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影子银行新年勒马

作者:钱秋君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1-09 16:30:00

摘要:“影子银行”的资金疯狂地向其他平台运动,股市、债市、券商、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PE、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等,尤为壮观。

影子银行新年勒马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钱秋君 北京报道

  中国逾20万亿的影子银行将被勒上缰绳。

  据一家商业银行人士透露:“国务院早在去年12月就已经下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下称107号文),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口头向下传达精神。”1月7日《华夏时报》记者向央行、银监会等多家金融机构求证是否收到该通知,但截至8日发稿时仍未得到明确回复。

  但从网传的107号文来看,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全面监管框架正式敲定,伴随着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而爆炸式生长的影子银行从此将被套上缰绳。

非金融机构泛滥成推手

  短短数年,尽管没有官方定义,但“影子银行”的资金疯狂地向其他平台运动,股市、债市、券商、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PE、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等,尤为壮观。因其参与者多样,致使“影子银行”整体资产规模只能靠猜。从今年初到现在,就不断有银行人士或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口径测算其规模高达10万亿-30万亿元。

  社科院在发布的《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3》中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自2010年以来发展迅猛。2012年底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达到14.6万亿元(基于官方数据)或20.5万亿元(基于市场数据)。前者占到GDP的29%与银行业总资产的11%,后者占到GDP的40%与银行业总资产的16%。”

  央行公布的截至2013年11月的金融统计数据以及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也暴露了影子银行跨越式增长的身影。2013年1-11月社会融资规模为16.0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92万亿元。11月份当月社会融资规模为1.23万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多1053亿元。其中1-1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8.42万亿元,同比少增0.68万亿。

  这意味着,在新增人民币贷款相对平稳的情况下,社会融资规模出现大幅增长,而其主要原因就是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影子银行渠道资金的持续增长。根据数据显示,2013年11月当月,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债券净融资则分别多增加2704亿元、1018亿元、1440亿元。

  事实上,庞大的非金融机构,是“影子银行”的主要生力军。“民间资金量相当庞大,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尤其银行出现钱荒之后,中小企业从银行根本拿不到钱。”北京某典当行负责人徐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只有向“影子银行”体系求助,如借高利贷。

  据本报记者调查,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顾问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虽然都有自己的经营范围,但他们基本是以传统高利贷模式从事民间借贷。“很多担保公司甚至吸储,月息2-3分从市场拿钱,贷出去5-6分甚至更高,跟地下钱庄是一样的,他们无非是打了一个合法的幌子而已。很多小贷公司也在做民间借贷,私下吸储,都变成‘影子银行’了。”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上述北京典当行徐先生透露,他刚做成的一笔生意是“月息3.5%”,而正常借贷的行情是年息60%,而且出一笔钱抢一笔钱。“这个行业做得好,确实是一个暴利行业。”徐先生感叹,很多人连公司都没有,钱直接在卡上打进打出。

  伴随着业务激增,这些民间非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让一些业内人士都咋舌。

  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398家,贷款余额7535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贷款达1612亿元,同比增长42%。在担保公司方面,截至2013年6月末,融资担保法人机构共8349家,同时担保公司的实收资本以年均36%快速增长。

107号文监管思路

  “资金紧张时,对资金的垄断控制导致出现很高的收益率,制造了暴利的机会。”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表示,“游离在监管体制之外的‘影子银行’体系,是削弱央行宏观调控能力的一个根本性因素。”袁增霆及其课题组一直在跟踪研究中国“影子银行”的系统问题。

  一个现实是,“影子银行”的存在,使央行的每一次调控宛如重拳打在棉花上,收不到政策预期的效果。

  “银行有限的资金主要流向强势大企业,中小企业所获资金甚少。为了维持生存,中小企业不得不以高出几倍的利率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影子银行借入资金。”一位国有银行信贷条线负责人透露。

  “影子银行”的巨大利差,又诱惑着银行资金规避监管绕道回流“影子银行”。这一过程会使央行的数量型调控工具和价格型调控工具失效:贷款总额并没见少,但是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钱;法定贷款利率水平看起来比较低,但企业得到的贷款利率其实很高,至此央行“压低贷款利率,缓解企业困难”的愿望落空。

  现实如此残酷,监管之箭不得不发。

  “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使监管层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也受到影响。”本报记者从多位监管层人士处获悉,基于此,107号文由国务院牵头,强调了影子银行监管中各个监管部门的统一协调性。至此,围绕着“影子银行”的一些列问题开始变得清晰明了。

  107号文首先给予了“影子银行”的官方定义: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107号文肯定了“影子银行是金融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的有益后果”,明确了“影子银行”的监管责任: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此前一直处在监管空白的担保公司,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监督管理;而小额贷款公司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制定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建立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一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107号文给出了明确的监管思路:一是督促各类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建立单独的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归口一个专营部门;二是建立单独的业务管理体系,实施单独建账管理;三是建立单独的业务监管体系,强化全业务流程监管。

  但“影子银行”横跨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小贷等众多行业,目前这种体制要监管住,犹如破网捕鱼。

  “107号文更倾向于纲领性文件,未来一行三会以及各个部门将会就该文件出台管理细则。”一国有银行人士预计。

  “影子银行”的监管风暴或将越刮越猛。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