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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未尽的考验

作者:马维辉 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3-13 23:18:00

摘要:曾经多个部门“摁”不住的一头猪的情况,可能将会成为历史。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维辉 陈岩鹏 北京报道
    曾经多个部门“摁”不住的一头猪的情况,可能将会成为历史。
    从3月9日开始,黄浦江上出现大量死猪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开始传开。这一次,有关部门很快便站出来回应。3月11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已经责成上海和浙江的动物防疫部门对死猪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农业部的迅速反应,或许和3月10日刚刚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方案提出,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农业部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在此情况下,这些死猪的“奇幻漂流”刚开始,责无旁贷的农业部就不得不出手制止了。
    根据国务院的方案,农业部还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主角,其最大主角应该是即将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方案提出,国家食药总局将整合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相关职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此外,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在食品安全领域,以前是八九个部门管不了一袋奶粉,九十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这次将多头管理进行整合,有利于改变职责交叉造成的责任不明,谁都能管但谁都不管的情况,能够得以根本好转。”全国人大代表、经济日报社社长徐如俊3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次的改革还不是很彻底。“这次机构改革前进了一步,但还是不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子敬表示,把农业部对农产品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单列了出来,势必会造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农业部之间的碰撞。但他同时也表示,“改革的方向是对的。”
    解决“九龙治水”
    曾几何时,“猪归谁管”是困扰消费者的大问题。生猪养殖归农业部门管,猪肉加工归质监部门管,符不符合国家标准由卫生部门说了算,猪肉制成品到了超市销售则归工商部门管。一旦吃出问题,在饭店吃的要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小摊上买的则要找城管。各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是五花八门,农业是12316、工商是12315、质监是12365、食药是12331、商务是12312……如果真的遇到问题,你知道该打哪部电话吗?
    记者的亲身经历也印证了这一点。2012年5月,记者就地沟油整治的问题采访某市市政市容委,其工作人员表示,整治行动是几家单位联合,他们自己管不了,建议记者去找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记者随后拨通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电话,其工作人员则答复说,食品安全办本身不是一个执法部门,而是一个监督协调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是分段管理的,地沟油的问题还要找它的主管部门,他建议记者再问问市政市容委。
    国务院此次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显然就是为了解决食品安全上的“九龙治水”问题。
    对于企业来讲,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婆婆少了”。北京资源集团是一家专注进行猪业全产业链经营的农业高科技企业,总裁助理谭保江告诉记者,在原来的分段监管体制下,“婆婆”较多,标准也不一样,企业无所适从。大部制改革以后,原来五个部门管的东西改由两个部门管了,分歧能少一点。对企业来讲,可以减轻负担,遇到问题也知道向谁反映了。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也表示,他做食品行业近30年,碰到的审批麻烦太多了。一个食品企业,至少要花三四个月去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有些小企业审批时间更长。这次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终于“理清了一条线”,避免多头管理,这有利于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对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整合不够彻底?
    此次改革,除了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外,还有两个部门肩负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部分职责,分别是农业部和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于农业部仍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除了《食品安全法》外,还有一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后者赋予了农业部门对初级农产品监管的职权。另外,农业产品比较复杂和广泛,农业部门长期从事这方面监管工作,在技术力量和监管体系上更加成熟。
    而在胡子敬看来,这表明了此次机构改革还不完善。他认为,只有从田间、生产到流通、餐饮,整个链条全部由一个部门来管理,才能避免形成互相推诿的情况。
    除了农业部,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在陈啸宏看来,这是为了让“立法和执法分开”。他表示,上述职能放在卫生部,或并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都曾是备选方案。“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相当于立法,食品安全监管相当于执法,立法和执法分开”,在国际上有很多国家践行这样的方式。
    不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公开表示,对于将标准(卫生部)与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离的体制,他担心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标准与监管分开,从道理上讲是对的;但如果考虑到我国国情,则弊大于利。这几年的教训,如白酒“塑化剂”事件,足以说明问题。
    事实上,由于大部制改革尚未彻底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协调多部门合作仍将是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任务之一。正因为如此,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保留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焦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卫生部等众多部委的协调关系,更好地维护食品的安全。
    胡子敬认为,在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之外,还应该变属地管理为垂直管理,这样安排既有利于增强中央或上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也有利于资源的统一配置、人员调动和资金配备,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此外,他还建议全国人大设立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以监督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历史沿革
    1978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成立,直属国务院,由卫生部代管。
    1982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医药管理局,隶属卫生部。
    1998年,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03年,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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