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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试点之陕西样本

作者:钱秋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6 21:47:35

摘要:新农保试点之陕西样本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钱秋君 陕西报道

   一谈到“新农保”,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官庄镇安王村的夏大爷就合不拢嘴:“我做梦也没想到咱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民,还能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他跟记者比划着说,“我一年可以领660元,大儿子、女儿和小儿子三个人一年才交300元,净挣360元,划算。家门口就有银行,随取随用,方便得很。”
    “农民比较看重眼前的实惠,我们要帮农民算好经济账,把政策讲深讲透,让农民放心参保、开心参保。”耀州区社保局副局长左琛对《华夏时报》记者笑着说,“一年交100元,财政补贴30元,哪个银行有那么高的利息。”
    去年9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10月份起,全国陆续实施新农保试点:即在有前提的条件下,试点区域内年过60岁的农民每月可领取55元养老补助。这是国家继新农合之后,为解决农民的老有所养而实施的又一项惠农政策。
    以陕西省为例,记者在《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上看到,从16周岁到59周岁,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缴费档次全部仔细列出来了,个人该缴多少、财政补贴多少、利息多少、月领取多少,一目了然。
    而与老农保自我储蓄式养老不同的是,新农保是以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而“财政补贴”是新农保的亮点,中央按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陕西省为例,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事实上,任何一个政策好比新生的孩子,在成熟完善过程中要经历各种考验。如今在新农保走过一周年之时,除了看到农民晚年得到政府的保障之外,更多的是,对于这样一个还在试点的新鲜事物,我们还需要完善什么。
新农保之“难”:
如何保值?
    不过,面对高企的CPI,养老金保值增值成为难题(参见本报上期《通胀高压 万亿养老金陷缩水困局》一文),作为新生事物的新农保也不例外。
    新农保基金采取的是入口、出口分离管理制度,每年保费进入基金,而支付给农民的养老金则由财政拨付。根据人保部农保司公开数据,截至2010年7月底,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已累计达到约295亿元人民币。可以预计的是,这一额度仍将以较快速度积累。
    此时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如果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会不会导致几十年后领取的养老金贬值,农民会不会因此吃亏?
    “如果一个人缴费30年,这些都是很难预测的。”陕西省铜州市耀州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但是我们可以换种思路考虑。”
    如果由农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构成的新农保基金运营得当,赚到的利息可以每年抵消(或者大于)物价上涨的话,在价值上农民得到的养老金数额与现在相当。“当然还会有运营不当的情况。”
    但以陕西省为例,地方政府每年还要为农民最少缴纳每人30元,还有未作详细规定的“集体补助”,都会放到农民的个人账户中。这部分资金也能抵消相当一部分的物价上涨,“所以可以预计,农民的个人缴费应该说怎么也不会吃亏。”上述负责人表示。
    此时就个人账户这一块,关键看新农保基金怎么运营,这可能是所有新农保的参保人都要时时关注的事情。而新农保基金如何保值增值也成为焦点。
新农保之“惑”:
如何对接?
    新农保试点一周年,作为一项惠民政策,所到之处叫好声一片。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20个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共有5965万人参保,占试点地区人口的63.82%,已有1697万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推广“新农保”,是好事。但是好事不好办。
    记者在实地采访调查中发现,新农保的推广过程中,在年轻人中遇冷。
    为什么明明是好事,年轻人却“不感冒”呢?小辛来自陕西省铜州市耀州区官庄镇,25岁的小辛从18岁开始就在城里打工,当记者问及是否参与当地推广的“新农保”时,小辛摇摇头说:“对我们没什么吸引力。”
    但对于城镇养老保险,像小辛一样的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敬而远之。
    十年前陕西汉老肖放弃家里的田地,进西安市区务工,而他也没想到这一干就是10年。老肖代表的一类人群,他们早已远离乡土,对农村那几分地他们也很陌生,土地曾经是他们的最后保障,但说到回乡下养老,他一脸茫然,对于“新农保”更是知之甚少。
    当记者提及办理养老保险,他们会笑笑说,“这是城里人的事。”对于农民工来说,“一百块也好,五十块也罢,对于我们都是很重要,哪舍得拿去交社保。”老肖说。
    事实上影响农民工参保的第一大障碍,就是缴纳比例太高。按照现行大多数省市普遍实行的“城保”模式,用人单位需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
    以陕西省为例,大部分的农民外出务工,70%以上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还有相当一部分月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这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让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缺乏热情的另一大制度障碍,是城镇养老保险“累计”15年的缴纳标准。对于农民工来说,一直在一个单位呆上15年,是不可思议的事。有的地方社保部门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城市居民可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保持养老保险关系,农村居民则不行。
    无论是上述提及的小辛,还是老肖都存在这样的顾虑:新农保的缴费能不能积累到城里的养老保险?又或万一我回农村了,城里的养老金能否叠加到新农保?如此看来,这已成为阻碍农村年轻人,或外出农民工参保的重要阻力。
    如此一来,“如何对接”成了一道待解的难题,摆在管理层的面前。
    按照2010年初最新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对此解释,农民工按照目前公布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也就是说,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将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但新增加的是,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农民工,在真正的实惠实现之前,养老保险对他们意义不是那么重大。上述的老肖虽然对养老保险不那么在意,但谈到养老保险普及的城镇居民时,仍然觉得羡慕,“而我们未来究竟如何养老,政府以后会怎么安排,心里没底。”老肖此时无奈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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