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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掉队生”:30家公司一年被点名56次,哪家频繁“上榜”?「聚焦3•15」

作者:叶青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3-15 23:12:20

摘要:某期货高管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发出这一行政监管措施,正是由于新纪元期货此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未切实整改。

期货“掉队生”:30家公司一年被点名56次,哪家频繁“上榜”?「聚焦3•15」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近年来期货公司频频违规受罚,其中不乏知名券商旗下子公司。比如,恒银期货、财信期货、前海期货先后因内控管理存在问题,被监管层要求整改。

随着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中期协”)制定《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自律性规章相继出台,标志着期货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正逐步完善。

目前期货行业全年数据尚未发布,但中期协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全国150家期货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39.93亿元,同比增长45.21%;实现净利润122.17亿元,同比增长64.97%。

经营数据表现向好的同时,期货行业违规问题仍屡见不鲜。2021年全年,有30家期货公司收到56份监管措施,在如此多的处罚中,哪家期货公司“上榜”次数最多?

新纪元期货“上榜”次数最多

2019年初,康得新曾被视为新材料领域的白马股,从表面上看,个股股价连续飙升,账上现金流充裕,但此后伴随着大股东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归集、虚假采购合同等手段掏空公司和财务造假的事实浮出水面,康得新的股价出现断崖式暴跌,股价暴跌也导致大量投资人受损。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新纪元期货会与康得新扯上关系。

投资者在康得新爆发财务造假事件后才发现,原定资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认购了康得新股票收益权,但康得集团却并未把股票质押给信托计划,新纪元期货的风控措施存在严重的漏洞,导致多个产品出现兑付问题,引发后续一系列纠纷。

2018年新纪元期货15亿元资管产品已经发生逾期违约,还曾向投资人承诺可以还本付息,大批投资者一度表示信任,不过,直到康得新董事长被抓的消息爆出后,这些投资者才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由于事件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按照产品说明,其所投标的实为康得集团持有的康得新股票收益权,以信托产品形式呈现,按理说产品到期可以拿到信托给的“固定收益”,但最终还是出现违约。

与此同时,2020年,新纪元期货曾因多项违规遭罚:2020年2月3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新纪元期货因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未及时报告被出具警示函;2020年12月15日,江苏证监局一天之内一连发出三封对新纪元期货的处罚决定书,涉及违规包括报送的风险监管报表存在问题、资产管理业务经营不独立、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未尽责、内控管理存在较大缺陷等9项。

作为一家位于江苏徐州的期货公司,这家成立于1995年的老牌期货公司新纪元期货在2021年“上榜”次数最多,达7次,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包括资管计划保本保收益、向关联方提供借款。

2021年1月13日,江苏证监局对新纪元期货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暂停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暂停核准新业务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

某期货高管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发出这一行政监管措施,正是由于新纪元期货此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未切实整改。早在2019年,江苏证监局在对新纪元期货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存在承诺保本保收益的情况,因此,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对此,江苏证监局表示,新纪元期货应以此为戒,切实整改,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截至2021年3月,新纪元期货暂停业务开展以来,仍未就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为此,江苏证监局继续加码监管措施,在2021年6月发出暂停经纪业务新开户,限制分红,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等三项行政监管措施。

那么,新纪元期货的资管业务、内控、以及控股股东等方面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据记者了解,最为受市场关注的是新纪元期货向上海邦投提供借款的事实。

2018年9月27日、11月26日,新纪元期货使用自有资金分别向上海邦投提供借款1100万元、5600万元,两次借款利息共计32.28万元。

在知悉上海邦投由沣沅弘集团实际控制的情况下,沣沅弘集团实际控制人褚家如通过微信群安排5600万元借款的相关事项;新纪元期货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敏在两次借款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同意,并在相关借款合同用印及付款流程中签批;新纪元期货首席风险官张利芬、财务负责人杜娟、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相恒宁在相关借款合同用印或付款流程中签批。新纪元期货还违法对外提供担保,即此前提及的保本付息。

对此,监管部门认定,新纪元期货为关联方提供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述违法情形。在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上,褚家如指使相关人员实施借款事项,黄敏参与决策并在合同用印和付款流程中签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相恒宁、张利芬、时任财务负责人杜娟在合同用印或付款流程中签批,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上,戴功斌、刘莎、黄敏、张利芬参与审核且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相恒宁作为资管部门负责人参与审核,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新纪元期货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28万元,并处以64.56万元罚款(罚没合计96.84万元);(二)对戴功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三)对刘莎、黄敏、张利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撤销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四)对杜娟、相恒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褚家如另案处理。

近年来,资本市场资管产品“踩雷”事件屡见不鲜,动辄数十亿元规模产品因为投向企业债务违约、财务造假等因素而无法兑付,又或者因为尽调不严、销售和风控流程违规出问题,最终受伤的都是投资者。就如新纪元期货的资管产品,乍看上去风险较低,实际上却蕴含着重大风险,投资者应该尽量去识别风险,避免踩坑。

监管一年“点名”56次

2021年全年,共有30家期货公司收到56份监管措施,以处罚类型来看,责令改正的罚单最多,达28份,其次是出具警示函,共计19份。与此同时,罚单当中还涵盖行政处罚、监管谈话、警告处分、暂停办理业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网站近日通报湖南辖区2021年前三季度证券期货投诉情况。通报显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下称“财信期货”)前三季度投诉量17件,在期货经营机构中,投诉量居首。前三季度,湖南证监局收到针对期货经营机构的书面投诉21件,分别涉及财信期货(17件),金信期货(2件),徽商期货和大有期货(各1件),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居间商诱导客户交易14件,规范经营5单,从业人员2件。

据了解,财信期货大股东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信证券”),持股比例为61.53846%。2021年9月24日,湖南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财信期货未对居间人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对结算系统密码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约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上述情形反映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据财信期货官网显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现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成员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4.73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除了上述期货公司被处罚外,针对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层级和数量等方面,今年刚颁布的《子公司办法》均作出了细化要求,包括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或参股经营机构,需具备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3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

风险管理子公司可设立二级子公司,其他境内子公司不得设立下一层级子公司。而相比2019年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要求,期货公司新设子公司的门槛不断提高。某期货公司高管表示,期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参股的经营机构,存在相关业务与期货相关性不强,不利于期货公司聚焦主业、提升服务能力,因此,办法明确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述办法还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对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规范境外子公司有序发展,为公司合规经营指出明确方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企业打造品牌。但是,境外子公司未来展业也将面临挑战,比如在建牢合规防线、提升市场竞争力、与母公司业务充分协同融合,以及做好人才储备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对于境外子公司,广发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近期也被广东证监局抓个正着。广东证监局10月27日公告称,广发期货子公司2019年以来发生多次操作风险事项,并造成经济损失。这反映广发期货对子公司风险管控不到位,未能持续完善相关风控体系。

监管部门最终决定对广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广发期货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加强子公司管控。而公开信息显示,广发期货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香港)以及广发期货(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在国际主要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为客户提供交易及清算服务。

对于上述相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以及发送采访函给广发期货,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广发期货始终未给予记者回复。

近些年,期货行业快速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得市场的肯定,但期货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无论是监管还是自律层面,期货公司保持着合规经营的理念仍然是首要原则。此外,随着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未来监管层对居间人展业的约束将会越来越严格,那些对居间人存在较强依赖的期货公司或将受到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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