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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或拉网排查网贷平台

作者:张夏楠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6-13 23:07:00

摘要:进入6月,北京的网金宝、深圳的科迅网再曝跑路,央行再次示警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这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进入6月,北京的网金宝、深圳的科迅网再曝跑路,央行再次示警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这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6月1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下称《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年报认为,由于业务边界模糊,互联网金融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有行业人士认为,与非法集资风险相比,经营性风险尚未体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还将继续下去。
北京首例平台跑路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几乎每个月都少不了平台跑路的消息。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今年截至5月底,已有44家平台出现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仅5月份就有8家。
    6月4日,“网金宝”平台突然无法正常打开。投资人发现,该公司的办公地址并不存在,其所声称的担保公司也一概否认有业务合作关系。这是北京首家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12日,网金宝维权QQ群中已统计了近120余人,金额超过500万元,其中,投资金额最多的有40万元,最少的是400元,5万元以下的占多数。受害人以外省市的居多。
    参与此案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12日向本报记者证实,海淀警方已经立案。她所了解到的受害人数大概在200余人,还有一些受害人没有报案。在投资人羿飞(化名)看来,此案涉及资金规模及受害人数在此前跑路的平台中并不算多,但与此前高息自融的平台相比,又有不同之处。
    首先,网金宝的利率大多是在15%至18%,相对而言并不算太高,容易被受害人认可;其次,这一平台的受害人以缺少经验的新人居多,没有实地考察的意识,但单笔投资金额也相对不高;再次,该平台主要通过线下沙龙、路演以及向门户网站投放软文的形式进行宣传,避开了专业投资人较为集中的门户网站。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北京的地理位置。目前除广东之外,北京几乎是网贷公司数量最多的地区,尤其是大型平台比较集中。
    羿飞表示,网金宝正是照搬这些大平台常用的宣传方式进行伪装,强调团队背景、央行监管和合作机构。据受害人称,网金宝还获得了一些知名网站的加V认证及第三方机构的认证。在网金宝出事之前,与之类似收益水平的平台还没有出过事。投资者开始认识到,低收益可能并不等于低风险。
    在网金宝案件之后,6月8日北京相关监管机构曾专门组织一次研讨,更有消息称,北京将对本地区的P2P平台和民间借贷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联系到某参会人员,对方回应称他们被要求不得对外披露具体内容,可以肯定的是网金宝一案确实引起了北京市监管的重视。
网贷风险难解
    监管迟迟没来,风险却一直都在。
    此次《年报》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之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这并非监管第一次示警非法集资风险。 2013年8月,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曾提出不得非法集资、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两条红线”;11月,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组织也将网络借贷列为六大风险领域之一;2014年4月,银监会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提出P2P的“四条底线”,其中也包括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肖飒认为,与一般的非法集资案件相比,P2P非法集资案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受害人来自网络,分布全国各地甚至中国香港、加拿大等地;二是发案时间短,把服务器一关,电话号码一注销便人间蒸发,让受害人猝不及防;三是受害人彼此陌生,缺少足够的信任,不易抱团;四是取证难,立案是在经侦大队,但取证就需要网监等多部门配合。
    “我们此前代理的安徽某某贷案件,就是从第三方平台的海量数据中来寻找有关联的证据。”肖解释,正是因为资金往来证据、会计鉴定等过程时间太久,案件往往要经历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而其所在事务所接手的几起案件都还处于这一阶段。
    “太慢了,没办法,人太多。”她说。
    此外,《年报》认为,互联网金融还存在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等问题。
    北京某平台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与这些恶意跑路的平台相比,由于不擅经营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远未爆发。他认为今后还会有一大批平台倒掉。“现在资金的流入要比流出多,即便一个平台出现比较高的不良率,只要业务规模增长得比较快,不良率就被摊薄了。”羿飞也认为,有一些问题其实是被行业的快速增长所掩盖。
    另一方面,资金存管等缺失与监管的迟滞也不无关系。目前除第三方支付在提供资金业务,还有个别平台可以与银行达成协议,开立可限制资金划付的专用账户。但因为“身份未明”,银行在选择合作平台时慎而又慎。也正因为没有基础政策作为指引,各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相关行业协会大多处于“只提口号,没有细则”的尴尬境地。
    就此问题,《年报》中只提道,央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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