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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证券虚假陈述案因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公司为原董事长越权担保而买单,巨额资金被法院扣划

作者:刘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7-06 18:00:43

摘要:因为宁波中百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提起了行政诉讼,因此法院暂时停止审理投资者索赔案件,不过法院若驳回公司的行政诉讼,投资者索赔案件将会恢复开庭,公司将面对众多投资者的索赔。

宁波中百证券虚假陈述案因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公司为原董事长越权担保而买单,巨额资金被法院扣划

刘鹏

因为宁波中百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提起了行政诉讼,因此法院暂时停止审理投资者索赔案件,不过法院若驳回公司的行政诉讼,投资者索赔案件将会恢复开庭,公司将面对众多投资者的索赔。原定于5月24日进行的公司持有西安银行9,511万股股票公开拍卖活动被撤回,因处置方北京一中院收到宁波中院来函,表示该院刑事案件与本案存在关联,可能影响本案的执行。

一、内控失效董事长越权担保,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6年6月22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2016023号)。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40号)。

2019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3号),中国证监会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担保函》的事项,致使宁波中百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2、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龚东升策划、实施担保事项;3、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胡慷参与、知悉担保事项未及时报告。虽然公司在听证过程中提出申辩意见,但中国证监会经复核后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的处罚,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的处罚。此外,主要责任人龚东升和胡慷被分别采取终身和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监会已下发对宁波中百(600857)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二、投资者索赔案因行政诉讼中止,公司近2亿资金被扣划

宁波中百因不服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作出的[2019]123号处罚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证监会申请了行政复议,2020年11月证监会维持了处罚决定。公司随即就该事项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已开庭审理,该案尚未下发裁判文书。

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公司共收到四份宁波中院送达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应诉通知(案号为(2019)浙02民初1315号、1316号,(2020)浙02民初301号、395号),诉讼标的额合计约766万元,该案目前处于中止审理阶段。

公司因原董事长龚东升在任职期间的个人违法行为,被莫名牵扯进“担保案”的旋涡。公司于2017年被仲裁裁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已计提了巨额的预计负债,导致部分银行账户和持有的西安银行股权被冻结,已被北京一中院合计扣划178,452,830.82元,公司提交的执行管辖异议和不予执行之诉均被驳回,但宁波中百对此仍存有异议,正寻求其他司法程序进行救济。

公司参股的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已于2014年11月届满,且一直处于关闭歇业状态。2020年5月,由其大股东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成立了清算组,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强制清算申请。法院已受理并重新指定了清算组,清算事宜正在进行中。

三、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中有升,业绩向好赔付能力增强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经营范围是黄金、珠宝饰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等,宁波地区为其业务的主导区域,商业零售品牌“宁波二百”,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公司股票于199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57)。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2.24亿股(该股已实现A股全流通),总市值约21.62亿,股东人数为1.05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2.13万股。二级市场方面,年初至今公司股价一直稳步上升,6月11日曾到过14.19元/股的峰值。

2021年4月27日,宁波中百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当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25亿,同比增长128%;实现归母净利润773.44万,上年同期为-746.51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每股收益为0.03元。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73,665.45万元,比上年同期100,959.52万元,减少27,294.07万元,主要原因系按新收入准则核算的影响,如果按上年同口径核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03,755.13万元反而有所增加,实现利润总额2,781.6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50.24万元,利润同比有所减少主要系因受疫情影响以及公司助力疫情防控对外捐赠1,000万元。公司业绩向好且有盈余参与公益捐赠,赔付能力较强,受损投资者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刘鹏律师,从业经验14年,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商事领域,擅长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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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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