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城投债务化解顺利,组建“新兰投”迈出转型发展关键一步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2-22 21:56:06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永菲 冉学东 北京报道
“新兰投”构建成立后,将为兰州建投公司改革重组转型掀开新序幕,也将为兰州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和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迈出坚实一步。
12月20日,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兰州建投集团公司”发文称,12月19日兰州市政府召开化解兰州建投公司债务问题金融机构通气会,甘肃省、兰州市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上介绍,兰州市政府已将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公司和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和业务并入“新兰投”公司,企业资产规模达到2500亿元。
兰州建投公司宣传部相关负责人12月22日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在本次通气会上,甘肃省与兰州市的相关领导人宣布成立‘新兰投’,目前‘新兰投’仍在构建当中,是一个长期转型发展的构想与目标。”
兰投建设债务化解顺利
今年9月流出的一张《研究兰州建投公司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有关事宜》截图显示,市长办公会议要求“想尽一切办法筹措一定资金,于当日16时前妥善解决公司刚性兑付到期债务相关问题”,兰州建投债务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兰州建投化解债务手段多样。兰州建投近日介绍,采取组建信用保障基金、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改革重组、寻找专业支持等五项系统措施,在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兰州建投债务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偿还2021年到期债务242.26亿元,所有债券全部按期兑付。并强调,力争在3-6个月内完成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公司良性健康发展。
“目前重点仍然是化解兰州建投公司债务问题,防止出现区域性债务风险。我们2021年债务情况化解的不错,目前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2021年的债务方案进行收尾,稳妥安排2021年的债务化解计划。”上述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
预警通数据显示,兰州建投由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是兰州市资产规模仅次于兰州投资(控股)集团的第二大城投公司。截至目前,兰州建投资产规模为1463.67亿元,有息债务为820.26亿元,资产负债率73.02%。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兰州建投存量债券12只,规模71.25亿。截至2021年9月13日,银行授信额度为928.57亿元,未使用额度为420.65亿元。授信银行16家。
12月14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称,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西部地区融资环境不佳,兰州建投融资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产生了流动性风险。按照目前整体债务化解方案和资源配置情况,完全可以实覆盖目前的流动性风险。
目前,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12月15日将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外币评级和长期本币评级由“BB+”下调至“BB”,展望维持“负面”;中债资信12月13日将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主体评级由“A”下调至“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列入评级观察(走势不明)”。
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伟文在通气会上表示:“兰州建投公司的债务问题本质上是金融问题,我们就要用金融的方法解决好金融的问题。”
“实施一债一策、一企一策,用专业化的金融方案稳妥推进企业债务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兰州建投公司债务全部落实,不打折扣。”张伟文介绍。
对于兰州建投债务化解发展,副省长张锦刚强调,省委省政府始终密切关注兰州建投债务风险,兰州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省属企业迅速行动,采取果断措施,穷尽一切救助手段,举全省之力推进风险化解。目前来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兰州建投风险状况总体可控。希望大家以此次通气会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动一揽子化险方案落实落地,共同维护全省良好的金融生态。
迈出转型重要一步
据悉,在本次通气会上,首先介绍了兰州建投公司债务化解工作、方案与发展规划以及成立“新兰投”公司的发展规划,与会的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金融机构一致行动人倡议书》。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由于近期兰州城投债的风险问题广受市场关注,政府如何应对债务风险问题、如何提高投资人对兰州债券市场的信任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如今兰州市人民政府将数家城投、国企整合为一家“新兰投”,是对市场投资者关注的回应;既通过合并重组扩大整体资产规模、资金调度能力来抗击风险,又通过合并来对资信较弱的城投进行信用兜底,实现兰州市“债务一盘棋”的目标。
据会议介绍,“新兰投”下属包括黄河集团、兰发公司、建投集团等25家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及公交、轨道、供水、燃气、热力等5户公益型企业和兰州佛慈股份1家上市公司。公司组建完成后,主要承担兰州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综合运营、资本运作三大功能,拥有五大板块业务,实现“平衡开发、专业运营、永续增值”的经营目标。
其中五大板块主要包括,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代建及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负责片区性城市整体性开发;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与项目运营;负责存量与新获取的城市资产的系统性管理与增值;负责资产或区域整体资本运作与融资。
记者注意到,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公司2018年成立,注册资本60亿,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成立,注册资本60亿,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目前两家企业均未发过债。
杨晓怿认为:“城投公司转型要求的是企业市场化运作、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目标下进行基建投融资业务。如今‘新兰投’的成立,是城投转型的‘前奏’,即通过资产的合并重组,提升城投运营效率,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的目标;但从具体行为上来看,未来兰州地区的城投转型还需要一定时间来制定更为详细的政策目标。”
“新兰投”转型模式的尝试,是按照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和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整合力度,打造一家经营性资产超千亿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现债务有效化解、融资能力有效提高。
近年来,监管层针对城投债发展也多次发文强调防范城投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
2021年8月,银保监会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2021〕15号文,以下简称“15号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打消财政兜底幻觉,防范城投债务风险,严禁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可规范城投的业务。
“15号文”明确打消财政兜底幻觉,进一步推动了城投转型。此前,2019年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配合做好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风险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45号)、2018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强调银行保险机构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隐性债务,并且明确提及金融企业涉嫌参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等行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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