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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的税收优惠玄机 减税才是投资界最需要的

作者:曹珂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22:59:46

摘要: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进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新要求。其中提到了拓宽资金来源、完善退出机制、税收优惠、发展股权债权联动机制等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做出安排,这给正处于资本寒冬的创投圈打了一剂强心针。

见习记者 曹珂 北京报道

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进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新要求。其中提到了拓宽资金来源、完善退出机制、税收优惠、发展股权债权联动机制等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做出安排,这给正处于资本寒冬的创投圈打了一剂强心针。

AC加速器创始人徐勇称,此次的“创投国十条”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推出的,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安排了创投行业关心的问题,对业界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新产业、优秀龙头企业以及整个经济的发展。不过,《意见》的具体落地实施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多位投资人表示,目前最关心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问题。

证监会牵头拓宽退出渠道

针对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退出难问题,《意见》提出将由证监会牵头负责拓宽并完善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并提出了四点具体举措。若能落地实施,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有望取得突破,VC/PE机构退出难的问题也有望得到改善。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充分发挥已有市场的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二是强调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三是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四是鼓励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将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作为并购退出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并不明晰。IPO回报率高,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IPO存在手续繁琐、新股发行缓慢、费用高、熊市时IPO易暂停等问题;新三板作为另一主要退出渠道,则存在流动性不足、交易不够活跃、且大部分挂牌企业为“僵尸股”、成交量少等问题。

“不过,新三板扩容或为VC/PE退出带来更多可能,特别是在转板政策落地后,VC/PE能通过绿色通道占领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先机。”长富汇银研究总监张建房表示。

另外,张建房还表示,PE基金二级市场也是PE退出的重要渠道。我国PE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通比例还不太高,《意见》中提出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有助于推动PE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

税收优惠引关注

《意见》指出,要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按照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和税制改革方向与要求,统筹研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展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华夏时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多位投资界人士表示最为关心的是税收优惠问题。投中集团分析师陈伟说:“减税才是现阶段投资界和工商界最需要的措施。”

据了解,目前国外天使投资人的所得税都采用自己申报的方式,而国内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税收均采用“先缴税再由政府退税”的方式。对于投资人来说,这种方式一方面税费返还周期较长,另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沟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也容易助长权力寻租。

“要改的话,首先需要整体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且减少歧视性较强的产业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其次,对于以资本增值为收入来源的VC来说,需要在立法层面上解决税收难的问题。”陈伟说。

梅花天使基金合伙人张筱燕表示,未来如果可以直接变成免缴税费,相信对投资行业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

拓宽资金来源

《意见》指出,将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支持国有企业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持续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同时还提出鼓励商业银行保险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机制。

其实,在今年9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要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企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险资进入创投领域。9月14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二次会议上表示,在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方面,将允许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通过并表综合算大账的方式,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

银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建立股权债权联动机制,有利于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缓解创业投资的融资难题,同时有助于金融机构开展综合化经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另外,也有人士对于银行保险资金进入创投行业可能会出现“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问题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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