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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现“闹剧”:部分中小股东被拦门外,遭实名举报存多处违法违规

作者:胡金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5-12 11:42:38

摘要:在当天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由于一方面出现公司管理层阻挠股东大会参会,另一方面,关于提案的投票结果更是出现了被拦在门外的股东也投了赞成票的诡异情形,因此,公司的多位中小股东向山东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联名举报信。

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现“闹剧”:部分中小股东被拦门外,遭实名举报存多处违法违规

4月30日新潮能源召开股东大会当天,部分股东被拦在门外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A股上市公司新潮能源(600777.SH)围绕着管理权的争斗由来已久,而在2020年4月19日正式被双方揭发了出来。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随着今年4月30日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的召开,此前9大股东联合起来提交的重新进行董事会选举以及罢免董事长及另一位高管的议案都以失败告终,甚至在当日,股东代表进入公司现场均出现被阻拦的情况。

“中小股东们认为新潮能源在股东大会前剥夺了自身提案权,而且4月30日整个股东大会过程中问题重重,不仅有阻止股东入场行为,而且存在着伪造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规等诸多问题。对此,中小股东们表示希望监管层能够介入调查,纠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5月11日晚间,新潮能源的一家上海股东代表张明(化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根据张明透露,在当天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由于一方面出现公司管理层阻挠股东大会参会,另一方面,关于提案的投票结果更是出现了被拦在门外的股东也投了赞成票的诡异情形,因此,公司的多位中小股东向山东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联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

本报记者获得的新潮能源中小股东们向山东证监局的举报信内容显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新潮能源的股东联合,针对近期“非法剥夺股东董监事提名权、强行召开股东大会、恶意拒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践踏法定事实并伪造股东大会投票结果”进行实名举报。

其中第一条是新潮能源管理层非法剥夺股东提名权,根据新潮能源相关公告,2020年4月16日,金志昌盛等中小股东曾向新潮能源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但随后以董事长刘珂为代表的董事会否决了提案,剥夺了中小股东提名权。此次否决事件中,第一大股东国金阳光授予金志昌盛的委托权问题成为董事会否决的焦点。

5月12日,股东之一的上海关山投资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当初新潮能源重组公告和相关股东数据,宁波国金阳光持股比例为6.39%,2015年12月2日,国金阳光出具《授权委托书》,将其所持有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表决权、董监事提名权“无条件、不可撤销、无偿地”委托给金志昌盛,该授权关系经过证监会核准且不可撤销。

但新潮能源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称,根据国金阳光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国金阳光已自愿将其持有新潮能源股票期间向新潮能源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权利予以放弃。此外,新潮能源董事会还声称金志昌盛的公章真实性存疑。而金志昌盛等中小股东则认为,新潮能源既没有向金志昌盛发函,也没向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进行核实比对,反而向与临时提案毫无关联的第三人发函,凭借第三人的回函来认定金志昌盛公章真实性存疑。

在这份举报信中,《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上述股东对于新潮能源上述行为提出质疑,金志昌盛拿出了在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备案信息,证明自己的公章真实有效,且国金阳光也从未放弃过董监事提名权,反而是新潮能源董事会非法剥夺股东的董监事提名权。

就在5月8日,在向山东证监局举报后,金志昌盛等中小股东又向上交所举报新潮能源严重侵害股东提案权,违背上市公司承诺,披露虚假信息,藐视监管部门权威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举报函内容显示,新潮能源《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均对国金阳光承诺将提名权、表决权不可撤销、无偿授予金志昌盛进行明确公告,并经过证监会核准。然而在2020年一季报中,新潮能源以董事会名义修改国金阳光授权问题公告内容,删除了金志昌盛的提名权、表决权委托的安排及相应表述,并新增国金阳光将已放弃的提名权再委托金志昌盛无效等内容。

中小股东称,此举未经过董事会决议决定修改,并未及时充分披露,不仅违背上市公司承诺,还存在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程序上严重违法。

股东大会上的“闹剧”

在4月19日新潮能源股东与管理层矛盾公开之后,引来上交所和山东证监局的极大关注,而4月30日的股东大会则成为市场的焦点,但是根据股东对当时的情状描述,当日的股东大会成为了一出“闹剧”,也引发了股东实名向两大监管机构发举报信。

“4月12日,新潮能源发布召开董事公告,将在4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年报等相关内容进行表决。按照惯例,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现场投票定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1007 -1012 室)。但股东们当天入场却并不顺利。当日早上进入现场参与投票时候,新潮能源行政负责人以防疫要求等借口,百般阻挠股东入场,把股东拒之门外。被拦截在外的股东持股比例在10%左右,不能参与投票,对于投票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5月12日,新潮能源的一位股东代表华寅杰(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华寅杰表示,新潮能源后来发布公告称公司未阻止股东参会,但是中小股东在举报函中称,新潮能源恶意拒绝金志昌盛授权代表进场,不顾监管层的要求强行召开股东大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上交所也曾针对公司拒绝股东参会问题提出质疑。

根据新潮能源数大股东的举报信内容显示,新潮能源公告称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中小股东则投诉其公然践踏法定事实、伪造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中小股东在举报信中解释,如果金志昌盛授权代表到场投票,那么投票结果将是赞成票27.91%、反对票29.69%,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被否决。由于新潮能源的恶意阻拦,造成投票结果反转,赞成票超过了反对票。

“更令中小股东震惊的是,由于代表国金阳光前来投票的金志昌盛授权代表被阻挡在会场外,导致国金阳光未能投出反对票,但新潮能源公布的投票结果却显示国金阳光投了赞成票。”华寅杰称。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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