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撇清两大乱市谜题
摘要:在刚刚过去的 2012 年,已有多款信托产品曝出兑付危机。而在这些风险案例的背后,隐藏的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责任的缺失。2013年,若要玩一场信托胜局,风控是前题,学会挑产品更是投资的王道。
文 | 鹿小依
在刚刚过去的 2012 年,已有多款信托产品曝出兑付危机。而在这些风险案例的背后,隐藏的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责任的缺失。2013年,若要玩一场信托胜局,风控是前题,学会挑产品更是投资的王道。
朋友张帆前不久在某信托公司咨询后得知,有一款在售产品预期年化收益高达 11%,但因手头闲置资金不够,又难以抵挡高收益的诱惑,思量再三,他决定去银行抵押一套房产凑够买信托的钱。
在张帆这样的投资者看来,信托产品就是保本保收益的“类存款”产品,只要买到就是赚到了。
信托真的是稳赚不赔吗?答案是“否”。
在刚刚过去的 2012 年,已有多款信托产品被曝出兑付危机。而在这些风险案例的背后,隐藏的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责任的缺失,某些信托销售人员宣扬的“刚性兑付”原则并没有其法律依据。2013 年,玩一场信托胜局,风险不可小觑,但学会挑选产品更是投资的王道。
“刚性兑付”不保险
“刚性兑付”使中国的信托产品一度成为“零风险高收益”的代名词,高收益神话吸引着社会资本疯狂涌入。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必须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未来这一“规矩”会否被取消也未可知。
以最近正在进行抵押物拍卖的“中融 - 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青岛凯悦信托计划”)为例,这款典型的房地产信托 2010 年 9 月募集成功,募集金额 3.8 亿元,资金用于“青岛凯悦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
由于项目销售惨淡,融资方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试图通过发行信托“以新换旧”,寻找资产管理公司接盘等方式偿还本息,但在各方斡旋无果后,中融信托最终选择用自有资金实现“青岛凯悦信托计划”的“刚性兑付”,并通过司法手段处理抵押物。
虽然最后由信托公司垫资兑付,但该款信托计划的兑付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这其中也暴露出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定位过高、抵押物估值虚高、风控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在前两次抵押物拍卖中,青岛凯悦项目拍卖情况并不乐观,大部分抵押物仍处于流拍状态,抵押物的起拍价也是一降再降。2013 年 1 月 16 日,在青岛凯悦项目第三次拍卖中,所有的抵押物全部成交,但成交价普遍偏低。整体拍卖参考价为 4.7 亿元。
参加本次拍卖的山东金诺拍卖有限公司的吴先生向CM 记者透露:“最后是整体成交的,成交价不到 5 亿元。”中融信托在最后时刻终于惊险地追回了自己垫付的资金。
这还属于比较乐观的情况,毕竟投资者顺利拿到本息,但如果同一时间信托公司多款产品出现兑付风险,信托公司的资金无法垫付产品本息的话,“刚性兑付”这一金科玉律必然会被打破。由此看来,某些信托销售人员宣传的“刚性兑付”并不靠谱。银监会曾在去年 8 月放出试探信号,允许信托产品暴露风险,无需进行“刚性兑付”。
不要错杀投资机会
虽然“刚性兑付”规则并不可靠,但由于信托独特的制度优势,如果信托公司能做到尽职调查的话,信托产品的风险控制会比其他理财方式更严格。
“我看报纸上总是说信托出了各种各样的风险,吓得我都不敢买了。”有柴媛这种想法的投资者并不在少数。
狼真的来了吗?其实不然。以中信信托 2012 年 12月 14 日到期成功兑付的“中信人和阳光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这款房地产信托项目的担保措施齐全,包括融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未出售可抵押部分在建工程、融资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担保,再加上公司的两位自然人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和担保措施齐全,到期时贷款项目的销售回款情况理想,最后成功实现了兑付。
投资者不能因为单个产品出现风险就“因噎废食”,否定整个信托行业,但也不能因为“刚性兑付”这个并非靠谱的承诺就盲目追求高收益。从目前形势来看,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短期内仍将低迷,所以投资者在购买时要适当降低收益预期。其实,收益和风险好比是投资的双生子,无论哪种类型的信托产品都会有风险。在购买时还要根据产品的情况具体分析。
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优劣,可从融资项目的还款能力、融资公司实力,以及信托产品抵押物和担保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别被“白板合同”忽悠
“白板合同”是指信托公司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托投资合同中,对融资方、交易结构等关键信息刻意模糊或隐瞒,致使信托投资合同废话连篇、形同虚设。
曾参与发行过多款艺术品信托的资深人士感叹道:“2011 年艺术品信托最疯狂的时候,有的公司自身并不具备发行艺术品信托的能力,也来抢着分一杯羹,甚至连合同都是照抄我们的。这样的产品风险是很大的。”
所以投资者在签信托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的融资方、还款来源、风控措施等要素,不要只关注收益率。
读懂信托关键词
1. 抵押物:抵押率越低越安全
将上市公司股权、土地、厂房等用来做抵押的信托项目,保障措施会强一些。如果加上实力雄厚的公司或者股东做担保,就等于多了一层保障。此外,信托公司在评估抵押物的价值时,抵押率越低,信托产品风险控制能力越强。
最近火热的政信信托,大部分是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有的产品除政府信用并无其他抵押物,随着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积累,这样的产品是很危险的。
2. 融资方资质:央企或国企背景最佳
目前市场上预期收益率超过 10% 的高收益信托产品,多为融资类信托,其融资主体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该类产品到期能否成功兑付投资者本息,要看融资方的资金实力和企业经营状况。
在信托合同中,一般仅有融资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公司资质并不会详细展示。投资者可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以了解融资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偿付能力。如果融资方具有央企或者国企背景,自身实力雄厚,就为信托计划的按时兑付又增加了一层保障。
3. 还款来源:越清晰越好
信托合同一般均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来源,或模糊地写融资方“合法经营收入”,或具体到融资方某个业务项目的收入。
有的信托合同,甚至要求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用的安全账户。
比如一些条款良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会定期将房屋销售款的一定比例划入专属于该信托计划的安全账户,在信托计划结束前,任何人不能动用该账户内的任何资金,以此保证投资者到期收益与本金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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