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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普遍顾虑怎么“混”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8-09 20:41:00

摘要: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民企“恐婚”的现象却越发明显。

民企普遍顾虑怎么“混”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实习记者 杨文胜 唐银 北京报道

    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民企“恐婚”的现象却越发明显。
    “为了推进混合所有制工作顺利进行,工商联已对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具体数据尚未统计完毕。但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民企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普遍存在顾虑,而这些顾虑大都是缘于‘谁混谁’、‘怎么混’等问题尚不明确。”8月7日,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忠明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中就明确提出,在现有股份制企业中依然存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民间资本没有控制权和发言权,难以发挥民间资本反应快、决策灵活等优势,最终导致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缺失话语权是最大顾虑
    对于混合所有制,民企既期待又恐惧。
    混合所有制并非是新生的概念,早在2003年国家就已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但十多年来进展滞缓,直到2013年的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被视为打破民企“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重要的突破口之一,也就是从“国”、“民”融合入手,旨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的同时打破垄断带动民企共同成长。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不管是基于对过去改革的不理解,还是对未来改革的不确定,很多民企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依然心存顾虑。
    “此前国企改革之时,曾有民企参股国企,但结果依然是国企一股独大,民企根本没有话语权,甚至搞不好还会被吃掉。”8月7日,一广东民营企业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当地正在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但效果甚微。
    记者采访获悉,广东工商联近日在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会议上提出,对于国企和民企合作,社会资本兴趣不浓,此外在改制过程中工商登记、进出口权、土地等政策也不配套。因此,目前广东仅有7个地级市的14家民营企业报送了参股省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意向,有10个地级市明确表示民营企业暂无意向。
    “从目前来看,民企针对混合所有制参与积极性不高是可以理解的。首先,国家虽然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针和政策,但相对具有更可操作的法律和法规还没有出台,比如国企要对民企开放,但如果很多民企都想参股怎么选?也就是,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判断?这些问题没有明确,民企很难跟进;其次,有些民企曾参与过之前的国企改革,因此有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负担。”8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对于更多民企而言,最关心的还是“混”后的话语权问题。 前不久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一项关于“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最担心的是”的匿名投票中,来自各行业的几十位企业家代表将66.67%的票投给“开放股权比例过低,民营企业难有话语权”。
    对此,上海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广昌虽然有过参与22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的成功经历,但他还是认为,搞混合所有制如果不是让民营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的话,从他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积极性的。
创造民企自主投资环境
    混合所有制的初衷显而易见,但操作起来却有诸多问题,怎么才能让民企愿意参与?
    “每个企业家对市场的敏锐度都很高,在没有收益权、话语权和决策权的前提下让民企进入是很难的。因此,混合所有制首要的是从民企发展的角度为这些企业在法律、税务以及市场方面营造政策环境,让民企主动进入,其他的事情都让国企和民企自己去谈,共同找到合适的合作点。”8月6日,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一工作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为了鼓励民资进入,国家已经推出了80个示范项目,但距离全方面、多领域的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记者从工商联采访获悉,其刚刚完成对15个省市的调研工作发现,中央虽然在大力推行简政放权,不少地方也开始建立权力清单,但民企在实际项目运作过程中依然面临审批环节多等大量问题。
    “调研过程中,民企反应最大的问题依然是各种环节的审批手续太多,有的甚至高达上百项。”一参与了调研工作的工商联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强调,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类的,单单前期就要涉及环评、水土保持评估、文物覆压研究等多项手续,甚至有的环节还要分别经过局、司等不同的级别审批。另外,同一个项目不同的地区都要通过不同的审批环节,即便是紧挨着的两个县城,而煤矿、码头、高速公路、电站等重点领域均在其中。
    政策和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成为民间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迈不过去的坎,而这些顾虑不消除,民企的动力和意愿就无从谈起,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就有名无实。而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混合所有制在最近十多年的发展中,总体上依然表现为数量不少、质量不高的状况。
    国资委数据表明,全国已有90%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央企业70%的净资产已属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的企业户数已占到总户数的52%;到2013年10月,全国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已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80%以上,资产已经达90%以上。但其中不少企业并没有形成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仅仅是数量型的混合所有制,而非实质上的混合所有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法律环境有待完善,特别是产权保护和产权流动的法律保障制度仍不健全,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工商登记、进出口权、土地、房产、税收等相关政策不配套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都制约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推进。”上述参与调研的工商联工作人员强调,《非公企业产权保护法》已完成意见的征集工作,同时,激发民间自主投资积极性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草案也已在起草阶段,之前的法案大都是原则性的口号,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相对较差,修改后的法案将会比较务实,更加注重给企业创造自主投资的环境。
    由此看出,加快推动垄断领域的改革,破除各种隐性障碍,促进民企主动参与混合所有制的细则和办法已经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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