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提价 触动定价机制的神经
王炜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秘书长
4月7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汽柴油价格进行了今年以来的第二次上调,使成品油价升至历史最高位。对此,发改委人士表示,此次的涨价并不到位,同时提出,调价前国内93号汽油的不含税均价为4.66元每升,低于美国的不含税均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消费者普遍对这种观点不以为然。如此这般的情景非但似曾相识,而且两年来历历在目。可以说,只要成品油提价,就会触动市场神经,引发再度争论。到底油价是高是低,似乎总没有个最终答案。缺少答案的原因其实简单,就是大家判断价格高低的标准不同。
成品油价“不到位”需要澄清
2008年6月中国成品油上调,结束了此前国内管制油价显著低于国际市场水平导致的市场短缺时代,自此跨入了国内油价高于国际市场水平的垄断高价时代。当年11月在政策上又再度确认了始自2007年初的“原油加成本”成品油定价机制。这种机制意味着,成品油价格构成中,原油部分的成本随国际原油市场的价格波动而变化,最终传导至成品油价,而炼油成本和利润部分可以免于国际成品油市场竞争压力,在政策保护下由企业随意决定。根据这种逻辑,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如果不能完全传导至成品油价,需要炼油企业损失部分利润来消化,就意味着“涨价不到位”。回顾近三年的国内油价“不到位”之说,无一例外都是此种情形。所以,2008年6月以后,要想给成品油价“不到位”观点立论,就需要本质上保障垄断油企不正当利益的“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来支持。
税负概念混乱
对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国内成品油价格差异基本来自成品油的价外税差异。如欧洲的燃油税要远高于美国是造成市场价格水平显著差异的原因。而生产过程中的税负差异,如美国的石油生产没有增值税,并不是各国油价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理由在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均依赖国际市场的供应保障和国内反垄断法的支持,使国际成品油价成为国内石油生产企业的效率基准和国内市场的价格基础。因此,如果要衡量各国消费者成品油支出负担,需比较消费者面对的最终价格,即包括厂商价格和政府价外税的价格。但如果想说明国内厂商价格是否合理,最好的办法就是同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进行比较。本次成品油价格上调之前,北京地区93号汽油零售价为每升7.45元人民币,剔除1元消费税后为6.45元。4月6日新加坡92号汽油价格约为每升5.00元人民币。这意味着,粗略估算,国内的真“裸”价比国际市场水平高出约30%。把运输等相关成本考虑在内,我们不难发现,发改委人士提到的全美不含(燃油)税平均每升5.64元人民币的水平,确实是美国利用国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的合理价格水平,也体现出美国市场足够的竞争性和反垄断法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认为,仅“裸”价层面上,美国水平不失为中国管制价格的合理参照。
退一步,即便考虑进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负担这个税负大头,假设炼油企业是零成本,6.45元全部是价值增值,以这个不能再大的基数计算增值税,剔除17%的增值税后也还有5.51元的去(增值)税最小价格。按照这个算法,我们也推算不出每升93号汽油的不含税均价为4.66元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中国的“裸”油价比美国低的观点,只能是对不可比价格进行比较才有可能得出的。按照这个思路,减去了消费税(相对于美国的燃油税)和增值税之后,其他比较明显的“税”负就是资源税了。然而,由于中国的资源税税种设置存在问题,名义上是“税”,但实际对应国际通行的“权利金”部分,性质上属于非税成本,没有理由被当做“税”负剔除。
无论怎样,把中国成品油价中,所有的“税”都剔除,跟美国不含燃油税的价格比较高低是不妥当的。要么是专业性不够,要么是有混淆视听之嫌。
本质弊病伴生政策尴尬
国家发改委人士提出,本次成品油提价已经远远滞后于22个工作日,为的就是减轻进一步推高通货膨胀的压力。然而,国际油价自上次成品油调价后持续上涨,成本压力加大,依靠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保障,上调汽柴油价是箭在弦上,迟早要发。一方面是本质上维护高价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是抑制通胀的政策目标,而且都在国家发改委手上,矛盾冲突不言自明。成品油定价机制保护垄断利益的本质弊病同维护宏观经济健康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相左,发改委就必然陷入两难境地。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确实有“最高限价”的规定,但对于抑制高价无能为力,所以并无现实意义。国家发改委试图协调国内成品油价和抑制通胀必然是无解的难题。维护脱离国际市场约束的成品油垄断高价,和同通胀做斗争,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如果最终的选择是追求宏观经济目标,抑制通胀的话,就至少需要国家发改委彻底改革现行“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乃至放弃成品油定价权,以价格监管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取而代之。最终,成品油批发价格应同国际市场时时联动,以新加坡成品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合理利润,参照美国市场的税前平均价格制定。为保障国内市场的供应顺畅,避免寡头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势力制造短缺,制度上应放开成品油进口,消除成品油批发壁垒,造就健康的中国石油行业和石油市场。如果政府对于成品油税收调控的力度不变,如维持每升1元的汽油消费税水平,在4月6日108.83美元每桶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上,新加坡92号汽油价格每升约折合5.00元人民币,加上15%的费用和利润,消费者最终支付的含税油价不过6.75元。
在笔者看来,国家发改委的成品油定价权不过是“烫手的山芋”。现行定价机制的现实后果同自身的职责并不一致,而且还要代人受过。索性不如改革定价机制,放弃定价权力。就在美国4月7日纽约商品交易所收盘时,西得克萨斯轻质原油的价格再度攀升达到110.30美元。没有人能准确预测目前中东北非的骚乱是否还将持续并升级,也没有人能断定沙特等国增产救市的时间点,短期国际油价的不确定性加大,更何况长期上涨的趋势不改。这就意味着,在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下,下一个调价窗口可能很快又将到来。继续上调成品油价,还是继续同抑制通胀过快纠结,又将摆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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