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改革箭在弦上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建华 北京报道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公用事业改革的表述令人眼前一亮。
“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的这些表述原来也提过,但没有上升到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个高度。以前是散落在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的文件中。”专注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咨询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华夏时报》记者如此表示。
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副主任连维良结合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相关领域改革密集表态。连维良11月25日就《决定》中关于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价格体制改革会加快步伐,水、电、天然气这些方面的改革都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三大亮点
公用事业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全国性公用事业,主要涉及电力、天然气、铁路、电信、地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影电视等行业,传统上被认为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这些领域共同的特征是政府定价,国有企业主导。长期以来,因为经营效率不高、民营资本进入受限制等问题,也成为各界批评的焦点。
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公用事业研究中心主任赵旭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涉及公用事业改革的表述主要有三个亮点。
首先是建立统一的市场和统一的监管。“现在的公用事业领域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有些领域通过特许经营引入民间资本、外资已经市场化了,还有一部分没有市场化,仍然是由政府来办。市场化的部分政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来监管,没有市场化的部分还是‘爸爸管儿子’,这一块成本计算合不合理,定价高了还是低了,谁也说不清。”赵旭说。
第二个就是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赵旭表示,我们讲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环节都是自然垄断。一般而言,最主要的垄断就是供应网络,比如说天然气管网,它的使用就是政府定价,其他的部分像天然气开采、终端销售等这些都是可以竞争的。这好比铁路改革经常说的“网运分离”。
第三个亮点是要用市场化的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用制度来推进生态文明。
赵旭认为,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改革方向,现在就看政府如何去响应、去落实。
11月28日,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刘立峰在城市中国计划2013年年会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决定》特别提到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公益性事业建设。目前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趋势比较明显,但与油、电、气等资源品价格相关的公用事业行业,由于长期的国有垄断,改革难度还很大。
放开竞争性环节
专家认为,“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既是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也是改革的难点。
赵旭称,公用事业改革表面看来是价格,其核心还是体制改革。比如说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那么政府首先要把竞争性环节和垄断环节分开,这就涉及到体制改革。
国家发改委一位公用事业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自然垄断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的管网设施,竞争性环节主要是指上游的资源开采、加工和下游的终端销售。她认为,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的前提是要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应该推进相关行业横向的重组和纵向的拆分,横向重组就是公用事业的供应网络不能是一个网,纵向拆分就是要明确区分行业上下游不同环节的竞争性属性。”
刘立峰表示,由于水、电力、天然气、电信等领域长期以来形成的国有垄断体制,以及附着在该体制上的利益群体的阻力,放开竞争性环节并不容易。
记者注意到,作为发改委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6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销售价格”,却只字未提“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据赵旭透露,中石油、中石化目前正在扩张城市燃气经营权。“目前天然气上游已经被以中石油为主的两大油企垄断,如果它们再进入终端消费市场,对没有自主气源及进口权的民营燃气企业将造成极大的市场冲击。”
“国家如果不从顶层设计上对这些行业进行规范,限制国有垄断企业参与竞争性环节,民营企业很难参与进来,竞争性市场也无法形成。”上述发改委专家说。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11月20日对媒体解读《决定》时强调,要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他还表示,发改委正在按照国务院“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积极开展统筹协调、跟踪落实,确保年底前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
改革路径
事实上,今年以来公用事业改革动作频频。
今年5月,中央政府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其中“取消电力用户直购电的审批”备受关注,目前湖南、四川、山西、甘肃和贵州等地已迅速开启试点。
9月6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指出,确保政府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连维良在上述答记者问中,就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表态,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把价格改革与相应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
连维良坦承,因为现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有些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差价比较大,如果改革一步到位,可能有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增量和存量。对于存量部分,可能要分步到位,但对于增量部分要争取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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