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因病致贫再报销制度, 南皮县落实多层次医保待遇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6-09 20:33:24

摘要:6月初,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公布了一则《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保障优惠政策》的文件,南皮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健全因病致贫再报销制度, 南皮县落实多层次医保待遇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沧州报道

“大病一场,小康泡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造成贫困的主因之一。

6月初,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公布了一则《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保障优惠政策》的文件,南皮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这是南皮县委、县政府专门针对贫困人口投保的人身保险,旨为有效避免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中国残联挂职南皮县的副县长郑红云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预示着,贫困人口除了享受居民基本医疗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外,又多了一项商业补充险,这几个险种加起来,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将会大大减少。

据记者了解,新险种是在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由扶贫资金出资建立健康扶贫大病商业保险,并实现对所有贫困人口全覆盖,将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内的医药费用再次进行报销,并为陪床人员支付工资性费用,确保贫困人口不因生病而致贫、返贫。

自费部分也可报销

国家出钱给上商业保险,自费部分也可报销,这对于贫困人口尤其是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无疑是“雪中送炭”。

记者从拿到的文件上看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乡镇卫生院以上(含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按100元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助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日数以90天为限,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单次最多给付10天,被保险人当年多次住院的,每年累计给付日数以180天为限。同时,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乡镇卫生院以上(含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保目录外的用药、医保外材料费用,按60%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给付20000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最高为5000元。

除此之外,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身故、因意外伤害身故等情况出现时,同样会有相应金额的补贴。

简单而言,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不设起付线,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和政策范围外),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再给予补偿。

治疗期间有优惠,康复阶段有保障。据记者了解,针对因残致贫的家庭,南皮县一直在不断地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比如,早在“十二五”期间,南皮县就制定了“以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头,乡镇借助卫生院成立康复站,农村(社区)以村医作为村级康复指导员建立康复点,形成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的总体康复工作思路,其中明确表明,要加强康复专业机构的建设发展,带动社区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以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广泛参与的康复网络。

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康复科、妇幼保健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康复治疗、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训练、辅助器具服务、家庭护理、心理疏导、知识普及、咨询和转介等服务。

据记者了解,以南皮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代表的机构都在为0岁-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大量免费康复项目。

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新增残疾人近200万,有46%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同时,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有0岁至6岁残疾儿童约167.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02%,每年新增0岁至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人,康复需求非常巨大。

多层次医保全面护航

其实,对于贫困人口医疗保险的帮扶,南皮县一直走在前列。

早在2016年,南皮县尚有548户、1540人因病致贫,对这部分贫困人口,南皮县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红十字会救济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助其脱贫,比如,着手提高了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其中,补偿比例每段提高10个百分点,旨在进一步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政策主要保障对象为: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群。

政策调整后,贫困参合农民一般门诊就医,在现行标准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原则上不低于60%;贫困参合农民慢性病大额门诊原则上起付线不高于100元,补偿比例不低于80%。各统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适当降低贫困参合农民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补偿比例1万-3万元为65%,3万-5万元为75%,5万元以上为85%,封顶线为3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降50%),补偿比例每段各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补偿比例不超过95%,封顶线仍执行30万元。

除此之外,南皮县将大病保险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并逐步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治病模式。

同时,加快落实针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医疗保险体系,辅以爱心救助等多种渠道解决贫困户的就医和吃药问题,为他们的稳定脱贫提供保障。

至此,南皮县已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的医疗救助三个层面全面提高了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门诊、住院的报销水平。

记者同时了解到,除了医保的全面护航外,南皮县在工作机制上也建立了财政资金科学投入机制,实行了“一站式”报销结算。

所谓“一站式”报销结算,即人社、民政、财政、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将协调联动,加快建立统一的人员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尽快实现“三重保障线”的“一站式”报销结算。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根据规定的相应救助比例由医院垫付,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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