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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4亿大案惊魂记

作者:郑重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1 12:46:39

摘要:烟台银行4亿大案惊魂记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郑重 烟台报道 

    齐鲁银行案尚未了结,同样位于山东的烟台银行一支行行长“卷款4亿余元”潜逃的消息再次震惊了业界。 

    “大案啊!烟台银行的一个行长卷走了4个多亿。”2月8日晚间,出租车司机对连夜赶赴岛城烟台采访的《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此前一天(2月7日)的下午,作为公安部A级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刘维宁被浙江金华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抓获。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嫌疑人系烟台某银行支行行长。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轰动一时的2010“12·06齐鲁银行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引起银监会高度重视。而在此之前的“汉口银行担保纠纷案”也曾掀起整个业界的轩然大波。“这说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风控风险问题远没有真正被重视起来。”一位业内人士评介道。 

案发烟台银行 

    本报赶到烟台采访的时候,刘维宁到底任职于哪家银行尙没有官方消息。 

    2月9日一大早,记者根据了解到的散碎信息赶到位于烟台市海港路25号的烟台银行。9时许,已经开门营业的烟台银行办公大楼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只是一楼大堂的4位执勤的保安似乎比平时多了些警戒 

    经过联络,烟台银行办公室郄丽宁女士带记者来到该行8楼的会议室。记者注意到,会议室的门牌下临时贴上了用普通白纸打印的“新闻中心”的牌子。 

    “刘维宁出逃前是我行胜利路支行行长。”烟台银行董事会秘书秦鲁斌向本报确认了刘维宁的身份。他告诉本报,本来1月31日烟台银行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对部分支行行长进行强制性岗位交流,但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刘维宁不知去向。经现场核对,发现部分票据账实不符。于是立即向有关上级机关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刘维宁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 

    此前公安部签发的通缉令称,2012年2月2日,烟台银行保安部王姓工作人员到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刘维宁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额4.3亿元人民币。 

    “目前刘维宁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具体案情以警方发布的消息为准。”秦鲁斌表示目前该行尚不能向记者提供更详实的信息。 

    2月9日上午,烟台银监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确认,刘维宁涉嫌挪用资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但未透露任何案情线索。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维宁已于8日上午由烟台市经侦支队从浙江带回山东,进入案件审理阶段。 

    2月9日下午,记者在位于胜利路261号的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看到,这家营业面积也就几百平方米的看上去与一家银行的储蓄所没有太大的区别,营业室内也看不出什么一样。 

    “很难想象刘维宁能在这样的一个小银行卷走4个多亿。”一位在胜利路支行办理完业务的人士对记者说。 

    胜利路支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刘维宁此前确是该行行长,但具体采访要到总行。 

    据了解,烟台银行是在原烟台市商业银行基础上,于2009年3月正式开业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原烟台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是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亿元,后经多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20亿元。 

刘维宁出逃细节 

    今年38岁的刘维宁是1月30日晚“仓皇”出逃的。烟台银行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对记者说:“不然他怎么会没带钱就跑了。” 

    2月10日,烟台银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月6日刘维宁曾经在浙江用固定电话给家人打过一个电话,这让公安机关迅速确认了其潜逃的位置。 

    2月7日,浙江警方接到上级电报通报,称刘维宁已进入浙江。 

    据浙江当地媒体报道,7日14时50分,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大队执勤人员在金华市火车西站对一辆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出租车上有一名男子单独坐在后排,该男子拒绝出示身份证。当执勤人员询问其去向时,该名男子一时说绍兴,一时说杭州,不断变换目的地,引起执勤人员的怀疑。 

    检查发现,该男子竟随身携带了29万元现金。经证实,该男子正是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 

    据经办警官介绍,刘维宁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开车从烟台出逃,至嘉兴向朋友筹借了30万元现金,在上海、杭州、萧山、永康、绍兴等各地辗转,每处停留不超过3天,也从不在宾馆住宿,而是在无需登记的洗浴场所过夜。 

    2月8日上午10时,浙江、山东两地公安部门完成交接,逃犯刘维宁被带回山东审理。 

  烟台市公安部门在抓获后对媒体表示,烟台某银行支行原行长刘维宁涉嫌挪用资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于1月31日潜逃。刘维宁带着存在该支行的4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但其中大部分都已提前套现,目前这笔款项去向不明。 

巨款去向不明 

    2月8日下午,烟台公安局以案件正在侦破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浙江金华警方透露的信息是,事发前,刘维宁担任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已经有8年之久,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钱江晚报》的报道称,“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但烟台银监分局有关人士告诉本报,涉案金额并不代表他套现了多少。“现在主要是公安部门在侦查案件,作为监管部门做的是外围工作。”上述人士对记者说。 

    烟台银行内部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目前看刘维宁案涉及的金额不会有那么多,因为假若他真的套现了,怎么会去向朋友借钱。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刘维宁取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他“自己”变现是不可能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远期汇票。 

    刘维宁在接受浙江当地媒体关于“巨款去向”的采访时说,“对不起,能不能等我回去再说,这里面原因很复杂。” 

    秦鲁斌则表示刘维宁案不会给烟台银行带来太大的影响。他给本报提供的烟台银行最新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行资产总额349.93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2亿元,资本充足率17.46%,实现拨备前利润5.15亿元,实现账面利润2亿元。 

    “资本充足率远高于8%的监管要去。”秦鲁斌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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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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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名记者是儿时的梦想,也因此与新闻结下了不解之缘。没有什么远大的追求,只求以“文字匠”这一职业安身立命,也在这个自己深深热爱着的工作中找到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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