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卢林:残疾人数量等数据有待更新,建议尽快启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两会声音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7:54:05

摘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多个国家战略的实现的关键,残疾统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石和支撑。各类残疾人的数据和资料要适应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从而为推动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详实和可靠的数据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卢林:残疾人数量等数据有待更新,建议尽快启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两会声音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我国有多少残疾人?8500万。

《华夏时报》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肢残人协会主席卢林处了解到,这个统计数据已从2010年沿用至今。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8500万人,这个数据沿用至今。”卢林表示,迄今,我国人口增长和结构、社会与环境变化、残疾人评残标准、医学技术等都发生了变化,上述数据资料已经严重滞后。

就此,今年两会,卢林提出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及“提升重点人群残疾预防,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建议。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多个国家战略的实现的关键,残疾统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石和支撑。各类残疾人的数据和资料要适应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从而为推动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详实和可靠的数据依据。

残疾人数量等数据暂沿用十余年前普查数据

1987年和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两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通过调查,取得了全国各类残疾人的丰富数据和资料,为一段时期制定我国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依据。

2010年,我国进行了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是8502万(未含港澳台地区)。相当于平均每16个人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几乎是韩国人口总数的两倍,比德国全国总人口还多300万。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9.98%。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残疾人有关情况,自2014年起,中国残联每年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2021年该调查优化为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自2017年起,中国残联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库中对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1000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

进入新时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残疾人服务和关爱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精神,我国各类残疾人的数据和资料要适应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详实和可靠的数据依据。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下一步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完善残疾筛查干预机制。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和健康儿童行动,关口前移,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以及儿童各阶段。同时对因病致残和意外伤害致残加强干预,管理致残风险,降低残疾事件发生。

卢林称,数据长期未更新,部分残疾人面临致残原因不明、残疾持续进展、健康水平欠佳、因病致贫风难以得到完全解决等挑战:全国残疾人底数不清,最新情况缺乏全貌。自1987年和2006年的两轮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再未开展第三轮调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加强,致残原因、致残类型、因病致残的疾病谱发生巨大变化。2015年后仅开展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针对残疾人生存现状和致残原因的摸底仅在各地根据需求开展了碎片化调研,难以反映全国残疾人事业的全貌;大量肢体残疾患者致残原因“不明”,可能错失治疗机会,残疾持续加重。大部分肢体残疾人致残原因与先天性因素及疾病因素相关,一部分疾病可能受限于当时的诊疗水平,疾病未得到恰当干预。根据2010年全国肢体残疾人调研分析,不明原因肢体残疾人群占比3.34%,这些“不明原因”的患者可能错过有效的干预手段,残疾状态面临进展加重风险。

只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才能更好、更精准的为残疾人进行服务,从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建议尽快启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残疾统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石和支撑,针对当前残疾数据收集的短板和数据开发的瓶颈,卢林建议将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制度化,将统计和数据标准化。

为此,他建议: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地方)对于各地残疾情况,建议通过走访、摸底、调研等方式,开展残疾人情况的调查,完善调查机制和方法学研究,进一步明确残疾人致残原因,为后续制定残疾预防及其他保障政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加强残疾评定医生的疾病教育,对因病致残和不明原因肢体残疾人员进行重点标识,通过快速检测问卷等形式对该类人群进行初筛,并进行就医引导,明确诊断,实施有效干预预防残疾进展,后续还需加强跟踪调查;完善辖区残疾人信息档案管理,对既往登记为“不明原因”的残疾人群体回访,明确身份认定,因人施策残疾人保障和支持。对疑似因病致残但未得到诊断的患者,协调对接医疗资源,明确诊断,围绕致残原因有效开展残疾预防;加强对因病致残和不明原因肢体残疾患者的支持,通过联合骨科、神经内科、康复科等多学科开展义诊、互联网远程问诊等方式,对接各地罕见病联盟等平台,加强对因病致残残疾人的诊断和治疗。对有药可治、可有效预防残疾进展的残疾人提供治疗、康复、回归社会的支持。

同时,建议积极开展公众科普,对明确可能导致肢体残疾的疾病加强宣传教育,使得全社会关注致残风险因素,主动识别个人疾病风险。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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