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新规两部委演双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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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记者9月1日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两大部委均在制定地方融资平台的操作细则,其中发改委侧重于“城投债”操作细则的制定,财政部则倾向于“市政债”新规的探索。
9月2日,国家财政部预算司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预算司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市政债”的一系列政策问题。
“发改委刚讨论完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相关操作细则,而财政部有关‘市政债’的新政尚处于研究状态。”9月2日,北大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告诉本报记者。
上述两部委之所以加快融资平台的产品(城投债、市政债)新政的制定,是因为国务院于6月10日下发国发〔2010〕19号文(该文件名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9号文),内容主要表达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过度负债及运作不规范的担忧,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年内清查平台债务,并对平台进行清理规范。这被称为“指导原则”。
在两个月后的8月19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在10月31日前上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这被称之为“实施细则”。
然而,从6月10日19号文出台到8月19日细则出台期间,地方并没有按照19号文的部署行动,而是提出了诸多需要界定的疑问。“中央要整顿,地方则坚决捍卫着地方的利益。”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自从要规范整顿地方融资平台起,地方和中央一直在进行着多番博弈。
收紧县市级融资平台
“县市一级被收紧,风险就小多了。”吕随启说,现在一级政府(包括县级市、区)就有十几家平台,过去每个地方政府不过两家,而且集中在省一级。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各级政府共有各类投融资平台3800多家,其中70%在区、县。
本报记者查阅发现,此次发改委制定的新规,最核心的内容莫过于“对地方政府发债权力的约束”,即“允许地方政府在批准的额度内发行地方政府债,但地市级以下政府则没有发债的权力”。
根据国务院的安排,融资平台债务清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此前19号文明文要求清理整顿以土地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但3月财政部向地方征求意见时,遭到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
“如果这样实施了,一个市最多保留一两家。”成都市财政局一位副局长对本报记者直言,由于地方融资平台牵涉的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对其清理难免不彻底。“允许城投债、企业债,以土地和相关收入做大资产,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没有变。”
显然,这是地方极力争取的结果。
“在19号文下发后,很多地方政府曾向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写信,肯定地方融资平台对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这位副局长向记者承认,在地方政府与中央的一番博弈之后,实施细则出台后很多融资平台公司松了口气。
“对融资平台的清理,政策开始出现松动。”9月2日,北京一位券商在电话里说:“此次整顿,县市一级的融资平台公司受到的影响很大。”
事实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不论通过银行贷款还是发行债券,都是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注资、以土地作为抵押、以政府承诺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应收账款。
“在地方融资平台整个链条中,土地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没有土地融资、建设公益性项目、偿还都是不可能的。”吕随启说,地方融资一般借助于宽松的货币政策,获取廉价贷款。
此次细则没有触及土地这一融资平台的命门,但县市级的融资平台无疑会减少,新政明确提出:“允许一个市可以存在一家城投公司。”
城投债上位
为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问题,2009年、2010年中央分别代理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对地方庞大的资金需求而言,也只是杯水车薪。
“城投债的再次重启,为地方融资平台预留了一条新的出路。”国家发改委财经司有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城投债的申请,并没有因为要整顿而减少太多。
“目前,在国家发改委排队的城投债项目有330家左右。”上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发改委已加快审批进度,下半年审核150家左右。北京一券商承销人士也证实,年初排队等待审批的城投债约200只,到目前已超过300只。
中信证券在此前的信用债周报中估测的是,下半年城投债将发行60至100只,按平均每只10亿元的募集额,将为地方融资平台输血千亿元。银监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9.59万亿元信贷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高达40%,这使得地方融资平台的全部贷款余额超过6万亿元,负债率达60%以上。
不过,在细则出台之前的两个多月,国家发改委暂停了城投债的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此次新政对“城投债”有着更为严格的界定,也即城投债不能由政府担保;资产必须做实,资产中不能有公园、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发债城投公司的收入必须是经营性收入,BT项目收入可做经营性收入;政府补贴或者BT收入在70%以上的,需要提供地方债务和财力的统计数据,如果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过高,则不能发城投债。
而发改委对于“负债过高”的界定是,地方债务与地方财力之比大于100%。“随着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地方政府债(包括城投债)扩容也是一个趋势。”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所长王皓宇认为。
数据显示,2010年首期地方政府债发行日在6月18日,之后仅两个月里快速发行六期累计1335亿元地方政府债,完成全年2000亿元计划的67%。“今年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预计在三季度全部发行完毕。”前述财政部预算司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现在看来,市场预期未来城投债的供给还将会有增无减。截至8月底,商业银行披露的数据表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为10%-20%,风险可控。“曾经一度购买城投债的城商行、农信社、基金公司乐此不彼。”国海证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杨永光给出的解释是,城投债付息规模较小,暂时不会有付息风险。
显然,“城投债能担当起地方融资的重担,城投债一直被市场视为‘准市政债’。”吕随启说,与城投债不同,时至今日国内还没有真正的市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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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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