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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门”惊动上交所、证监局 徐财源扰乱金宇集团大股东好梦

作者:夏华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8 21:29:12

摘要:“奖金门”惊动上交所、证监局 徐财源扰乱金宇集团大股东好梦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华旺 北京报道

   徐财源,这是一个让小股民拥护、监管层头痛、上市公司避之唯恐不及的名字。自从2008年带头为钢钒权证的投资者维权成功,不断有网友向其爆料上市公司黑幕。
    今年5月份,这位民间维权斗士又开辟了一个新战场,将矛头指向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4日,徐财源分别向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金宇集团递交了一份股东质询和举报函,举报金宇集团董事长张翀宇涉嫌以“市长特别奖”名义贪污集团上市募集资金238万元,并提供了几份材料佐证。
    5月12日,徐财源递交了第二份质询函。5月18日,徐财源又递交了第三次质询。5月25日,徐财源专门向上交所质询,上交所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此事,但没有书面回复。如果把徐财源比作一支维权的长矛,从金宇集团到上交所,都针对其竖起了高高的盾牌。
    5月28日,徐财源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行政诉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被告,起诉其行政不作为,请求判处被告依法查处张翀宇侵吞金宇集团上市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后将其交予司法机关,以维护原告作为金宇集团小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请求判处被告依法撤销金宇集团董事会通过被告发布的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违法公告。
金宇集团躲猫猫
    按照徐财源的描述,上海一中院勉强收下了这份诉状,是否立案还要一个星期后决定。5月28日,徐财源告诉本报记者:“起诉上交所,不只是一个手段,而是通过诉讼,要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真正有危机感,让他们能真正行监管之责。”
    5月初,徐财源向金宇集团发去第一份质询函后,金宇集团作出了一个澄清公告称:“呼市人民政府奖励给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的238万元奖金,全部从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并据实做了账务处理,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发放市长特别奖的情况。”
    徐财源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政府文件,一份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1999年3月9日签发的市长特别奖决定,授予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市长特别奖,奖金238万元,从上市的融资资金中列支。
    2000年3月21日,金宇集团依据上述文件开具了一份证明:“由金宇集团付出230万元为市政府奖励张翀宇同志的奖金。张翀宇以自然人身份出资230万元投资衡达投资有限公司。”
    金宇集团董事会并没有否认这两份文件的真实性,于是徐财源发出第二份质询,继续追问董事会:“张翀宇先生的238万元奖金,全部从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并据实做了账务处理”的说法,请明确是从什么时间的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具体账务是如何处理的?
    金宇集团的财报显示,金宇集团1999年中期不分配不转增,1999年末期每10股分红2.5元,但除权除息日是2000年8月1日。上市后第一次分红发生在2000年8月1日,而董事会澄清公告表示,张翀宇2000年3月21日从国有股分红中获得了奖励,如果不是金宇集团发生了穿越,就是有人在说谎。
    在举报信发出后,徐财源继续获得投资者爆料称:“金宇集团部分独立董事的补助比董事还高,达13万多元。”“呼和浩特衡达投资有限公司违规买股。”徐财源在第二次咨询中又十问董事会,其中核心问题仍然是238万元奖金。
    在经过一次澄清后,金宇集团高挂免战牌。不过,徐财源的举报引起了内蒙古证监局的注意。本报记者从当地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了解到,“正在进一步了解投资者举报金宇集团的情况。”对方同时称“证监局有自己的程序,目前没有对金宇集团立案调查”。
高层赴京公关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的调查,张翀宇以奖金注册成立的衡达投资,正是金宇集团的大股东农牧药业的股东,张翀宇通过衡达投资,间接完成了对金宇集团的管理层收购。
    金宇集团股权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97%,第二大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83%,双方持股比例非常接近,大象创投一度还是金宇集团的最大股东,两大股东曾经出现或明或暗的股权争夺,大象创投也举报过金宇集团四宗罪。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农牧药业拥有大多数席位,牢牢控制了公司的主导权。而大象创投仅保有一席。
    据知情人士透露,徐财源在股东大会前夕举报金宇集团,董事长张翀宇一开始以为徐财源是大象创投派出的枪手。
    徐财源也了解到,金宇集团高层在北京等地高调宴请相关媒体,并拜访相关领导及大象创投高层,通过相关人员斡旋,与大象达成协议,这是付了很大代价的强势公关。
    徐财源说:“我更注重的是这件事情本身的意义,我没和张翀宇及大象创投有过任何接触。目前看来他们已经暂时达成了和解。”
    5月18日,金宇集团董事会再次公告,将2010年5月20日上午的股东大会改为2010年5月28 日,并增加《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徐财源针对这一公告第三次向董事会提出质询,认为董事会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不符合公司章程,“要么提案无效,要么公告逾期,现在因股东新增加的提案而发布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肯定是违法的。”
    徐财源也明白,股东大会延期增加对大象有利的议案,明显是两大股东形成了默契。徐财源还告诉本报记者:“有人传大象恨我,恨我打乱了他们的步骤,他们留10%的股份,就是等待机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现在我提前发难,张翀宇会有所收敛,不利于大象的倒戈,经权威人士说合,只能暂时妥协来共同对付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小股民。”
维权小插曲
    5月28日,延期后的金宇集团股东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徐财源说:“今天的股东大会是一场闹剧,即使形成决议,也可申请撤销,大象投资是否按预定只上一名董事还很难说。”
    徐财源去法院递交行政诉状,先去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这不是他们管辖的,让徐财源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也说这不是他们管辖的,民事案件可以在这边起诉,行政案件需到区法院。
    徐财源和立案庭争辩了大半天,巧的是碰到南航认沽权证的维权者也在交诉状,他拿出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给工作人员看,工作人员只好接下了徐财源的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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