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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CPI权重构成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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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2-18 20:43:29

摘要:调整CPI权重构成意义何在

蔡志洲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中心研究员

   最近,国家统计局就房价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进行了改革和调整。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这个迅速变化的世界中,寻找统计数字和自身利益的关系。这就使得我们的统计部门,要承受比世界各国的统计部门更多的压力。对这些问题,我们怎么看待?
    首先,要看到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人们对于统计数据的要求在增加,而这种关注度的提高推动了我们政府的统计工作。很多问题的缘由不在统计部门,比如房价上涨、物价上涨、GDP的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不相适应等,是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新的矛盾,但问题却可能提给了我们统计部门,问你们的数字到底准不准?怎么和我的感觉不一样?这些领域的矛盾过去就已经存在了,但不像现在这么尖锐。如房价统计,我们在1998年住宅商品化改革后就建立了,但当时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发展起来,房价变化很平缓,所采用的方法也比较简单,社会的关注度也比较低,所以十多年来,人们对这一方面的统计结果质疑得不多,但是2009年以来,随着部分城市房价的快速上涨,人们对于这一方面的关注度在增加,传统的房价统计已经不能反映复杂的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这就需要对这一领域统计工作进行改革。再看CPI统计,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是没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只有零售价格指数,但是随着中国价格体制的改革,零售价格指数已经不能反映市场价格对于居民生活家庭的影响,因此中国开始编制这一指数,近30年来,每次遇到较大程度的通货膨胀(上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前期、2004年、2007年和现在),CPI的编制总是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和高度关注。而我们的CPI的编制(如代表规格品的选择、权重的调整及价格的取得等)也随之在进步。
    第二,中国的政府统计工作的发展,应该考虑中国和特殊国情,但是总体上还是要学习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发展和世界统计标准相衔接的现代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按照国际共同做法,实现了一系列统计制度的改革,如国民经济核算从传统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转化为市场经济国家通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价格统计采取了世界各国共同采用的一系列指标,等等。这是我们发展政府统计工作的正确选择。否则,我们也不可能知道中国2010年的GDP超过了日本。当然,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比方说,中国的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来卖的,而在澳大利亚,房子是按“座”或者按“套”卖的,因此在中国,房子到底涨了多少必须用“元/平方米”的变动来衡量,而澳大利亚则要用某一类型房子的中位数来衡量,这里就有个各国国情不同的问题。但是从统计制度整体上看,还是应该建立世界各国通用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联合国等世界组织建立一系列国际统计标准,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类问题。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投入仍然不足,例如我们的宏观调控的进度指标,在投资方面观察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而在消费方面观察的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而不是世界各国通用的支出法GDP中的资本形成和最终消费指标,而建立和完善这些统计,当然需要推动统计制度的改革,同时也需要进一步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通过不断的统计实践来改善我们的工作。近年来我国通过大量投入所开始的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就对提高中国统计数据的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这证明一个国家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和政府在这一领域中所做的投入是分不开的。
    政府统计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但是所反映的结果却应该是和人们感受相近的,比如CPI如果达到3%以上,食品价格分类指数达到了5%以上,群众就会有比较明显的感觉,由于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仍然比较高,这种情况就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是必要的,比如说我国CPI的编制,现在应该是已经发展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分类指数也公布得很细,但是并不公布权数。其实,人们对统计部门公布的细分类指数现在认可的程度已经很高,但是对于总指数有时还存在着疑问。关键就在于权数上,其实,不同收入的群体对CPI的感受是不同的,如低收入群体就对食品价格的变动比较敏感,如果公布了权数,就可以在经济研究中,通过设定不同的权数来研究不同门类的价格变动对不同的收入群体的影响。
    第三,政府统计部门应该和统计数据的应用方进行更多的沟通,通过普及统计知识,一方面使大家更好地掌握统计分析工具,另外一方面也反过来促进统计工作的发展。这些年各省的GDP的加总数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之间开始出现差异,这本来是我们的GDP核算水平提高的一种表现,因为我们把全国的GDP核算,直接建立在了地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而不再是对地方数据的简单加总,再进一步,国家统计局还将通过下算一级的方法,逐步实现中央和地方GDP核算数据的衔接,但是很多记者和群众不理解,这就需要和他们进行反复沟通。还有CPI数据也是如此,由于中国的CPI数据是按照同比方法编制的,它避免了CPI编制中季节变动的问题,但在另外一方面它也存在着反映价格变动趋势滞后的问题。比方说2011年1月份的CPI数值是偏高的(5%左右),但是导致这种偏高的原因不是1月份的消费品价格或食品价格有了大幅度上涨,而是2010年下半年消费者价格有比较大幅度的上升,由于1月当月的数据是和上一年经济刚刚复苏时相比得出的,所以数值是高的。而在实际上,由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改善农产品供给、适当紧缩银根等,我国的通货膨胀已经有所缓解。但CPI数据却使很多人误解为1月份价格仍然在大幅度上涨,得出不正确的分析结论。这一方面需要我们改进统计工作,如进一步完善“消除了季节变动的环比CPI”指数的编制,另外一方面要让大家了解统计数据后面的真实含义,正确地认识中国的经济发展。
    中国的统计研究和统计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例如,如何在增长中改善国民收入分配,如何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如何改善投资和消费、外需和内需的关系,如何改善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消费品价格上涨、住房问题、就业问题、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问题,等等。这也对我们的政府统计部门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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