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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董事长“商转政”的困扰

作者:徐超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8-01 22:41:00

摘要:巨化集团原董事长杜世源,除了调任衢州代市长开始新的仕途之外,眼下还有一件要紧事要做出决断,就是如何处理手头持有的、自费74050元购入的1.5万股巨化股份(600160.SH)股票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全国最大的氟化工基地、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省属国企——巨化集团原董事长杜世源,除了调任衢州代市长开始新的仕途之外,眼下还有一件要紧事要做出决断,就是如何处理手头持有的、自费74050元购入的1.5万股巨化股份(600160.SH)股票了。
根据浙江省委决定,杜世源任中共衢州市委副书记,提名为衢州市市长候选人,目前为衢州市代市长。
巨化集团是浙江西陲衢州最大的国企,其控股的巨化股份也是衢州最大的上市公司。巨化集团同时也是巨化股份的历任董事长,均位列衢州市委常委,属于正厅级,足可见企业和当地政府的联系之紧密。
职位转换之外,有着直接利益联系的1.5万股巨化股份的股票该如何处理,备受关注。
购买股票是个人行为
7月19日,巨化股份发布公告,因工作变动,杜世源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7月14日,浙江省委决定,杜世源任中共衢州市委副书记,并提名为衢州市市长候选人。
巨化的氟化工产业综合实力处于国内龙头地位,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作为浙江省国有特大型企业和全省最大的化工基地,在某种程度上,巨化集团也是浙江地市领导成长的摇篮。
    需要说明的是,杜世源购买巨化股份的股票,是个人行为。
1月7日,巨化股份发布公告,董事长杜世源,副董事长、总经理周黎旸,财务负责人周立昶,董秘刘云华,于1月6日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杜世源购入5000股,购入价4.95元/股。
1月10日,巨化股份再次公告,杜世源等三名高管又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股票。其中杜世源增持10000股,买入价4.93元/股。
两次公告均称,杜等高管买入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与公告相呼应的是,1月15日巨化股份再发公告,控股方巨化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1月14日通过上交所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239733股。
巨化投资公司增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772330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8%。巨化集团和巨化投资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增为103128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5%。
公司公告称,控股方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交所增持。
矛盾的规定
杜世源调任衢州代市长,手上的1.5万股巨化股份的股票是留是抛,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规定。
1月7日和10日,杜世源等高管自行购买股票的公告中,均声明“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简称《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简称《指引》)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到,证监会2007年4月5日颁布的《规则》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上交所2007年5月8日颁布的《指引》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本所自其离职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期满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予以全部自动解锁。” 
2010年4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办法》第三章“买卖公司证券的禁止情况”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属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情形的,不得转让。
与上述三项关于股票不得转让的规定矛盾的是,早在2001年4月,中办、国办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3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必须在任职后1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政商转换”新问题
原本正常的一次“政商转换”,因为牵涉上市公司以及股票,出现了新问题。正因为巨化股份是上市公司,杜世源调任的职位又是企业所在地的代市长,手上偏偏又持有企业的股票,所以外界对于股票如何处理更多了一份关注。
其实不只是巨化集团,“政商转换”的党政干部或企业高管,也可能会碰到类似杜世源的股票处理困扰。
浙江省委也在同一天宣布,现衢州市市长沈仁康,将调任浙商银行党委委员、书记。浙商银行的控股方是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后者是浙江省政府直属单位。
浙商银行2013年年报不仅公布了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65.21亿和49.01亿,还提及了赴港上市计划。
还有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等政企为主要股东的杭州银行,也刚刚递交了IPO申报稿。原杭州市金融办副主任俞胜法,就曾任职杭州银行行长。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杜世源购入股票的行为没有问题,至于调任新职后是否必须卖掉,“要看代市长与处在当地的省属企业是否一定是属于涉及内幕信息。”孔建祥律师的理解是,不一定要处理掉。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宋一欣律师则认为,杜世源应该遵照《规定》,在调任新职后一次性清掉手上的股票。宋一欣律师表示,像浙商银行、杭州银行这样的有政府背景的企业上市,持有股票的高管要“商转政”,都应该遵照《规定》及时清掉股票。
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巨化的董事长同时任衢州市委常委,兼具官员身份,“作为官员,购买既是自己治下辖区内又是自己管理下的上市公司股票,本身就欠妥。”
证监系统相关人士也注意到如此矛盾的问题,且都有明文规定可以套用,该人士倾向于《规定》1个月内清掉的做法,“不管亏与赚,至少说得清楚,没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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