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傅昌波:应当加快完善政策制度 大力发展家族慈善

作者:陈柯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1-22 16:05:43

摘要:家族慈善是私人资源用于公共目的的重要方式,是安顿家族财富的重要途径,传承家族精神的主要载体,也是培育家族人力资源的重要平台。政府应该大力促进能够将慈善的公共利益功能与家族传承功能紧密结合起来的家族慈善。

专访傅昌波:应当加快完善政策制度 大力发展家族慈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柯宇 文梅 北京报道

“新时代要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鼓励更多高收入人群和企业自觉自愿地回报社会;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快完善激励先富人群投身慈善的公共政策和相关制度,大力发展兼顾‘利他’和‘自利’目标的家族慈善。”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京师善财传承实验室首席专家傅昌波教授指出。

10月28日,《2021德裕·胡润全球世纪慈善家》报告发布,其列出了100年来全球最为慷慨的50位慈善家,也引发了公众对“慈善家和家族慈善”的讨论。

那么,什么是家族慈善?我国家族慈善基金会、家族慈善信托发展状况如何?家族慈善与家庭文明建设有何关联?家族慈善运作过程中如何避免私人利益输送?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近年来专注家族善财传承研究和倡导的傅昌波教授。

规模化发展家族慈善正逢其时

《华夏时报》:请谈谈何为家族慈善?家族慈善在我国的发展有何传统?

傅昌波:一般来讲,家族慈善是指家族将其合法私有资源捐赠用于公共目的,以家族或家族成员字号命名慈善机构或慈善项目,且家族成员深度参与慈善事务的行为。从国内外实践看,家族慈善的形式主要有:家族大额捐赠、家族慈善基金会、家族慈善信托、家族慈善专项基金、家族捐赠者建议基金等。值得注意的是,家族慈善所依托的资源主要是财富,但也包括家族社会影响力等其它稀缺资源,比如,我国有一些老一辈革命家后代建立的家族慈善基金会,其主要依托的就是家庭名望资源。

家族慈善基金会和家族慈善信托是开展家族慈善比较正式的形式。在我国,家族慈善基金会为不具备公募资格的基金会,是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家族慈善形式。

从历史来看,中国拥有悠久的家族慈善实践传统,九百多年前范仲淹创办的范氏义庄就是典型代表。至明清时期,以义庄为代表的家族慈善遍及全国各地,很多渡口、桥梁、公路、善堂、医院、收容安置所等,都是由当地名门望族出资建立。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仅荡口古镇就有十多家义庄。义庄依托义田等家族公共财产,由族人轮流管理,其慈善财产用途优先覆盖族人,其次惠及社区,与今日美国之“社区基金会”有相似性。

需要说明的是,家庭慈善或家族慈善主要是针对高净值人群提出的,因为他们更具有捐赠部分财产服务公共利益的潜力。但是,家族慈善并非高净值人群的专利,任何希望通过开展利他实践来建立和传承家族精神的人,都可以在家族慈善上有所作为。

《华夏时报》:你多次提到应大力发展家族慈善,我们是否已经具备这样的先决条件?

傅昌波:我认为大力发展家族慈善正逢其时。首先,从国家层面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国未来百年的奋斗目标。在新时代新阶段,需要大规模地鼓励先富人群投身慈善,奉献部分私有财富解决紧迫的社会问题,助力实现社会公平,家族慈善是必经之路。

其次,经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积累了庞大的高净值群体。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20年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262万人,中国高净值人群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209万元。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1世贸港珠澳口岸城-胡润全球富豪榜》表明,目前十亿美金富豪中国已达1058人,超过美国、印度和德国的总和。这些高净值人群有责任、有意愿开展家族慈善。

第三,我国家族慈善潜力巨大,亟待动员和激发。根据美国施惠基金会发布的《2020年美国慈善捐赠报告》显示,2019年美国整体捐赠大概是4490亿多美金,占当年GDP 2%左右,其中70%来源于个人捐赠。同时期的《201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接收国内外款物捐赠1624.15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 0.16%左右,其中60%来源于企业捐赠。

英美等发达国家实践表明,家族慈善是高收入人群“利他”与“自利”的最佳结合点。家族慈善是私人资源用于公共目的的重要方式,是安顿家族财富的重要途径,传承家族精神的主要载体,也是培育家族人力资源的重要平台。政府应该大力促进能够将慈善的公共利益功能与家族传承功能紧密结合起来的家族慈善。

善财传承是新时代紧迫而重要的议题

《华夏时报》:大力发展家族慈善、促进家族向善传承有何意义?

傅昌波:首先有助于探索建设长期共享繁荣的新社会。100年来,我们打破严重分配不公的旧世界建立新中国当然是正义的,但是通过暴力革命和打土豪分田地来调整利益重建秩序,代价无疑也是巨大的!我们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要发展和完善人类文明新形态,就是要明确不再走通过剧烈动荡调整社会秩序的老路。因此,大力发展自利与利他相平衡的家族慈善,是新时代紧迫而重要的议题。

其次有利于塑造优良家风,夯实社会秩序的根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中国约5000年的文明史也是千千万万个家族的发展史。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也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家族传承最重要的是文化和精神的传承,要实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大力培育家族善财传承至关重要。

再次可助益培育优秀家族人力资源。未来30年,我国大约有50万亿的家族财富需要从第一代传递到第二代。慈善是实现家族年轻一代建立正向价值观、形成不依附于财富的独立人格、培育同理心、同情心的重要途径。通过发起和参与家族慈善,家族后代也可在公共关系、合作精神、财务能力、领导力等方面得到训练。因此家族慈善是超高净值人群的必选项,不是可选项。

2015年,我从中央机关转到教育行业,有幸参与创办比尔·盖茨、叶庆均等中美慈善家发起的慈善教育机构,通过带领企业家学员、家族二代学员到美国、英国访学,对海外家族慈善有深度的观察。现在参与创建京师善财传承实验室,就是想联合相关机构和有识之士,促进完善相关公共政策,推动更多高影响力人士充分认识慈善对于家庭建设、家族治理、财富传承和事业迭代的重要价值,布局家族战略慈善和商业向善,开展富有远见的行动。

完善政策,激励更多高净值人士投身家族慈善

《华夏时报》:按照你团队研发的《中国家族慈善基金会发展报告(2018)》,中国的家族慈善基金会仅有268 个。我国家族慈善发展的主要障碍是什么?需要完善哪些公共政策?

傅昌波:家族慈善发展与社会财富量级很不匹配,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很多人对“家族”认识有误区。每个人都来自一个家庭,也必然来自某个特定的家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因此我们要大张旗鼓地鼓励发展家族慈善,鼓励建设慈善家族。2017年,何享健先生举行仪式,宣布捐出一亿股美的集团股票和24亿现金建立家族慈善机构,并召集家族三代人共同到场见证,我认为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正式把家族基金会的设立和运行作为家族传承的重要载体。

其次是家族慈善税收政策倒逼的力度不够。遗产税、赠与税及其配套的捐赠免税制度在我国目前还未建立,推动家族慈善的刚性约束尚未形成。比如在美国,逐级累进的高额遗产税政策搭配捐赠免税政策,促成家族基金会、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家族慈善机构遍地开花。此外,我国股权捐赠免税政策仍不完善,慈善信托的捐赠免税政策未能落地,企业或个人捐赠免税政策执行仍不顺畅,也阻碍了家族慈善的发展。

第三,设立家族慈善机构的门槛仍然较高。目前设立家族慈善基金会至少要200万元的起始捐赠,慈善信托由于受托人仅限信托公司或基金会路径较窄,加上近亲属在慈善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的规定,从机构设立、资金管理使用到公益项目决策等环节都对家族慈善发起人不够友好,使一些有意开展家族慈善的高净值人士产生畏难情绪。

第四,家族慈善资产可持续增值的空间太小。尽管我国现有的慈善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较之前已有不小的进步,但是慈善资产投资的约束仍然较大。对于一些希望将很大比例的家族财产、甚至愿意捐赠大比例企业股权来建立家族慈善机构的民营企业家来说,资金不能通过宽泛的投资得到有效的利用,也是影响其决策的重要因素。

要想改变这一现状,提升对家族慈善的认知是第一位的,相关管理部门、高收入人群的认识都需提高。探索规模化、组织化地推动高净值人群投身家族慈善,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应当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浙江省开展制度创新试点,探索开展以完全民事行为人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模式,同时推动将慈善信托从慈善行为变成类慈善组织;探索鼓励企业家将企业股权交由家族慈善基金会或家族慈善信托长期持有的家族慈善模式。最终目标是形成良性的生态:让家族基金会、家族慈善信托成为慈善项目的资助方,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助机构和受助机构的匹配,同时有大量社会服务机构负责慈善项目的执行和评估。

《华夏时报》:为了让家族慈善蓬勃发展,在进行这一系列政策设计时,如何避免家族慈善沦为利益输送的工具,更好地为公众利益服务?

傅昌波:首先需要认识到,绝大多数愿意投身慈善的高净值人士并非完全不考虑自身利益的“圣人”。我们要通过好的政策设计、制度监管,在最大限度地激发私人资源用于公共目的的同时,适度回应家族资源捐赠者希望借此实现家族善财传承的动机。

实际上,由于家族慈善依托的是家族财富、关联的是家族声誉,只要制度设计合理、监管服务到位,就能更好地保持慈善初心,产生更持久的慈善影响力。目前我国已有一批口碑上乘、高效务实的家族慈善机构,比如李嘉诚基金会、燕宝基金会、和的基金会、南都基金会、东润基金会、河仁基金会及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最大的慈善信托)等。

下一步,应当充分发挥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机构的作用,与社会力量合作,广泛开展针对民营企业家为主体的高净值人士善财传承培训,提升其对财富社会责任和现代慈善事业的认识,同时组织提供家族慈善专业服务。另外,民政部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借助数字化手段,优化审批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建立行业自治网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既促进家族慈善蓬勃发展,又保障家族慈善规范透明。

见习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