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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银行业门槛降低 地产和煤炭行业民资跃跃欲试

作者:尹珺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30 16:45:00

摘要:涉足银行业门槛降低 地产和煤炭行业民资跃跃欲试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尹珺 北京报道

   近期,政府针对民间投资的细则正在密集出台。继铁道部、卫生部、交通部、国资委等部委相继发布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的相关文件后。5月26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专家认为,《意见》中对民营资本参与银行业的鼓励态度更为积极,特别是在小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参股上,对民营资本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中国的银行业正逐渐向民间资本“开闸”。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虽然银监会表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态度,但是在具体实施方面仍待明确,各方对此也持观望态度。
民营资本蓄势待发
    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国投基金集团董事长孙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力雄厚的民间资本对参股银行业都很感兴趣。但实际上,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金融机构,其门槛都比较高,现在进入村镇银行门槛是最低的。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后,又进一步降低了门槛。”
    事实上,民营资本对参股村镇银行的调研开始已久。一位咨询机构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透露:“我们之前接触过一些煤炭行业的客户,他们从去年就开始摸索、调研参股村镇银行的路径。目前还处在前期摸索阶段,在调研到底可不可以做、怎么做,还没有涉及到实际操作的层面。《意见》出来之后,我们推进的节奏也在加快。”
    李先生介绍:“从我们目前接触的客户来看,地产或煤炭板块的大企业都可能会有参股银行业的意向。地产类的客户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而今年以来地产行业不景气,他们也在寻找新的投资领域。我们现在就接触了一些地产类的客户,他们也想从村镇银行方面切入。”
    “在《意见》出来之前,已经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公司在摸索。大家都预测金融板块会放开,但是没想到放开的速度这么快。”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参股村镇银行的成本并不是很高。一般来说,业内对村镇银行的估值是参照银行平均市盈率下浮一部分。
    “主要原因是村镇银行上市遥遥无期,并且它的盈利模式还没有被探索出来,实际上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李先生介绍。
参股小贷公司企业心愿
    除了上述地产和煤炭板块的大企业,已经参股小贷公司的企业也被认为有希望成为第一批参股银行业的民营资本。
    深圳一家小贷公司的负责人吴先生说,“部分公司发起或者投资小贷公司的目的就是希望小贷公司有朝一日能够转制成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可以吸存,它的资本金是没有限制的,简单来说就是可以把业务规模做得很大。如果允许他们参股村镇银行的话,这对于他们来说更加直接,不排除有部分参股小贷公司意愿的公司会这样做。”
    小贷公司的规模不大,但是投资利润相当可观,一直以来对上市公司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据记者粗略统计,2012年以来,就有十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投资小贷公司。
    “我们建议银监会一方面要放开、降低门槛允许小贷公司直接发起成立银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小贷公司升级为银行后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对记者说。
    记者就此采访了两家最近发起成立小贷公司的上市公司。棒杰股份5月29日对外宣布:浙江省金融办已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成立小贷公司的方案。拟成立的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棒杰股份出资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棒杰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林明波表示:“成立小贷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在延伸产业、整合行业方面打下基础,使我们对金融行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另外也可以使公司的业绩锦上添花。未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会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往村镇银行等金融领域进行拓展。”
    2012年4月25日,哈尔斯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哈尔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00 万元,占小贷公司总注册资本的 30%。
    哈尔斯证券事务代表佘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此次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营之后成立村镇银行,进一步服务永康当地经济。关于未来是否打算更多参与银行业,公司董事会会认真审慎考虑实际情况再做决定。具体还是得看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Q&A

Q=《华夏理财》
A=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

    Q:您怎样看待《意见》的出台对小贷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A:我认为《意见》给了小贷公司一部分的利好前景,但是放开的程度还没有到位。
    未来小贷公司升级为银行的希望应该说是更近了。《意见》中将村镇银行发起行占股从20%降到15%,虽然差别不是很大,但是表示银监会是有意愿调整这个门槛的。
    最关键的是,我们希望银监会能够出台一个条例,允许小贷公司直接申请银行牌照。小贷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变,发起人就是股东,由小贷公司直接发起成立银行,如果政策能够调整到这一步,这才是更有效、实质性的对民间资本的开放。

    Q: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A:此前政策之所以没有完全放开,是因为有风险方面的担忧,政府可能担心小贷公司缺乏经营能力,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我们建议银监会一方面要放开、降低门槛允许小贷公司直接发起成立银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小贷公司升级为银行后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可以参考国际经验,将村镇银行分类管理。先给有限的银行牌照,允许它在一定范围内吸储。比如拉美一些国家,小贷公司升级为银行后,第一个执照是只允许它在信贷客户中吸储,然后才可以向公众吸储。
    总而言之在开放的同时,有一系列的监管办法来防范风险。

    Q:您认为《意见》出台后,之前参股小贷公司的上市公司是否有意愿直接参股村镇银行?
    A:上市公司参股小贷公司有诸多原因,有的是希望今后通过小贷公司未来有可能获得银行的牌照,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就是希望通过小贷公司赚钱,具体还是得看上市公司的投资决策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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