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价格改革破茧
摘要:除煤价外,目前电、油、气价格依然受到政府管制。“油荒”、“气荒”频繁上演,凸显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与改革的滞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与往届一样,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出现在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我国目前除煤价外,电、油、气的价格依然受到政府管制。“油荒”、“气荒”、“电荒”频繁上演,凸显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与改革的滞后。
2012年,多个能源领域的“十二五”规划相继面世,能源价格改革迎来良好时机。特别是十八大之后,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出台成为普遍预期。回顾两年来,我国能源价格的改革在缓慢前进。
2011年
8月1日——进口天然气增值退税
2011年8月,《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根据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天然气进口项目,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国内市场的天然气供不应求,主要还依赖进口。从中亚、俄罗斯等地进口的天然气价格均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终端价格远高于国内天然气价格。价格倒挂使天然气进口企业承受亏损。
中石油2012年的第三季度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营业外收入69.85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确认了国家对于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
12月9日——电价附加补贴上涨
12月9日,财政部公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每度8厘。
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行业可以得到两类国家补贴,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每千瓦时2厘,2009年调至每千瓦时4厘,2011年调整至现在的每千瓦时8厘。
补贴标准不断上涨,但资金缺口却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元,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多亿。2012年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或将扩至200亿左右。
12月26日——天然气价格机制试点
不同于进口天然气的市场定价,国产天然气主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2011年12月26日起,国家发改委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被视作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尝试。
自2005年以来,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已有三次调整,仍不能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
现有价格体系中,天然气价格基本为“出厂价 管输价 城市配送费 城市燃气公司利润=终端销售价格”。其中,出厂价和管输价一直由发改委单独制定。而试点采用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即是以天然气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终端销售价、门站价格以及出厂价格。
但目前尚没有天然气价格改革全国推广的时间表。
2012年
7月1日——资源产品价格阶梯化
从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继阶梯电价之后,民用自来水、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也出现“阶梯定价”的趋势。其中,广州于2012年12月21日起正式实施阶梯水价;而江苏、海南、湖南、广东等省份陆续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
从阶梯电价实施半年来的情况看,大部分居民电价并未因新规发生变化,用电量目前也未有减少。大部分省份的首档电量覆盖率超过80%,有的省份甚至超过90%。
用户终端价格的阶梯式计价方式的推进,可以尽量避免满足人民基本生活的能源需求价格过快上涨。
11月5日——页岩气补贴发布
2011年12月31日页岩气刚刚被列入“新发现矿种”,今年迅速成为能源新宠。
继年初《页岩气发展规划》发布之后,11月,财政部针对页岩气开发安排了专项财政资金。根据方案,2012年—2015年的补贴标准为0.4元/立方米,补贴标准将根据页岩气产业发展情况予以调整。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页岩气开发利用情况,对页岩气开发利用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本次补贴政策,中石油、中石化有望最先受益。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页岩气产量目标分别为26亿立方米和17亿立方米。如果顺利完成产量目标,未来三年“两桶油”在页岩气开发利用方面有望获得17.2亿元的补贴。
12月25日——电煤市场化终“破冰”
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即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价格。这意味着争论多年的电煤价格并轨最终实现。
之前,我国电煤供应一直处于半市场化状态,有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并存: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煤炭企业和重点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煤炭合同;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每吨重点煤的价格一般要比市场价低200元左右,甚至更多。
煤企和电企在重点合同煤价格谈判上相互角力,煤企因为利润下降不愿意降价,电企因为巨额亏损不愿意提价,形成了“煤电之争”的局面。
新发布的《意见》不仅提出要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而且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有关人士认为,电煤价格的市场化,拉开了2013年中国资源性产品改革的帷幕。
与往届一样,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出现在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我国目前除煤价外,电、油、气的价格依然受到政府管制。“油荒”、“气荒”、“电荒”频繁上演,凸显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与改革的滞后。
2012年,多个能源领域的“十二五”规划相继面世,能源价格改革迎来良好时机。特别是十八大之后,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出台成为普遍预期。回顾两年来,我国能源价格的改革在缓慢前进。
2011年
8月1日——进口天然气增值退税
2011年8月,《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根据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天然气进口项目,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国内市场的天然气供不应求,主要还依赖进口。从中亚、俄罗斯等地进口的天然气价格均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终端价格远高于国内天然气价格。价格倒挂使天然气进口企业承受亏损。
中石油2012年的第三季度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营业外收入69.85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确认了国家对于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
12月9日——电价附加补贴上涨
12月9日,财政部公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每度8厘。
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行业可以得到两类国家补贴,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每千瓦时2厘,2009年调至每千瓦时4厘,2011年调整至现在的每千瓦时8厘。
补贴标准不断上涨,但资金缺口却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元,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多亿。2012年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或将扩至200亿左右。
12月26日——天然气价格机制试点
不同于进口天然气的市场定价,国产天然气主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2011年12月26日起,国家发改委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被视作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尝试。
自2005年以来,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已有三次调整,仍不能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
现有价格体系中,天然气价格基本为“出厂价 管输价 城市配送费 城市燃气公司利润=终端销售价格”。其中,出厂价和管输价一直由发改委单独制定。而试点采用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即是以天然气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终端销售价、门站价格以及出厂价格。
但目前尚没有天然气价格改革全国推广的时间表。
2012年
7月1日——资源产品价格阶梯化
从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继阶梯电价之后,民用自来水、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也出现“阶梯定价”的趋势。其中,广州于2012年12月21日起正式实施阶梯水价;而江苏、海南、湖南、广东等省份陆续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
从阶梯电价实施半年来的情况看,大部分居民电价并未因新规发生变化,用电量目前也未有减少。大部分省份的首档电量覆盖率超过80%,有的省份甚至超过90%。
用户终端价格的阶梯式计价方式的推进,可以尽量避免满足人民基本生活的能源需求价格过快上涨。
11月5日——页岩气补贴发布
2011年12月31日页岩气刚刚被列入“新发现矿种”,今年迅速成为能源新宠。
继年初《页岩气发展规划》发布之后,11月,财政部针对页岩气开发安排了专项财政资金。根据方案,2012年—2015年的补贴标准为0.4元/立方米,补贴标准将根据页岩气产业发展情况予以调整。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页岩气开发利用情况,对页岩气开发利用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本次补贴政策,中石油、中石化有望最先受益。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页岩气产量目标分别为26亿立方米和17亿立方米。如果顺利完成产量目标,未来三年“两桶油”在页岩气开发利用方面有望获得17.2亿元的补贴。
12月25日——电煤市场化终“破冰”
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即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价格。这意味着争论多年的电煤价格并轨最终实现。
之前,我国电煤供应一直处于半市场化状态,有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并存: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煤炭企业和重点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煤炭合同;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每吨重点煤的价格一般要比市场价低200元左右,甚至更多。
煤企和电企在重点合同煤价格谈判上相互角力,煤企因为利润下降不愿意降价,电企因为巨额亏损不愿意提价,形成了“煤电之争”的局面。
新发布的《意见》不仅提出要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而且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有关人士认为,电煤价格的市场化,拉开了2013年中国资源性产品改革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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