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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许更大力度 民资冷对银行“松绑”

作者:杨中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1 21:39:16

摘要:拦在民营资本面前的玻璃门渐渐开始倒塌,从4月中旬开始,交通部、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纷纷下发实施意见或工作要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各个相关领域。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拦在民营资本面前的玻璃门渐渐开始倒塌,从4月中旬开始,交通部、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纷纷下发实施意见或工作要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各个相关领域。
    5月26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同时创造好的环境以利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还通过产品创新、风险管控,加大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最大的突破,就是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的持股比例的变化,如在村镇银行的设立中,主要发起银行持股比例由20%降至15%;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一位银行业人士指出,显然,在进入金融改革的深水区之时,监管机构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有利于更加稳妥地推进银行业的改革。而有些依然需要制定相关细则,才能够更好地配合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的发展。
比例放宽性质未改
    浙江一家成立较早的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王华(化名)在接受采访时反应平静,他分析说,在实施意见中,虽然提到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转制成村镇银行,但是也尚未发布细则。对于民间资本持股比例的变化有所突破,在设立中主要发起银行持股比例降至15%,但这点上依然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
    对于民间资本来说,梦寐以求的就是能发起设立一家商业银行。在实施意见当中,对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比例的变化也最吸引民间资本的目光。
    但恐怕乘兴而来,却要失望而归。由于细则缺乏,实施过程必然困难重重。村镇银行主要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为15%,之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但依然需要银行为主发起人。
   “虽然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依然需要银行主发起,但是持股比例降低也是有所进步的。毕竟对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所推动,虽然改革的力度不大,但是以后值得期许。还是希望由民间资本作为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同时在小贷公司转制时,也希望能够在温州金改中出现民营的村镇银行。”王华表示。
    除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外,民间资本还可以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及一些涉农企业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商行增资扩股,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
    在监管层调整民间资本持股比例的同时,不少民间资本也在积极抛售一些农商行、城商行的股份。根据交易所公开信息统计,大约有十几家商业银行股份在转让当中,其中包括了汉口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
仍需加大改革力度
    虽然一直在呼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但是在不知不觉当中,在不同层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中,民间资本已经介入很深。
    根据2011年银监会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末,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44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同时,民间资本分别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总股本的92%和74%。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民间资本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梯队股本中占比很高,但是还没有出现民间资本控股一家商业银行,这其中也是有很多限制。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不仅仅只是想做财务投资者,更多的是希望发起设立控股商业银行,参与商业银行的经营。
    在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中,作为真正的民营银行——民生银行,也保持着良好的发展速度,并且转型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应该给予民间资本更多的发挥空间。
    在5月27日举行的论坛中,著名财经评论家水皮呼吁,政府应该尽快放松管制,让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催生更多的真正的民营银行。
   上述银行业人士认为,民间资本在各个行业中发挥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银行业则是高风险、高信用的行业,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放开以及信贷规模管控的情况下,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进行渐进式的改革,是符合监管层的思路,同时也是关乎众多存款人切身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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