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如何防范股权质押增加?全国政协委员马珺:严控质押比例,密切监控及时化解风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3月8日,在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南省委会副主委、洛阳理工学院副院长马珺带来了名为《关于审慎控制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确保资本市场风险可控》的提案。
马珺指出,在注册制的条件下,上市股票数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因而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公司数量也会大幅增加,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建议严格控制股票质押比率,在质押股票跌破警戒线时暂缓强制平仓,给企业一定的回旋余地。
马珺表示,对因股价下跌导致担保不足的质押合约,资金融出方应尽量避免立即要求强行平仓,而应与融入方协商,通过部分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标的证券或其他质押物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化解风险。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
此外,监管层要密切监控上市公司高比例质押情况,宏观调控部门对金融市场更要进行适时调控。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及交易所要对股票市场形势做出整体预判,引导股票市场向慢牛行情发展,避免股市过度投机造成的大起大落。通过货币政策、上市扩容节奏、杠杆率控制、基金审批节奏等各方面宏观调控措施引导股票市场平稳发展,避免造成质押违约风险发生。
股权质押或将增加
马珺此次带来的提案可谓专业性十足。提案中将股权质押的含义、如何操作及风险触发等详细的予以了说明。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资金融通方式。但股票质押融资在股票市场形势较好时,是一种较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形式。但在股票市场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就会出现上市公司质押的股票市值不能覆盖融资金额,一些公司的股价跌破股权质押预警线或平仓线,从而可能导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而这种行为又会导致股票市场的进一步下跌,从而形成越跌越抛的恶性循环,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引发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
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一般会设置警示线、平仓线,当股价下跌穿透警示线或平仓线后,对出质人而言,需要补充质押、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质押股份或受到强制平仓风险;对质权人而言,需承担出质人的违约风险,且当股价跌破警戒线甚至平仓线时,市场悲观预期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导致所质押股票的变现能力下降,质权人将遭受更大的资金损失。
马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实施全面注册制改革是大势所趋,这有利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及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但注册制的实行,需要有高质量的上市主体及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保证。而在注册制的条件下,上市股票数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因而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公司数量也会大幅增加,从而可能使上述金融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剧。
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A股共有2631家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市场质押股数4860.20亿股,市场质押股数占总股本9.36%,市场质押市值为43212.69亿元。
各方合力防范化解风险
马珺表示,目前,国家规定最高股票质押比率不得超过60%,但这是国家规定的上限,实际执行过程中应更为慎重。
在她看来,由于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对自身资金实力评估不充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股票质押比例较高,在市场波动加剧之时,难免会出现部分股东难以补仓的情况。因此,降低场内股票质押规模和质押比率,是股票质押市值能够履约的重要保障,可以较好地规避股票质押市场风险。
同时,在质押股票跌破警戒线时暂缓强制平仓,给企业一定的回旋余地,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
马珺认为,对于实在难以补仓的,可考虑引入新股东承接股权。应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设立专项资金,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并在投资范围和权益类资产比例上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推动质押风险不断下降。
另外,监管层要密切监控个别上市公司的高比例质押情况,通过穿透式披露、压力测试等方式预判风险,做好风险预案;还要密切监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情况,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逐个排查,从交易所到券商,对于低于平仓线的股票质押市值要严格监控。
最后,马珺表示,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监管层、上市公司股东、券商、公募基金在内的市场参与各方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通过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创造良好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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