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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规操作 三险企杭州车险新业务叫停

作者:胡金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3 19:29:54

摘要:涉嫌违规操作 三险企杭州车险新业务叫停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既无明文的行政处罚书,也无明显的扰乱市场价格嫌疑,国内三大财险巨头人保、平安和太保在杭州的车险新单业务近日却停售了。
    12月19日,记者了解到,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大财险在杭州的车险新业务即日开始停售,交强险和续保则除外。虽然保险公司和监管层对于原因没有详细交待,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可能是由于电销车险涉嫌超过15%的优惠红线。
停售具体原因不详
    据了解,12月16日上午,浙江保监局财险监管处负责人约谈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财险分公司高管,转达了“浙江保监局办公会”意见:为了市场和谐发展,三家财险公司需对业务发展进行自我调整,自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9日,停办在杭州地区新增车险的承保业务(新车和转保),除续保和交强险业务外。
    同日下午,浙江保监局财险监管处约谈其他29家在浙中小财险公司,对其业务发展则给予鼓励。记者了解到,浙江保监局是通过对浙A牌照和地区码限制的方法,关闭了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公司的平台查询权限,使其无法报价和出单。同时,投保客户被鼓励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由浙江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服务好的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向三家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进行求证,三家都未给出任何说法。不过,一位杭州车险中介市场的销售人员李敏向记者证实了停售的消息,称她所在公司暂时已经不能代理这三家公司的车险新单业务。
    记者联系三家财险总公司相关部门,其亦未作出回应。
    在市场纷纷猜测原因时,22日,浙江保监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此事做出了回应,但对于停售的具体原因并未说清。只是称今年以来,受上级公司任务加重以及机动车销售下滑影响,浙江省机动车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其中杭州地区竞争尤为激烈。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四季度开始,部分公司非理性竞争也在增加和扩展,如果任其发展势必会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这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特约谈了人保、太保、平安三家公司,要求其必须坚持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加强依法合规经营,认真整改落实,主动发挥其在行业内的带头示范效应。至于何时恢复,要视三家保险公司自身整改的情况而定,没有具体日期。
或因电销优惠比例高
    “这样莫名其妙被叫停新车险业务很蹊跷,如果是因为车险业务违规,当地保监局肯定会提前在官网发布处罚规定,现在消息已经传出来了,肯定是保险公司向外透露了消息。”一家中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分析指出。
    该人士分析认为,原因可能与三家公司在业务中存在电销优惠比例过高有关,对于产险公司来说,业务违规行为经常出现,不仅在浙江,在上海某些公司的优惠甚至已经超过20%,达到25%左右。
    市场同时有另一种说法,浙江保监局此举意在压制三巨头过大的市场份额。根据浙江保监局的统计数据,截止到今年10月末,浙江32家财险公司中,人保、平安、太保的份额达到58%,且保费增速一直保持在20%以上。市场传言,多家中小保险公司因此联合向监管部门提出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分析指出,车险市场竞争激烈早已存在,强者恒强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国内汽车销售市场陷入僵局,直接影响了车险市场的发展,小公司无论在网点、渠道、理赔等方面都受到制约,但是如果通过行政干预来达到市场平衡并不可取。
财险公司多受罚
    三家保险公司被同时处罚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今年8月份,深圳保监局发文,要求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大财险公司暂停与车行、银行以及个人代理以外的中介渠道合作开展新的车险业务三个月。而三大财险在深圳的车险业务被停办,主要是对其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之一。
    查阅浙江保监局的网站,今年以来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主要是安诚财险、华安财险和浙商财险等小公司,上月底,浙江保监局和浙江保险行业协会曾进驻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公司检查,但并未发布相关的处罚措施。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财险公司受到处罚。
    12月19日,保监会就保险基层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向14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在2011年度检查中,14家公司的80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集中表现为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有关保监局依法对上述80个机构合计罚款1006万元、警告2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6家,涉及业务3项、销售渠道3个;依法警告79名责任人,罚款78人共计190.1万元。
    这14家公司中,10家是财险公司,包括永安财险、永诚财险、大地财险、都邦财险、国寿财险、华安保险、民安保险等。
    这是保监会第二次就保险基层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向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保监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及内部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对高层级管理人员和上级机构管理人员的问责、内部处理和内部通报。以省级公司为单位部署开展中介业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彻底查清虚假的、不真实的中介业务,全面清理无资质的、不规范的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在省级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公司要进一步组织抽查,确保基层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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