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放开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摘要:闫冰竹建议: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依然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陶盈舟 北京报道
十二份提案——涉及了保障房、小贷公司、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似乎让人很难把这些涉猎广泛的提案内容与银行业联系起来。
然而这正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2013年全国两会带来的提案。
心系金融报国的责任与梦想,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智慧,是闫冰竹一直以来履行职责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
在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闫冰竹这位“高产委员”已经累计向大会提交了44项政协提案。今年,再次作为城商行的惟一代表,连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又带来了十二份提案内容,不仅有他长期关注的“两小”(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问题,而且涉及到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助推科技创新、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提升城镇化质量、加强清洁能源利用、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建议。
心系国计民生
作为北京银行的董事长,闫冰竹委员的工作压力和强度可想而知。但他始终牢记政协委员的使命,勤勉尽职、关注民生,积极参与基层调研、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义务与责任。
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闫冰竹在提案中指出,自北京、上海率先建立起文化产业园区以来,各地城市纷纷依据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加快建设,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对于统筹文化产业各项资源,进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节约利用,服务小微文创企业的集群孵化,加速形成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是,蓬勃兴起的文化产业园区要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为此,闫冰竹建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园区的配套机制,为小微文创企业提供政策配套扶持:一是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范运行;二是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聚集能力;三是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金融对接。
除此之外,闫冰竹在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这一重要的民生课题时也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如要完善收入信息审核机制,破解收入认定难问题等。
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
中共十八大报告和对外投资合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增强竞争力。”
然而,由于同业协调机制、金融财税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与推进。为此,闫冰竹建议: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依然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发展规划,引导建立行业协会。如搭建同业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沟通及境内外信息共享平台,为“走出去”提供各方面的信息支持;引导并鼓励各行业的中小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实现“规划”的集群发展。同时,组织协调整个行业共同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加强与当地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其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
在金融政策方面,一是扩大政策性金融惠及面,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融资、贴息贷款的支持力度;二是放宽以中小企业为主客户群的中型金融机构的布局限制,简化境外机构申设的审批流程、放松管制,并适度弱化相关海外业务的盈利监管指标,提升风险容忍度。
而在财税政策方面,一是由政府联合商业银行、海外投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海外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贷款,并以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各类风投机构增加投资力度,以商业运营模式弱化政府直接补贴模式;二是对重点行业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所得税减免,免除中小企业境外投资带出自用设备与物资的配额限制,并提高中小企业派出人员的个税起征标准。
第三,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出台和细化相关配套性法律法规。可以由政府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形成统一的海外投资立法,并细化现有的法律规定。
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事实上,闫冰竹的提案不仅敏锐地感受到目前经济、金融、社会领域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更是前瞻性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在提案中,闫冰竹特地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是在国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足,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2009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仅为1334家,贷款余额为766亿元;而截至2012年末,这两个数据分别跃升至6080家与592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
但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软肋。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融资能力弱,后续资金来源匮乏、信用评级体系缺位,潜在性风险难以控制、多头管理,导致监管有效性降低等问题,闫冰竹建议:
要探索多元化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首先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实行差异化政策,依据其经营规模与绩效情况制定阶梯化的融资杠杆率;二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给予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资格,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三是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领域,弥补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缺口的同时提升民间资本的利用效率;四是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小微企业的深度。
另外,闫冰竹还建议:加快推进管理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序接入征信系统,同时应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数据传输标准和操作规范,将公司客户数据纳入征信管理系统,赋予小额贷款公司相应的查询权限,降低风控成本。建立统一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指标、治理结构、战略定位、内部控制、社会绩效等相关质量信息进行评价等。
十二份提案——涉及了保障房、小贷公司、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似乎让人很难把这些涉猎广泛的提案内容与银行业联系起来。
然而这正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2013年全国两会带来的提案。
心系金融报国的责任与梦想,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智慧,是闫冰竹一直以来履行职责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
在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闫冰竹这位“高产委员”已经累计向大会提交了44项政协提案。今年,再次作为城商行的惟一代表,连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又带来了十二份提案内容,不仅有他长期关注的“两小”(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问题,而且涉及到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助推科技创新、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提升城镇化质量、加强清洁能源利用、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建议。
心系国计民生
作为北京银行的董事长,闫冰竹委员的工作压力和强度可想而知。但他始终牢记政协委员的使命,勤勉尽职、关注民生,积极参与基层调研、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义务与责任。
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闫冰竹在提案中指出,自北京、上海率先建立起文化产业园区以来,各地城市纷纷依据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加快建设,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对于统筹文化产业各项资源,进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节约利用,服务小微文创企业的集群孵化,加速形成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是,蓬勃兴起的文化产业园区要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为此,闫冰竹建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园区的配套机制,为小微文创企业提供政策配套扶持:一是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范运行;二是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聚集能力;三是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金融对接。
除此之外,闫冰竹在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这一重要的民生课题时也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如要完善收入信息审核机制,破解收入认定难问题等。
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
中共十八大报告和对外投资合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增强竞争力。”
然而,由于同业协调机制、金融财税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与推进。为此,闫冰竹建议: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依然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发展规划,引导建立行业协会。如搭建同业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沟通及境内外信息共享平台,为“走出去”提供各方面的信息支持;引导并鼓励各行业的中小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实现“规划”的集群发展。同时,组织协调整个行业共同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加强与当地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其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
在金融政策方面,一是扩大政策性金融惠及面,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融资、贴息贷款的支持力度;二是放宽以中小企业为主客户群的中型金融机构的布局限制,简化境外机构申设的审批流程、放松管制,并适度弱化相关海外业务的盈利监管指标,提升风险容忍度。
而在财税政策方面,一是由政府联合商业银行、海外投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海外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贷款,并以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各类风投机构增加投资力度,以商业运营模式弱化政府直接补贴模式;二是对重点行业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所得税减免,免除中小企业境外投资带出自用设备与物资的配额限制,并提高中小企业派出人员的个税起征标准。
第三,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出台和细化相关配套性法律法规。可以由政府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形成统一的海外投资立法,并细化现有的法律规定。
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事实上,闫冰竹的提案不仅敏锐地感受到目前经济、金融、社会领域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更是前瞻性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在提案中,闫冰竹特地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是在国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足,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2009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仅为1334家,贷款余额为766亿元;而截至2012年末,这两个数据分别跃升至6080家与592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
但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软肋。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融资能力弱,后续资金来源匮乏、信用评级体系缺位,潜在性风险难以控制、多头管理,导致监管有效性降低等问题,闫冰竹建议:
要探索多元化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首先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实行差异化政策,依据其经营规模与绩效情况制定阶梯化的融资杠杆率;二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给予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资格,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三是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领域,弥补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缺口的同时提升民间资本的利用效率;四是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小微企业的深度。
另外,闫冰竹还建议:加快推进管理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序接入征信系统,同时应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数据传输标准和操作规范,将公司客户数据纳入征信管理系统,赋予小额贷款公司相应的查询权限,降低风控成本。建立统一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指标、治理结构、战略定位、内部控制、社会绩效等相关质量信息进行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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