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猛:第三次分配不能简单等同于慈善公益「2021华夏公益论坛」

作者:陈柯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1-28 18:56:26

摘要:新湖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叶正猛提出:“将第三次分配简单地等同于慈善公益,这种理解既不利于第三次分配的开展,更不利于慈善公益作用的发挥。第三次分配不能简单等同于慈善公益,我们要做增值提效的第三次分配。”

叶正猛:第三次分配不能简单等同于慈善公益「2021华夏公益论坛」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柯宇 文梅 北京报道

11月28日下午,由华夏时报社主办的2021华夏公益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主题为“公益力量助力共同富裕”,公益领域众多知名人士汇聚2021华夏公益论坛,共同探讨公益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功能作用,并寻求促进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新湖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叶正猛提出:“将第三次分配简单地等同于慈善公益,这种理解既不利于第三次分配的开展,更不利于慈善公益作用的发挥。第三次分配不能简单等同于慈善公益,我们要做增值提效的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不能简单等同于慈善公益

当下第三次分配成为热门话题,厘清其概念十分必要。一是慈善公益比之第三次分配概念更宽。第三次分配最早由厉以宁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前期提出,在其《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中,他指出,“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而慈善公益的概念要比“转移、缴纳和捐献”宽泛得多。例如脱贫攻坚中,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这些都属于慈善公益范畴,外延广泛。

二是慈善公益比之第三次分配理念更高。叶正猛指出,分配可以说就是“授人以鱼”,而现代慈善公益更讲求“授人以渔”。从被动变主动,从输血变造血,这是追求共同富裕所最需要的。所以,很多情况下,第三次分配配之以慈善公益“授人以渔”的运作,会产生更大的蝶变效应。

三是慈善公益比之第三次分配作用更大。浙江大学教授苗青曾提出,做慈善要讲效益观,不能让善款左手进来右手出去,而是通过运作追求更大的社会效益。这是因为,通过慈善公益的运作,特别是策划了一个个富有“魔力”的公益项目,提升了善款的作用。

四是慈善公益比之第三次分配主体更广。参与第三次分配显然是参与了慈善公益,但参与慈善公益的不一定参与第三次分配。诚然,人人可慈善,钱不分大小都是爱心,但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应该是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而慈善公益的主体要更广泛,首先是有捐款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人,还有主要不是捐献而做公益的人——按徐永光先生的说法,有慈善家,还有“公益家”,还有公益经理人、几百万慈善公益的从业人员,还有无数的公益志愿者……

做增值提效的第三次分配

厘清第三次分配的概念,是为了更好体现第三次分配的有效性。叶正猛进一步指出,从事慈善公益,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运作水平,做增值提效的第三次分配。

首先,要筹款升档。资金无疑是最重要的,是基础、是关键、是中心。慈善公益运作最大着力点当然放在促进第三次分配上,着力增加筹款。近期,很多人对促进第三次分配从精神文化、制度安排、具体筹款途径层面建言献策。因此我们要在自愿的基础上,使筹款升档。

其次是注重资源整合。慈善基金会运作资金,往往不是单一的资金使用,要做很多资源整合,以使原有资金的效能大大提升。资源整合是多方面的,有资金、人才、技术整合,有社会力量、政府资源、扶助对象整合等等,以致增值提效也是丰富多彩的。

第三是项目设计。都说基金会“思路影响出路,项目成就效能”,项目设计、策划、实施是慈善公益运作的重头戏。对基金会来说,无论运作型还是资助型,始终围绕公益项目,以项目促落实、以项目出成效。运作型基金会自己运作实施项目,资助型基金会则面向社会招募,优选、支持民间组织的接地气、有实效的公益项目。

第四是领域拓展。传统的慈善还只停留在捐款捐物上面,只能呈现线性效用。通过公益创新,可以不断拓展慈善公益的领域,例如近年来各地的公益金融尝试呈现了指数效应,将金融领域的方法、智慧有效服务于慈善公益。

第五是方法创新。思路转变、方法创新也能促进慈善公益效能提升。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其“渔”怎么“授”,方法创新了,就有好多文章可做。

见习编辑:周南 主编:王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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