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兰生股份,于去年5月7日正式宣布试水员工持股。兰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持股比例为51.47%,而上海国资委是其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告,兰生股份将在贸易板块4家全资子公司中,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改制平台,以经营管理团队、业务骨干为主,出资设立一家或数家有限合伙制企业作为员工持股企业。兰生股份与员工持股企业共同对平台公司增资,增资后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亿元,其中兰生股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1%,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49%。

    无独有偶,作为兰生股份的同城兄弟,上港集团晚些时候宣布了一份向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不超过4.2亿股定增预案,由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江养老-上港集团员工持股计划专项产品”进行管理。

    而试点公司最多的则是广东。白云山内部人士表示,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通过合理的再融资安排,落实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记者注意到,试点企业所属行业五花八门。如,鄂武商A是百货业,老白干属于食品酿酒,山东黄金属于有色,白云山属于医药,东莞控股属于交通运输,兰生股份属于批发业,云维股份则是石油加工,还有来自钢铁和制造业的多家企业。

    至于持股方式,15家试点企业中9家采用了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另外6家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此外,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来源上看,14家试点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让员工持股,只有伊利股份一家采取了从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的方式。

如何杜绝国资流失?

    国资委官员曾表示,更愿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来源,不宜通过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让员工持股。

    “把企业存量股权量化给个人的这种形式,实际上就是把国有资本卖给个人,这样一来,国有企业的资本就会减少,就会改变企业的国有性质。”湖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银河证券总裁顾问左小蕾对此也有忧虑,她认为,国企员工持股要过两道坎:一是理的坎。国企是全民资产是一般共识,全民资产怎能由少数人持有?二是法的坎。股权激励是从外国主要是美国拿来的,外国的企业是私人企业,财产属于私人财产,私人有动用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包括用作股权激励的权利。

    “国企员工持股迈不过这两道坎,就有国有资产流失合法化之虑。”左小蕾说。

    员工持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事情确有发生,有些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内部员工发行股票,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入了少数人的口袋。2002年至2004年,国企改制中MBO(管理层收购)的员工持股方式一度十分流行。但在相关配套制度和制约措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员工持股最终导致了利益输送等严重后果,进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但肖毅敏认为,员工持股不仅可以推动混合制改革的发展,而且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形成企业和员工的共同体,是应该扩大试点的,不能因为怕国有资产流失而停止改革步伐,现在试点和以前的教训为现在的改革提供了经验。

    尽管业界还有顾虑,推行员工持股的国企上市公司还没有形成潮流,但主导改革的部门已经下定决心,趋势和方向已确定。2014年6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放宽了员工持股计划各方面限制。今年1月12日,国资委审议了这一文件。

    5月25日,国资委发布的《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这个管理办法和之前的指导意见都是同一个文件,从调研到成文已经一年了,该文件为改革设定了红线和底线。”上述消息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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