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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紧急筹划,征求各方意见 “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在即

作者:寇建东 王艳丽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9-12 23:23:00

摘要:商务部邀请中国流通协会、经销商集团、整车企业、行业专家等各领域人士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就《办法》修订征求各方意见。

商务部紧急筹划,征求各方意见  “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在即

  华夏时报记者 寇建东 实习记者 王艳丽 北京报道

  喊了多年将要进行修订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记者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会人士处获悉,9月5日,商务部邀请中国流通协会、经销商集团、整车企业、行业专家等各领域人士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就《办法》修订征求各方意见。

  “这只是个开始,商务部的确在紧锣密鼓地筹划《办法》的修订。应该会在多轮意见征询后,将草案一步步地完善。”上述与会人士笃信,“《办法》的修订版不久将出台。”由于商务部要求与会人员暂不向外界公开会议内容,该人士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不过,《办法》修订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似乎在于,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以满足各方的诉求;而这,恰恰又取决于商务部此番修订的最终目的。

  势在必行

  近年来,车企和经销商关系恶化的事情时有发生。整车厂的强势(库存压货、超卖和配件供应等)是招致经销商不满的原因。4年前,数百余家广州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曾联合策划和建议改变“品牌授权销售方式”,修订《办法》,希望给予渠道多元化的支持,却多次流产。

  随着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并对已完成备案工作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做出统一调整,再次给经销商带来希望。

  这一工作范围的调整预示着《办法》“不得不修订”,北京北亚车市副总经理颜景辉表示,“有可能会将‘品牌授权’改为‘销售授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也向记者透露,之前所谓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名称上可能会有所改变。

  《办法》给总经销商带来了绝对的特权,是垄断出现的温床。随着工商总局报备的叫停和来势汹汹的汽车反垄断调查,都预示着规范汽车市场的《办法》必须尽快修订。

  “会补充进一些进步的元素。”罗磊简单回答了此办法修改的可能方向。

  所谓的“进步元素”,是指愈发被车企青睐的O2O销售模式。此前,上汽车享网购平台已经上线运营,东风、北汽等网购平台也已搭建完成。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车企开始和天猫、京东等电商合作。虽然前景难料,但的确需要在初期给予合理的管理规范。据了解,商务部曾经发布的“十二五”规划提及:“鼓励多种方式的经营形式,包括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罗磊预判,“应该会有相关意义的规定。”

  尽管《办法》修订细则尚不明朗,但无疑之前处于弱势的经销商会更多地获得政策上的松绑。

  利益博弈

  “此次《办法》的修订有很大的变化。”9月10日,庞大集团(601258.SH)董事长庞庆华语气中充满了期待。

  “经销商期待在网络布局规划上有发言权,在资源供应、销售渠道上可以参与规划,并渴望按照本地市场规律(竞争性、市场需求供给)灵活经营。”颜景辉表达了经销商的心声。

  “《办法》可能会放宽经销商代理品牌的数量,但落在地面难度大。”国泰君安汽车行业研究员张欣将厂商潜在的关系细化,“会有一个相对平等的自由关系,需要在销量上有绝对的优势,经销商才能给厂家开得出条件。”

  而与整车厂沟通权利的问题,实则是对其利益的调整。“强势品牌的车企受制约性小,量小的车企可能会欢迎这一市场格局的大开放。”张欣分析称,自主品牌和部分合资品牌的经销商,可能会完成多品牌的同台竞技;但对强势的豪华车品牌来说,短期之内不会有明显改变。

  《办法》修订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消费者的利益如何保障,但在包括9月5日紧急会议在内的数次意见征求会上,消费者利益的代表方都未作明晰的阐述。“政策规范下,汽车市场能充分健康的竞争,整车成本下降的空间更大一些。”颜景辉坦陈,“对消费者来说,同店多品牌的销售模式更便捷,购买价格也可能更低,成为仅有的利好面。”。

  而深受整车厂诟病的是,政策的反复修改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复修改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现在的修改就必须考虑《办法》将面临的后遗症。”张欣表示,“政策需要一个期限来规定,是有期限,还是修改作废,抑或再修改,要有一定的重申。否则,突然地改变将让汽车企业难以适应。”

  “每一个政策法规的出台,各方力量的制衡最终会稳定在一个平衡点上。”罗磊向本报记者表示,“新的《办法》出台之后,会在很大程度上平衡现在不平等的产业关系。”

  破立两难

  政策可以规范市场,但市场又存在自身的规律。

  一位与会人员透露,《办法》修订可能存在“经销商可以代理现有品牌竞品车型”的条文。但法律层面的支持,落地于市场似乎很难。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即使国家法规政策让这种多品牌销售成为导向,但面对强势的豪华车品牌,似乎又沦为不可能。

  成都车展期间,本报记者对捷豹路虎中国区总裁高博的采访中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在我看来,单品牌授权店销售平台是最好的商业模式,无论是奢侈品还是豪华汽车,消费者都希望去厂家真正授权的品牌店里购买。”捷豹路虎的这一表态似乎已成为国内强势豪华车品牌对未来多品牌销售制度看法的“代言人”。

  前述与会人员还表示,《办法》的修订将接轨国际相关品牌管理办法。据了解,欧美等国家汽车的经销商可以经营多种品牌,但依照国内现有的市场格局,接轨国际也不免有些偏激。

  “不能期望在原有的专卖店内,进行多品牌的销售。”在颜景辉看来,资源供应是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没有品牌授权,经销商受制于厂商而卖不了品牌车型,即使是法律也难以落地。多品牌销售的实现暂时来看困难重重。”

  “即使要规范目前不平衡的市场,也需要政策出台后依靠执行力度的大小来决定真正的效果。”张欣对《办法》修订的前景同样忧心忡忡。

  “对品牌授权做修订难度非常大,10年间成熟的网络发展,让厂家已经将销售渠道布局得相当完善。核心的品牌授权并非初期,已难以撼动。”颜景辉感慨道,“破可以,立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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