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到底是什么“经济”

作者:张志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9-01-10 22:11:00

摘要:“民营经济”到底是什么“经济”

“民营经济”到底是什么“经济”

 

中国民营经济30年发展史

    “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一个“特有”的经济名词。之所以说它“特有”,是因为这个经济名词只适合对中国多种经济形态的一个综合描述,而且也只有中国人自己能基本搞清楚,而这种清楚也是相对的笼统的“清楚”。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的话,外国人很难理解我们说的“民营经济”到底说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因为西方没有这样一个经济名词。

 

    目前在使用“民营经济”的概念时,普遍把“民营经济”视为一种经济性质。或是说,民营经济不是作为经济属性,而只是放在经济方式上来对待和解释。

    客观地说,民营经济不是一个含义十分明确的经济上的概念,可以视为是中国人对30年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具有经营自主性的“非政府经济”给予的约定俗成的称谓。中国改革开放30年里出现了很多新的名词,而“民营经济”可以说就是30年当中众多新名词中的一个。如果准确地说,这个名词的广泛使用也就是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到今天算来还不到20年。
    但至今“民营经济”一词在正式的官方文件及公开表述中还没有被正式使用,总的来说,既没有理论上的权威定义,也没有明确的形态界定。只是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上,出现在各级政府的公文中,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言谈话语里。在大量的经济名词里,凡是涉及“非政府经济”的,还有个体经济、非国有经济、私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私有经济、非公经济,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等。
    关于“民营经济”这一概念,其实早在1998年就有过争论,争论的起因是当年国家工商总局曾要求“禁提民营”,由此而引发了有关民营经济概念问题的争论,这场争论很快就超出了官场范围,一些学者、社会各界关注经济发展的人士和经济学家也参与到这场问题的讨论之中。于光远、厉以宁等经济学家都参与过此次讨论,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有着明确的表态:“我赞成使用民营经济这个词。”然而至今仍没有明确的论断,客观地说,都躲开不争了,又都这么用就用下来了。
    就是这个约定俗成的称谓,如今在使用中已被泛化,并已成为全社会的习惯用语,但在我看来这其中回避了很多实质性的问题。若不把这个称谓问题说清楚,30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很多东西都很难说清,想绕都绕不开。应该说它既是理论问题又不是理论问题。显然我要写的这本书不是理论方面的书,我要做的是30年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史。30年前胡耀邦就说过“理论无禁区”(思想无禁区),因此我正是抱着这样一个态度先要说说这个中国“特有”的经济名词。
    对民营经济概念的理解,学术界至今仍存在分歧。
    客观地说,到目前,关于“民营经济”这一称谓仍没有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中央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各种法律中没有民营经济的提法。这就使得多方都能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这一称谓的合理性。虽然国外的学者和媒体并没有接受这个称谓,但从总体来看,民营经济具体地说是个体和私营经济,或是说个体和私营经济就是民营经济,在这一点上,普遍认识是一致的。
    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义,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四种观点:
    其一,民营经济是个体和私营经济。这一观点很好理解,也很明确;
    其二,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这个范畴就大了,除了个体和私营经济以外,如三资企业和没有公有企业参与的其他联营组织、自然人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等,这里还包括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官方通用的一个说法,很多正式的文件和相关政策也是这么表述的,显然这里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而用民营经济代替非公有制经济,显然是淡化所有制概念。但很多私营企业老板,尤其是大型的私营企业老板,不喜欢这个“非”字,感到“非”不是主流,有被“歧视”的成分,同时他们也不愿被称为“私企老板”,他们更爱被称为“民营企业家”或“民营企业”。这也不能不说是中国“特色”。
    其三,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显然这是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对应后的一个词,民营经济也即非国有经济。对这一提法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外资经济不应属于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解释为国有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的统称,这个统称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民间持股的股份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另一种观点就是把非国有的都归纳为民营经济,并认为外资也属于民营经济范畴。
    其四,民营经济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这一观点的关键是回避所有制。“民营”与“国营”,其重点放在“营”上,这就使得“民营”的外延得到了伸展,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都在这一概念下,显然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实行承包租赁的国有民营企业都纳入其中。在中国有“厉股份”之称的厉以宁认为:“民营经济是一个包括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内的概念。”
    可以说,目前在使用“民营经济”概念时,普遍把“民营经济”视为一种经济性质。或是说,民营经济不是作为经济属性,而只是放在经济方式上来对待和解释。

 

    在中国,民营企业最大的“娘家”是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的任务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中央统战部给工商联下的定义。

    很显然,关于“民营经济”这一概念的争论,其焦点就是,一个是从所有制形式来谈,一个是从经营方式来说,虽然两者有联系,但终究不是一回事。这就使得很多人至今也说不清。
    你要从所有制上说,有人就能搬出很多“典籍”,告诉你不要谈所有制问题,中共十五大已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还有人说,概括中国所有制改革丰富实践的话语构建权不应归外国人,外国人不曾用过的术语,难道中国就不能使用吗?
    还有人提出,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承认民营经济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那就是,民营经济是从个体、私营经济转变发展而来的一个概念。曾经,关于“私”,在中国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可想而知,新中国成立后,展开最普遍和“旷日持久”的工作,就是“灭私”,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把工作的重点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压不住的“私”开始抬头,但同时,从上到下,都在忌讳这个“私”字,因此,民营经济也在避“私”。但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多元所有制结构,使得很多人更愿意对笼统的概念加以使用,这就使得“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具有更大的广泛性和覆盖性。
    在中国,民营企业最大的“娘家”是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的任务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中央统战部给工商联下的定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又提出工商联是政府的桥梁、纽带和助手。而现实当中,工商联也只是和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如完全按“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来办,很多外资企业是不买工商联账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外延就大了。客观地说,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工商联没有实现,只是一个说法或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目前只是围绕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说民营经济的事。工商联现实所为的事,其实就是民营经济,就是“私营经济”或者说是“私有经济”。
    就民营经济的研究,我国现有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第一任会长是李定。李定曾做过中央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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