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扩大“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兜底保障进一步倾向重度残疾人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7-24 10:44:20

摘要:如今,距离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足半年的时间,我国将继续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聚焦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瞄准重度残疾人的需求,帮助重度残疾人早日脱贫。

多地扩大“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兜底保障进一步倾向重度残疾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各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纷纷做足了兜底保障。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完善、救助资源分配不合理、救助信息整合共享不够、救助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从统筹完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能力体系和监管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其中,针对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衔接问题,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大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12个月,确保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据记者了解,除了济南外,天津、哈尔滨、宁夏等地同样发布了相关新政。

兜底保障向重度残疾人倾斜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落实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将残疾人保障、低保、扶贫等综合保障政策向贫困户聚焦,向弱势群体叠加,确保每一个贫困户都不掉队。

如今,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剩余的任务还很重。

据记者了解,截至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大幅减少,从建档立卡以来的近700多万减少到了2019年底的48万人,仅2019年就净减少120万人。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自我脱贫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国现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数量过万的省份已经不多。

不过,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的比例达到45.7%,都是深度贫困中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近1/3的家庭中有残疾人,未脱贫的大多数为劳动能力弱或无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比例达到近59%,贫困残疾人仍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他们脱贫难度大,返贫风险高,“脱贫不解困”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贫困残疾人即使从经济上脱了贫但生活状况仍然存在很多困难,现有的帮扶政策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度贫困残疾人照料难等突出问题。

如今,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给重度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同时,已脱贫的残疾人口中有返贫风险和贫困边缘人口中的残疾人占比也较大。

为此,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曾明确就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等工作作出部署。其中表示,贫困残疾人是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同时,唐承沛强调,各地在推动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工作中,要加强特困残疾人救助供养,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同时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要做好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再按规定提高救助水平;要进一步加大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防止其返贫;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标扩面,更好发挥“兜底线”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与残疾人、低保对象、留守儿童等系统共享集成和实时核验,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

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

早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就曾明确指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不过,同时明确,不是所有的重度残疾人都可以纳入低保。首先,要按照低保申请要求,家庭申请,符合就能获得低保。其次,已经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就是自己一个户口本的,自主申请,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低保。最后,不能单独立户,家庭也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通过“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视为单人户进行申请。

具体实施下来,各地政策还是存在差距,比如,有的地方就取消了“重度残疾人”的“成年”限制。

而此次各地实施的兜底保障,则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比如,宁夏规定,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纳入低保后的待遇水平,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做好与现有低保对象待遇的衔接,按照当地低保某一档次进行保障。自7月1日起,各地根据摸排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认定,并落实保障待遇。

哈尔滨同样规定,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关于“生活困难”,要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1.5倍的条件,同时符合依靠家庭、无法单独立户、成年、无业、重残的条件。

对于农村家庭虽有收入,但家庭成员长期因病(产生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实际生活低于低保标准的要给予低保待遇;城市低保也可探索实施因病支出因素计算。

甚至部分地区将“重度残疾人”范围拓展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如今,距离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足半年的时间,我国将继续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聚焦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瞄准重度残疾人的需求,帮助重度残疾人早日脱贫。

见习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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