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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七部门:ICO涉嫌非法集资,各类代币融资立即停止清退

作者:金微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9-04 17:03:12

摘要: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央行等七部门:ICO涉嫌非法集资,各类代币融资立即停止清退

华夏时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野蛮生长ICO终于迎来重磅监管。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公告发出后,各大交易平台上代币全线下跌,其中像比原链、印链等代币跌幅达多达50%。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行情数据显示,今日早盘比特币价格午后急剧下挫,20分钟不到跌去千元,今天最高价格29000,最低跳水26000元,震幅达3000元,截止下午5:00,价格维持在26700元上下。另外,以太币则从2200元人民币高位跌至1800元人民币,全球其他优劣代币普跌。

公告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提到,要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公告明确,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监测发现,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43家,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此外,ICO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

在ICO的参与者中,除了私募等机构,相当数量的参与者都是普通公众,因为不少项目就直接面对公众发行,前期大妈们争相入场ICO狂欢也引发了中国监管部门的警觉。这些面向大众发行的项目涉及资金规模巨大。有交易所人士表示,目前央行所说的对已上市代币的‘清退’,目前还不知道具体如何处理,大家现在都忙着把代币先抛掉。

公告称,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编辑:金微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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