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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工信部: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 | 快讯

作者:邱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11-18 21:14:53

摘要:《指导意见》明确专板建设目标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立起符合场外市场特点和优质中小企业需求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上市规范培育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发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

证监会、工信部: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 | 快讯

文/邱利

11月18日晚间,证监会、工信部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专板建设目标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立起符合场外市场特点和优质中小企业需求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上市规范培育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发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推进高标准建设、推动高质量运行、提供高水平服务、加强市场有机联系、完善市场生态、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委推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生态体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有机联系,健全市场制度规则,推动专板规范运行,切实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作用。

证监会指出,推进高标准建设,设立专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在专板设立后一年内满足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净资产达到 1.5 亿元以上等要求。自行建设专板的专板服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企业上市辅导、投行或金融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专板服务相关部门50%以上员工具有2年以上前述工作经验。

聚焦服务对象方面,优先引导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等。

证监会还提出,简化入板程序。区域性股权市场应简化企业进入专板的流程和手续,不需要中介机构推荐,不按挂牌、展示分类,统称为培育企业。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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