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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生: 独董授权充分关键是不执行

作者:张秋生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7-23 00:45:28

摘要:​万科事件并不是一个过不去的坎,它仅仅是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当中比较有影响的事件。理性地看待这个事件,站在情、理、法三个基本条件基础之上,从人性的角度可以谈情,但是,现代公司只谈理和法,情是嫁接在理和法当中。至于法,无论董事会是否有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都会有一个裁定。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院长、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张秋生

万科事件并不是一个过不去的坎,它仅仅是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当中比较有影响的事件。理性地看待这个事件,站在情、理、法三个基本条件基础之上,从人性的角度可以谈情,但是,现代公司只谈理和法,情是嫁接在理和法当中。至于法,无论董事会是否有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都会有一个裁定。

我们回过头还是要谈理,实际上公司控制权之争是建立在公司的基础之上,公司是什么?是法人,公司不是自然人,公司作为法人,最终的利益都是过渡利益,公司投资人和利害相关人才是主体。我们谈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应该是公司的利害相关人共同合作,能够把公司引导到利害相关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有两点很重要:第一,关于利害相关人,大股东也好,董事也好,管理层也好,普通员工也好,都是利害相关人;第二,公司是法人,不是终极的利益人。

在这个案例当中,尽管大家对股东有不同分类,至少从股东属性来看有两个权力:一个是回报权,一个是投票权。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当中已经占有比较大的比例,而且还会更加持续地多元化,在这个历史过程当中,不仅仅要注意股东的回报,还要注意股东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权力,就是投票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排除这个戏后面会演变向投票权之争,而不仅仅是股票的比例之争。未来的发展也不排除现有的相对比较大的股东利用投票权征集,或者冒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代表股东收购投票权形成新的主体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更多资本,只需要征集到投票权,把中小股东的投票权让渡出来,给某一个机构,也许是现在的大股东,或者是潜在的大股东,也许是某个律师。

公司治理过程,在公司董事会层面上,实际上有两种人:一个是直接利益相关者,可以以执行董事的方式出现,也可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出现。但是,核心是独立董事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不管规则怎么定义,要坚持一条,必须得对自己投的票负责,董事会开会之前,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所有情况,甚至在上董事会之前都应该主动、积极地跟其他方面进行沟通。法规赋予独立董事做全面情况了解、在公司所有领域进行调研,当你不是专业人员的时候,可以有利用公司资金作为基础来邀请专业人员帮你做判断的权力,法律上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是非常之大的,关键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此外,我觉得独立董事很重要一点是否尽职是核心。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又分两方面,一是利益,二是责任,独立董事之所以被社会上认为是花瓶,很重要的是看重独立董事的利益,而忽视了独立董事声誉,国际上通行的独立董事制度都是淡化独立董事的利益,而增强独立董事的声誉,当你在公司从事的活动会伤害到信誉的时候,这个时候信誉比利益大得多,英国和美国这样的独立董事制度更看重这个,而不是独立董事利益。

另外,还涉及到独立董事到底从什么地方产生的问题。目前,中国还不是一个规则为主的社会,独立董事的产生,如果光靠信誉作为基础,恐怕是不现实的,但是,怎么让独立董事能够从一个协会当中产生,或者证监会直接有一个独立董事库,这个研讨已经进行很长时间了,但是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我想也有它的难处所在。不管协会管独立董事也好,还是证监会管独立董事也好,最终,也都是暂时性的,一定会让市场来判断独立董事是否是有信誉的独立董事,而独立董事自己是否把声誉看得更重。

如果让上市公司协会来管理独立董事的话,这是个方案,但我不认为是一个最好的方案,因为上市公司目前至少1/3的董事都是独立董事,这样一来,在公司股权多元化的今天,实际上,上市公司变成了上市公司协会控制的公司。

在万科事件过程当中,我们都希望万科是中国的优良企业,我们也希望优良的企业能够传承下去,传承成中国自己名牌的企业,变成百年企业。但是,从今天开始,作为百年公司来讲,公司控制权的危机、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发展过程都会构成公司百年发展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公司控制权之争还仅仅在境内发生,因为中国资本市场还没有开放,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了,那么,参与万科公司股权之争的还有其他什么样的主体?一定是国际舞台上的资本竞争,竞争的复杂程度,对于法律的挑战,对于法、理、情的挑战恐怕比今天的挑战还要更多。

(文字整理 张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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