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戳穿基金子公司监管漏洞
华夏时报记者 盛青红 广州、深圳报道
两家基金子公司被一个李志刚搅起惊涛!
近日,万家基金旗下子公司万家共赢被曝出与深圳景泰基金合作发起的规模近10亿元的有限合伙产品(下称万家共赢景泰资管计划),被第三方景泰基金挪用8亿元资金,而其中的5.9亿元进了金元惠理基金旗下子公司金元百利一款产品(下称金元百利棚改资管计划)账户里,该款产品是金元百利与深圳吾思基金合作开发的,而让这巨额资金飞走的主角就是李志刚,其是深圳吾思和深圳景泰的实际控制人。
据万家共赢和金元百利对外回应称,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此案,并进入侦查程序,李志刚也已被控制,而被挪用的8亿元资金,万家共赢已追回1亿元,剩余7亿元则仍在银行冻结,而从万家共赢产品账户“飞”到金元百利产品账户的5.9亿元归属问题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上述事件仍在进一步发酵中,不过让人深思的则是执行合伙人又是如何在万家共赢及托管银行层层风控设置下将巨额资金挪走,而万家共赢却是事后知悉?为什么一家小小私募基金的李志刚能轻易玩转两家基金子公司的尽职调查?
8亿资金飞走
据《华夏时报》记者查证的消息是,万家共赢景泰资管计划成立于今年6月初,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云南分行有个人房贷业务合作关系的开发商部分售房受益权,诺亚财富旗下子公司诺邦资产为投资顾问,中银保险按照《售房受益权合作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提供履约保险,并为此成立了深圳景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共赢为LP(有限合伙人),深圳景泰为GP(一般合伙人),对该资管计划进行共同管理,基金资金在银行监管下专项用于购买标的资产收益权,确保资金用途。
据相关消息人士向媒体透露, 6月13日,万家共赢按约定将首期款项8.5亿元打到万家共赢景泰一期基金的账户上;6月17日,深圳景泰却收到了来自中行的项目暂停函,作为GP的深圳景泰并没有将此消息告知资产管理人万家共赢和投顾诺邦资产,而是要求其继续将第二笔出资1.18亿元划转至原先的账户。
而万家共赢总经理伏爱国也对上述消息进行了确认, “公司方面在6月20日发现资金被挪用之后,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案,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这笔钱去了哪里?很快金元百利棚改资管计划发给投资者的一份公告显示,2014年6月19日,吾思十八期的银行账户收到一笔金额为59076万元的款项,管理人于2014年6月22日被通知该笔款项因涉及一起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冻结,同时吾思十八期及吾思基金等主体的公章及银行账户也被公安机关控制。
谁来监管有限合伙基金
“万家共赢资金挪用事件给行业敲了一个重大的警钟,深圳景泰是如何能让万家共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中行把钱转走的,并且还是这么一笔巨额资金。”深圳一公募专户总监对记者表示,“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只是很多没有公开化而已。”
在万家共赢景泰资管计划中,景泰基金作为GP发起设立有深圳景泰有限合伙基金,万家共赢成立万家共赢景泰资管计划并将募集到的资金认购有限合伙基金LP份额。
“如果严格按照资金监管协议来执行的话,任何一方将资金转出需要出示划款指令,划款指令必须有GP和LP的印鉴,缺一不可,托管行看到划款指令才会执行。”上海一位证券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但是,基金子公司在很多业务中仅仅作为融资通道,并没有真正履行LP的职责,也没有对资金流转进行有效监管。”
深圳一位基金子公司业务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资管计划成立以后,融资方、LP和GP等管理人的印鉴会留在银行,管理人之间也会提前拟定好大家达成共识的资金划转条例,如果是符合此前商量好的一些资金用途范围,LP或是GP一方是可以将钱转出去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8亿资金被挪用事件中,“有限合伙基金”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目前,我国监管体系有限合伙基金其实是缺乏监管的,信托、券商资管等分别由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普通合伙人的设立只需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便可成立,资产规模超过5亿元的才需要在发改委报备,后续的基金设立、发行、管理、风险控制、问责等问题都没有直属的监管部门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有限合伙基金监管缺位导致投资黑洞也越来越多。近期光耀地产借道财通基金子公司募资购买某有限合伙基金LP份额,从而出现兑付危机,最后不得不处理抵押物偿还事件仍未平息。
背后关键人物李志刚
在此次资金被挪用事件中,关键人物是李志刚。如果基金公司对李志刚做个非常尽责的调查,不难发现一些足以引起重视的问题。李志刚既是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人,又是资金的融资方,还是资金的担保方。
《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李志刚不仅仅是深圳景泰、深圳吾思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云南丰华鸿业(下称丰华鸿业)的监事,楚雄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佳泰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记者获得的金元百利棚改资管计划的推介材料,该资管计划认购深圳吾思十八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基金的LP份额,有限合伙基金再通过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委托贷款将资金发放给丰华鸿业,资金专项用于昆明宝华寺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担保方为佳泰地产和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称润泰置业)。
记者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融资方丰华鸿业成立于2010年,由云南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楚雄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法人代表为张立新,董事长、总经理均为张立新,监事为李志刚,李锐锋(张立新配偶)为董事。
担保方佳泰地产成立于2006年,股东在2014年5月24日发生变更,原来的股东张立新和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为新的股东,张立新仍为执行董事。
不巧的是,担保方润泰置业在2014年5月26日变更了股东,张立新和深圳吾思基金退出,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新的股东,张立新担任监事职位。
而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一、二、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则是特意为润泰置业在楚雄市开发“中央公园”项目而特别设立的有限合伙基金,深圳吾思基金担任执行合伙人。
换句话说,融资人、担保人、管理者其实隶属同一个控制人:李志刚。
另据记者调查,早在今年年初,李志刚就通过深圳吾思基金设立过一只产品“吾思基金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二号投资基金”,产品规模定为1亿元,吾思基金作为GP出资3000万元,而深圳一大型公募基金的子公司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募集7000万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中国银行向融资方云南丰华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不过,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那个产品由于销售不好,最后并没有成立。但是,万家基金子公司不幸掉入了陷阱,如果万家共赢对合作机构深圳景泰实际控制人李志刚背后的关联方做更多尽责调查,或许可以提前避免危机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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