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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水务逾期债务达7.46亿 首例主动公告违约显现城投债隐忧

作者:单美琪 孟俊莲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21:22:34

摘要:近日,春华水务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本金)金额合计7.46亿元。

春华水务逾期债务达7.46亿 首例主动公告违约显现城投债隐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单美琪 孟俊莲 北京报道

近日,春华水务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本金)金额合计7.46亿元。

公告称,春华水务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等方式筹措举债资金,尽快妥善处理逾期事件。对于目前债务兑付进展,记者在发送的提纲中也有提及,截至发稿前对方未回复。

从今年3月上交所提出“从严把握对弱资质发行人的审核标准”,到4月国务院明确“对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融资平台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都时刻牵动着市场对于弱资企业的担忧。

此前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市场未来要对城投债违约有所预期,但针对此次春华水务自爆债务逾期一事的影响,行业人士认为不会因此引发系统性风险,同时政府也会持续关注,以往市场判断则认为“城投债实在违约不起。”

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因春华水务是市场上首个主动公告债务逾期情况的城投平台而尤其受到业内关注。

具体来看,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7.46亿元,涉及11家金融机构,分别为内蒙古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远东国际租赁、内蒙古租赁、北京中港锦源租赁、西藏金租、中国外贸金租、广州越秀租赁、徽银租赁。

目前公司尚有续债券4只,金额为18亿元,包括三只中期票据和一只PPN。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短期内面临的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0年末,短期债务为35.53亿元,占有息债务比重超过了50%,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为21%;公司今年将面对15亿元债券到期的压力。

官网介绍,春华水务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3日,主要负责呼和浩特市城区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业务的建设运营管理,早期还向房地产、旅游、奶牛养殖等业务拓展,现有供排水、托县供水、再生水、房地产、物业、牧业等18家全资子公司,春华威嘉1家控股公司,春华嘉威、首创春华等3家参股公司。

作为呼和浩特国资委下辖的全资子公司,天眼查资料显示,春华水务目前信用评级AA(负面)。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达3.93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文煜。

截至2020年末,春华水务总资产为305.54亿元,总负债173.43亿元,净资产132.1亿元,资产负债率56.76%。春华水务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为69%,债务结构待优化。

财务方面,去年春华水务实现营业收入11.58亿元,同比增长0.55%;实现归母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下滑25.95%;今年一季度,春华水务营收大幅下滑近30%,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7589.49万元和7235.66万元。

行业分析人士曾指出,春华水务资产流动性弱,盈利依赖政府补助。2016-2018年,春华水务获得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6.35亿、6.65亿以及7.88亿元,合计20.88亿元,利润总额对补贴依赖度较大。而2018年以来,公司再融资压力相对较大,资金链较为紧张,表现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银行授信全部使用、债券发行不畅。

城投相关政策边际收紧

对于市场是如何看待春华水务事件带来的影响,行业资深人士指出,被市场分化的区域,可能很难恢复,净融资容易持续萎缩。另外,春华水务自爆债务逾期不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会更多地引发政府关注,而市场也早有言论称“城投债实在违约不起。”

近年来,包括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都在不断采取措施以及发文提示城投债务风险,除了说明城投公司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之外,也反映出监管部门有意调控有息负债规模,避免城投公司暴露信用风险。

上述行业资深人士也表示,由于内蒙古地区处于边缘地带,或存量信用债规模较小,进而导致区域内的违约成本较小。所以几乎可以忽略因引发其他弱区域的连锁反应的可能性,以及避免发展为偏系统性风险。

2020年,内蒙古GDP总量和增速分别为17360亿元、0.2%;财政上,2020年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增速分别为2051亿元、-0.4%,全国排名皆相对靠后。

由此可以看出,内蒙古经济财政实力较弱,而政府债务负担也相对较重,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达148%,排名全国第三。不过由于内蒙古发债城投较少,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

然而地方融资平台“借新还旧”几乎是常态。截至2018年底,地方融资平台的带息负债超过30万亿元,占GDP的34%。但平台公司的偿债保障比率只有0.4倍,即这些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无法支付当年到期的债务和利息,这也意味着不借新还旧就会面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

城投债务压力引发多方关注,国务院也明确提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破产清算,释放了更强的隐性债务化解风险防范信号。

4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在谈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多项举措中,包括了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而早在2018年相关文件中就有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破产重组或清算等类似表述,其中指出一些现金流不稳定、财务状况比较差、隐性债务比较多的平台公司,可能将成为未来破产重组或清算的重点对象。

此外,今年年初,市场传交易所对部分区域城投发债进行限制,交易所对城投债发行的监管思路边际变化表现为,一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所有对城投信用资质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目或事项,都要在募集说明书中做详细的信息披露;二是注重城投债务管控,加强城投现金流管理,规范和严格限制部分区域城投募集资金用途。

从绝大多数城投发行人需要反馈的问题来看,尤其提到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净利润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较大、近年来存在评级上调或者是不同评级公司给出不同评级情况等。这也印证了业内对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要根据财政部对各地区债务率的红橙黄绿分档,限制红色区域城投发债的猜想。

“如今,叠加春华水务事件的发酵,会引发市场对于城投平台是否打破刚兑的担忧加深,或进一步加深城投债估值两极分化的可能。”该行业资深分析人士还表示,“虽然当前城投抱团特征明显,但是在靴子未落地之前,也不宜轻易下沉到净融资恶化的区域。同时,即使短久期,估值可能也有调整风险。”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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