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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创收超25亿元,存在融资性贸易?国联股份矢口否认

作者:卢梦雪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01 23:37:57

摘要:上市3年半以来,国联股份营收增长了近10倍,股价上涨了25倍。近日,却因被媒体质疑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陷入舆论风波,并取消了原定于11月30日召开的投资者交流会。

人均创收超25亿元,存在融资性贸易?国联股份矢口否认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卢梦雪 冉学东 北京报道

12月1日下午,深陷融资性贸易风波的国联股份(603613.SH)终于回复了上交所问询函。

而受到前一日该公司股东增持1000万元护盘等因素影响,该公司12月1日盘中涨幅达5.39%,收报108.69元。

上市3年半以来,国联股份营收增长了近10倍,股价上涨了25倍。近日,却因被媒体质疑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陷入舆论风波,并取消了原定于11月30日召开的投资者交流会。

相关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融资性贸易的特征往往是多家企业进行闭环的款项流转,可通过看台账、合同、存货等进行判定。上市公司参与融资性贸易,可能会被认定为财务造假。根据情节轻重,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质疑不断

“公司已根据问询函要求,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对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实,确认前述事项均不属实。”12月1日, 国联股份在回复上交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称。

相关风波还得从11月24日说起。彼时,有媒体对国联股份发问:有没有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膨胀扩张?子公司只有4人,为何人均创收竟超25亿元?在资金需求不大的情况下,仍不断募集资金,这究竟是融资性贸易网络中的一环,还是公司确实有资金需求?

一石激起千层浪,11月24日当天,国联股份股价跌去0.60%,11月25、26日两天更是连续一字跌停,两日跌幅均达10%,股价创近几个月以来新低。

融资性贸易是指各方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实现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目的,增加贸易主体现金流量的行为。

在本次风波中,所涉及的公司主要是主板上市公司亿利洁能旗下控股子公司、亿利节能的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销售公司——北京亿兆华盛股份有限公司,同为国联股份和亿利洁能的前五大客户的国企——山东能源集团旗下子公司山东东岳飞达物流有限公司。

12月1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付永生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很多情况下,民企相对于国企的融资更难,成本更高,为了达成融资结果,降低融资成本,部分民企会选择与国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货物的形式,进行融资。

而国企的参与动机包括绕开金融监管政策从事借款业务、优化报表虚增业务收入等,付永生表示,融资性贸易的贸易环节缺乏金融类业务的合法增信工具,因此兼具合规风险与商业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态度经历了从原有的加强融资性贸易业务管理、适度压缩融资性贸易规模、到清理严禁融资性贸易的过程。

付永生向《华夏时报》记者举例称,在融资性贸易中,国企可以假装向私企买一批货,总价1亿元,12个月后,国企可以再把这批货以1.1亿元的价格卖给私企。

“表面上,私企亏了1000万元。实际上,其中存在时间差,国企一年前就付了1亿元,一年后私企只要多付1000万元差价,就可以占用1亿元一年的时间。这1千万元相当于利息,折合利率10%,相当划算。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可能就没有转移过。”付永生指出。

“因为法律原则上不允许企业间直接借贷,国企没办法直接借钱给民企。部分国企又有做大做强贸易量、优化报表虚增收入的需求,所以双方一拍即合。”付永生坦言。

股东护盘

股价跌势不减,舆论风波中,国联股份选择让实控人及董监高增持5020万元至1亿元公司股份以“护盘”。

11月30日晚间,国联股份两名控股股东刘泉、钱晓钧分别增持约4.98万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近1000万元。

受此拉动,12月1日,国联股份(603613.SH)盘中涨幅达5.39%,收报108.69元,股价进一步修复,但尚未达到11月24日风波前水平。

国联股份2022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有短期借款12.79亿元,应付账款2.45亿元,应付票据29.65亿元,合同负债16.34亿元。

职业投资人程宇认为,从财务报表来看,国联股份的负债是以贸易往来款项为主,而非以金融负债为主。虽然该公司利润表的销售费用中,几乎未见物流费用,但考虑到该公司是个平台企业,且可以采取特殊的供应链安排而将物流成本分摊在供应商和用户,所以仅凭此难以判定该公司存在融资性贸易。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该公司只有贸易,未见融资。如果该公司依托大宗商品贸易,而大肆举债,那倒是融资性贸易了。”程宇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

付永生向《华夏时报》指出,确定是否属于融资性贸易,可以通过调查所涉及公司间的台账、合同、存货。

“融资性贸易的特征往往是多家企业进行闭环的款项流转,而货物却存放在同一个地方没有移动,甚至货权都没有转移。”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简嘉俊表示,融资性贸易的核心是融资,假如是通过虚假合同进行的融资性贸易,往往是没有货物出入库等货杈转移凭证的,从而可能出现款出去了,货没收到的情形。

“上市公司参与融资性贸易,可能会被认定为财务造假。”付永生指出,如果被认定为参与融资性贸易,根据情节轻重,上市公司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行政责任如罚款、市场禁入。刑事责任是情节严重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等。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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