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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包商”勾结,通过高价卖房变现回扣贿金!中纪委反腐专题片里的腐败院长判了9年

作者:于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1-08 09:54:55

摘要:医药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两年来,外界可以明显感觉得到监管部门对于打击医疗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手段和改革措施结合,加速药企变革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收入获得合理补偿,才能从根本上切断药企和医院对灰色利益链的依赖。

与“大包商”勾结,通过高价卖房变现回扣贿金!中纪委反腐专题片里的腐败院长判了9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2020年12月28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获刑对象是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易利华,他曾在2020年初,上过中纪委国家监委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这部纪录片中出现的,均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腐败案件。

裁决书显示,易利华在200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低价买房、高价卖房、报支机票等方式收受贿赂总计人民币520余万元、美元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易利华一审后选择上诉,二审裁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在这起备受关注的医疗腐败案件中,多家国内知名药企和跨国集团卷入行贿的不光彩事件,同时通过易利华,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还挖出了无锡其他医院多名工作人员违规“统方”、收受耗材回扣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医药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两年来,外界可以明显感觉得到监管部门对于打击医疗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手段和改革措施结合,加速药企变革传统的药品营销方式,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收入获得合理补偿,才能从根本上切断药企和医院对灰色利益链的依赖。

院长与“大包商”的交易

“李振华是无锡二院的大包商,和院长易利华关系好,这是圈内都知道的”,在裁决书中,来自几家药企的证人证言中都提到了这样一个关键人物。

实际上,李振华并不是哪家药厂的员工,只是个人身份。他“代理”药品的方法,就是利用和易利华的关系,去承揽其他药企的业务,有些药厂的代表甚至会主动找他签代理协议。

在攀上易利华之前,李振华代理了8种新药,但是在无锡二院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并没有优势,在打通了易利华的关系后,李振华的生意才越做越大,在2013年到2016年又代理了7种新药,总的销售金额达到1.12亿元。

由此,李振华也成为了向易利华行贿最多的“药品代理商”,其同易利华之间的肮脏交易细节在裁决书中被一一曝光。

2013年初,李振华找到了易利华的家中,直接开出了回扣条件:基本用药和普药给4-6个点,辅助药给8-10个点。平均算下来,易利华能从李振华代理药品的销售额中拿到8%的“好处费”。对此,易利华予以默许。

在易利华的帮助下,李振华代理的药品销量快速增长。之后,李振华每一年的年初或年末都会去易利华家中,将其在二院药品销售的回扣数额口头告诉易利华。到2016年下半年,李振华先后四次按照和易利华的约定给他返利400余万元。

但易利华知道,自己所拿的是“赃款”,因此他每次都是说钱先放着以后再说,同时他又曾明确对李振华说:“你挣多少钱我都能看得到。”易利华通过医院HIS系统,十分容易掌控李振华所代理品种的销售金额,因此,李振华向来在回扣金额上不敢有所隐瞒。

2015年下半年,易利华因购买南京的房子钱不够,就想卖掉一套旧房,同时他感觉到自己快退休了,影响力越来越小,想兑现李振华给的回扣,直接收钱又不好。于是,他提出将旧房以高出市场价卖给李振华,还让其不要用自己的名字购买。

2015年12月底,李振华以其母卢某某之名购买了易利华的房子,当时该套房产仅值199万元,而李振华花了326万元买下,还另外支付了20万元的楼层差价。

由此,通过这一套房子的交易,易利华一箭双雕,实际兑现了李振华的“回扣”超过了146万元。

医疗反腐触动行业痛点

按规定,“大包商”不是制药企业的员工,并不能委托销售企业的产品。但实际上,正如前述案件中的李振华,由于“大包商”有公立医院的销售渠道和特殊关系,能让药品顺利进入医院采购名单,制药企业往往选择默认这种违规行为的存在。

长久以来,给医生回扣、带金销售已成为医药购销市场的潜规则,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黑恶利益链条,这正是“大包商”得以存在的土壤。

Wind数据显示,2019年,353家A股药企销售费用合计达2995亿元,整体呈现走高态势,原因在于医药行业销售费用中带金销售、商业贿赂在不断增加。

为了净化医药市场,2020年12月起,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其中对行业带来颠覆性的是,医药代表将不能再从事销售行为,同时还规定了医药代表行为的“七不准”,每条红线都指向了“带金销售”的要害。

同时,旨在严打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省级采购的市场环境,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明确对药企产品价格或营销行为设定统一信用等级评定,并与药品集采进行联动挂钩。

其中,针对国内几千家药企中绝大多数都是采用代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的现状,将医药企业与医药代表、代理商进行信用绑定,一旦药企销售或者下游的经销商出现失信行为,也都将直接追查相关企业,并给予处罚。

如今,医药代表行业风光不再,“大包商”的利益操作也不能游离在监管之外。在易利华被判决之前,向他行贿的李振华已被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无疑,这一判决向行业释放出强烈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其中药品耗材采购中索贿受贿行为最位突出。

周树认为,公立医院虽然对药品器械采购都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采购制度变得扭曲和流于形式,医药代理商只要打通相关核心工作人员的关系,相关药品设备几乎都能顺利通过招标。不过至从公立医院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对应的腐败行为空间变小了,但要彻底清除顽疾还需医代备案、药企“黑名单”等配套医改政策的持续推进。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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