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发生山火,暂无伤亡,重庆高温干旱致88.1万人受灾

作者:李云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8-18 08:16:03

摘要:愿平安!

重庆涪陵发生山火,暂无伤亡,重庆高温干旱致88.1万人受灾

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17日下午,涪陵区城区周边发生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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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消息,17日晚,重庆涪陵区消防救援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消防站是在接近19点左右接到了报警,基本所有消防力量都出动了,火势控制得很好,暂时也没有人员伤亡。

8月18日1点40左右,记者在涪陵区看到,救援力量仍在陆续抵达大梁山起火现场,当地公安部门在大梁山中部设置了卡口,劝返进山的民众。卡口堆放了矿泉水,面包,西瓜等补给物资。

据卡口执勤民警介绍,目前大梁山只出不进,为了避免对救援造成影响,包括补给物资都由他们统一从卡口转运上山。

目前,扑救工作正进行,最新消息待官方公布。

44.6℃!重庆多地高温创历史

8月17日,中央气象台9时——14时高温榜显示,前十均在川渝地区,有七地在重庆,排名第一位的是重庆北碚,气温达44.1℃。

中国天气微博发文称“重庆人每天都在见证高温新历史”,今天(17日)下午14:10左右,重庆北碚站最高气温达44.6℃,刷新当地最高气温极值纪录,距离上一次这个纪录被打破仅过去两天(8月14日);代表重庆的沙坪坝站下午14:39的气温已升至43℃,追平了重庆最高气温极值纪录(此前最高气温纪录是2006年8月15日的43℃)。此外,重庆40℃+连续天数的纪录也仍在继续刷新中(算上今天已经10天了),真的每天热出一个新纪录了。

高温干旱致88.1万人受灾

8月17日,重庆召开了高温抗旱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邹瑜介绍,7月以来的连晴高温天气已导致重庆33个区县、585个乡镇(街道)、88.1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30万人;8个区县66条河流断流,10个区县25座水库干涸;26个区县水利工程蓄水量低于70%,其中奉节、开州、彭水、武隆、城口、巫山、巫溪7个区县低于50%。目前,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力抓实“六项措施”积极应对当前高温旱情。

一是抓统筹推进。7月以来,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两次专题部署抗旱工作,并发出抗旱调度令,制定了监测预警、层层叫应、会商部署、隐患排查、坐镇指挥、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12条措施。8月15日,重庆将抗旱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重庆各级各部门迅速反应,彭水、万州、潼南、涪陵等区县全力压紧抗旱责任,落实抗旱各项工作措施。

二是抓每日研判。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旱情日研判、灾情日报送机制,开展每日旱情动态会商和蓄水保供研判,动态指导林业、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区县开展抗旱工作。

三是抓督导指导。重庆派出了12个工作组赴区县指导督促抗旱救灾、应急送水及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区县采取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

四是送水保饮。重庆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近90万人找水送水,群众饮水问题得到较好的保障。合川、荣昌、永川、大足、黔江、云阳等区县根据缺水情况,寻找水源、落实人员、备齐工具,通过人工送水、管道输水等方式,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五是抓高温防火。重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召开调度会议,进行专项巡查。重庆市航空救援总队每日执行空中巡护,市、区两级应急救援队及林区林场守护人员每日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

六是抓物资调拨。重庆先后出动救援队伍9.8万人次,救援装备、车辆27万台次,调拨大型抗旱储水设备180套,划拨抗旱资金1000万,区县饮水困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已持续13天

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17日,重庆召开了高温抗旱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进入夏季森林防火以来,重庆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来历史同期最高值,已连续两次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第2次红色预警信号已经持续13天,目前还在持续。

重庆市林业局二级巡视员熊忠武介绍,持续高温干旱造成林下林缘草本、灌木以及部分竹林和乔木干枯,加之当前正值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的秋收重要时节,烧稻草、烧秸秆、烧荒整地等农事用火集中;连晴高温下进入林区旅游康养、露营等人员增多,特别是周末人员激增,在林内吸烟、野炊、照明等野外违规用火大幅度增加;高温天气下,林区林缘的电信基站、电力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容易发生故障,极易引发火灾。

同时,因高温干旱,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等林区水源逐渐干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难以实施“以水灭火”,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带来重大损失。

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林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封山令》,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卡)人员的检查,出入林区扫“防火码”,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山。进山旅游康养时,严禁吸烟、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

林区和林缘边严禁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生活用火,以及玩火、纵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或者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处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重庆已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了顶格处罚。(来源:央视新闻、红星新闻、证券时报;整理:李云鹏)

编辑:方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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