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秋光:民国时期的慈善启示

作者: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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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09 20:31:42

摘要:周秋光:民国时期的慈善启示

中国第一部慈善通史作者周秋光:民国时期的慈善启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广志 长沙报道

   近日,北京杂项收藏家孙文雄整理文献资料时,发现3本民国时慈善组织的赈灾账本。账本上,记录了每笔捐款的详细来源、用途;连“扁担13块9毛5分,笊篱2毛,洋锁3毛”等细微款项,也被明细地记载。对此,中国第一部慈善通史作者周秋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民国时期的慈善是中国历史上做得不错的一个时期,现在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全可以向民国‘求经’。”
民国慈善
曾到达的高度
    《华夏时报》:民国时期,各种各样的慈善组织纷纷创立,慈善事业一度达到过一个得到国际认可的高度,其原因何在?
    周秋光:民国时期的慈善,我认为是中国历史上做得不错的一个时期。首先,这一时期的慈善完全回归到了民间。由于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频繁更迭,以及频发的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都给了民间慈善蓬勃发展的一个空间,这种机会古代社会没有,现代社会没有,就是民国有。这倒不是政府不想充当慈善的主体,而是政府疲于应付各种事变。即使有心顾及黎民,也因庞大的军费开支而显得力不从心。只能退到一个辅助的位置上,只负责登记和监管,而这正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其次,民国时期的慈善法规已颇具规模,渐臻完备。为鼓励民间捐赠活动,历届民国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法令。据统计,民国北京政府颁布了6项涉及慈善事业的法规,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制定和颁布的慈善法规大约有20项。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近代慈善事业的兴盛。
    还有,就是民国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慈善家群体。比如说,在1920年,华洋义赈会的成立就聚集了一群声誉卓著的慈善家,像孙仲英、严兆濂、傅筱庵、余日章、唐少川等。中国的旧式慈善商业向现代慈善事业的转变就是在这些人的影响和带动下实现的。
    最后,就是慈善组织本身的自律机制。慈善组织能够严格按自己的章程来运作,而且要接受政府的和社会的约束。政府和社会凭什么来监督你呢?就靠这些章程,看你做到了没有。这样做哪会出现问题呢。
    《华夏时报》:比较完善的立法,民间团队的自律,再加上一些慈善家的影响,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搞得真是风生水起。
    周秋光:更重要的是,民国的慈善组织管理者和实施者基本上都是义工,我在民国时期的资料中从没发现有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的记载。
    做慈善是义务,是职责,积德行善是要有信仰的,哪里敢挪用慈善捐款,那是要受道德观念惩罚的呀。归根到底,当前慈善问题的根源还是体制问题。
    《华夏时报》:慈善组织及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它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曾对中国封建统治者维持其政权有不小的贡献。那么,慈善组织的发展对于民国社会有怎样的影响?
    周秋光:以往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慈善事业对一个社会的发展起的仅仅是微调的作用。但是,还没有哪个朝代像民国这样,社会慈善的作用空前膨胀,有时甚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没有民间慈善去帮助政府解决问题的话,民国时期的公众就更没有安全感和稳定感,社会就很难维持下去。比如,民国时期的湖南水灾、旱灾非常严重,政府无力救治,当时省长赵恒惕等都找曾任民国总理的熊希龄。之后,他就利用自身的影响和民间的力量到全国各地区募集捐款,让湖南一次又一次从灾难深重的社会危机中恢复过来。如果没有民间慈善,很难想像后果会怎样。
 《华夏时报》:民国社会是个多灾多难的时期,但当时解决这个灾难,主要靠的不是政府而是民间慈善。
 周秋光:这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贡献。这恰恰证明在“官办民助”的情况下,慈善会产生怎样巨大的作用。当然,我们也要注意民国时期的慈善所体现的民族精神。
 《华夏时报》:发扬人道、救死扶伤、赈灾济贫,应该是慈善事业的普世价值吧,怎么会有民族性呢?
 周秋光: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我认为,慈善意识和做人良知在本民族文化的作用与影响下,在一定的历史场景的促动下,也往往会升华成为一种民族文化精神,产生巨大的作用和影响力。比如说,在抗战的时候几乎是全民慈善,在汶川地震的时候几乎是全民慈善,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是官方的力量吗?不是,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慈善民族性的生动体现。
慈善文化根
在传统文化的土壤
 《华夏时报》:民国时期出现了很多大慈善家,除了时代环境的原因之外,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拥有如此令人敬仰的慈善情怀呢?比如像熊希龄就被称为“慈善之父”、“慈善总理”。
 周秋光:首先,他们都有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像儒家孟子的“四善端”,道家的“知足常乐”,佛家的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等这些宣扬积德行善、乐善好施的学说的传统慈善文化对他们的影响非常大。可以说,这是他们着力行善的“原动力”。
 其次,近代西方列强瓜分中国所致的民族危机唤醒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而这时,西方的公益思想也传到了中国。受这种慈善观念的影响,他们就把救亡和慈善结合起来,认为做公益慈善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实践活动,更是对发展落后祖国的一种补救方法。这也就把传统的那种“重养轻教”发展到“教养并重”的阶段。
 还有一点,就是这些从官场上退下来的“商绅”,大都有种忏悔、赎罪的心理,比如说熊希龄,无论是贡献还是知名度,在中国近代的慈善家中,都无人能出其右。但是当我追溯他曾走过的慈善道路,解读他的慈善情怀时,发现他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在世上什么事都经验过了。我觉得总是悲观的。政治的罪恶,是不消说了。就是实业呢,我也曾入了股。我觉得经理人都不是拿良心对着股东的,所以我也灰心了……我只缩小范围,办我的慈幼院,这些孩子都是真心地爱我,把我当他们的父母,我却把他们当我的儿女,成立我们这个大家庭。这便是我的终身志愿了。”当然具体到每个人,各自的情况又是不一样的。
 《华夏时报》:他们觉得前半生或以前做的事儿“为恶”太多或为百姓做的事太少,现在为了求得良心的平衡,就开始做慈善家了。
 周秋光:可以这么说。再比如盛宣怀,有人认为他“终其生未能克服保守政治主张与进步的经济实践间的矛盾”。但他把大部分家产都拿来做慈善却是不争的事实,生前还立下遗嘱,将一半遗产建立“愚斋义庄”,以救济盛氏家族贫苦人家,并从事社会慈善事业。这也启示我们,评论一个人我们的思维应该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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