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征信业务再违规 晋商消金被罚49万元

作者:付乐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3-30 16:44:31

摘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处以罚款49万元。

征信业务再违规 晋商消金被罚49万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付乐 冉学东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金)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处以罚款49万元。时任晋商消金山西运营中心总经理王贝贝、时任晋商消金联络中心负责人王越分别被处罚款3万元。

一直以来,“征信”被视作“个人经济身份证”,晋商消金在征信问题上频频踩雷,又深陷多重风波。对于晋商消金而言,如何降低投诉量,主动调整化解自身风险,或许才是当务之急。

踩雷征信

2021年,晋商消费金融因“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冲上微博热搜榜单。上传该条工作信息的正是晋商消金。原因是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报告中她的“工作单位”一栏中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的字样。

对此,网友表示“人格侮辱”“别人征信能随意填写?删除就完了?这种算犯罪吗”“这样的‘征信’有可信度吗?”

1.png

图片来源:微博

此事引发热议后,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8日、5月25日先后两次约谈了晋商消金相关责任人,并于2021年25日发布公告称会在事件情况调查核实后,并一度暂停晋商消金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沈哲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征信报告是由央行征信系统统一发布,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采集、上传。征信报告出现这种问题,一方面反映出部分金融接入机构对内部人员管理存在问题,相关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低、法律意识淡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征信系统存在一定的漏洞,应当从技术和人工双方面加强信息填报审核、平台审核。”

关于征信信息填报环节设置,沈哲表示,首先金融接入机构需要在日常业务中把客户信息录入系统,机构的客户经理需要得到机构授权,并作为上传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客户信息录入后,一般金融机构会有审核的步骤。然后,征信系统会定期统一抽取对应的字段,并自动上传到征信系统中。值得注意的是,批量报送的数据,征信系统通常无法对数据进行一一查证,一般采用异议处理的方式,即被征信人自查,发现问题后报送,启动异议处理程序。

金融机构负责报送信息,机构的业务系统自动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应当有专人复核,传统金融机构内部对业务系统这类信息一般实行双人复核制,对于晋商消金这种情况,说明未经过审核或者审核不到位,导致错误信息自动上传到征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晋商消金第一次在征信上出现问题。

2019年8月,晋商消金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晋商消金征信”等字眼,投诉结果达614条。“莫名背上征信黑户”“借款已还清,半年后又被催收,上征信”“错报征信,导致本人征信连续逾期4个月”等问题惹人注目,投诉要求大多为“撤销征信”“需要晋商消金道歉、解释”“提供结清证明等。”

律师提醒,对个人消费者而言,可以从三个途径维护权利。首先,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提出异议,促使相关机构进行信息修正。

其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消费者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相关金融机构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且对消费者的精神损害作出赔偿。

最后,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消费者可以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进行投诉,相关金融机构可能收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营收、净利双下滑

除征信问题外,晋商消金还在多个场景上“踩雷”。2018年以来,晋商消金相继“踩雷”租房贷、教育贷、医美贷等细分消费场景,还因合作伙伴资金链断裂,晋商消金陷入了回款尴尬处境,再加上高管变动频繁,近年来晋商消金深陷多重风波。

晋商消金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资本5亿元,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

截至2021年6月末,晋商消金实现营收2.75亿元,同比下滑10.70%;实现净利润0.25亿元,同比下滑29.54%。营收、净利双双下滑。

一面是频繁被罚,一面是业绩下滑。记者注意到,晋商消金近年来屡次调整产品信息。据官网信息显示,从2018年8月至今,该产品共经历过8次产品价目调整,其中2021年共调整四次,最近的一次在2021年10月。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

华夏公益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