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致武汉多楼盘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用付违约金?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3-09 07:27:12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未来 随州报道
疫情导致的工地停工,让武汉许多楼盘面临延迟交房的困境。
近日,武汉数十个楼盘发布了延迟交房的公告,其大多表示受停工影响,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复工,对项目建设工程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客户所购商品房不能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同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因疫情导致的延期交房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可不赔偿逾期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限和疫情管控时间同步顺延,从春节后通知延期复工开始计算,直到当地通知可以复工止。”
属不可抗力因素
2月29日,董女士收到一条消息,是置业顾问发的。他说,“此次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之前您与我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将进行顺延,请您谅解!”
2019年3月董女士在武汉沌口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20年7月份交房,受疫情影响,延期交房已是难免的了。
她随后收到开发商发送的一份文件,总体归纳为两点:一是强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已被国际卫生组织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将顺延,具体顺延时间视疫情变化与国家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而定。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月中旬以来,武汉因疫情影响而发布延期交房公告的楼盘有50多个。2月15日,洺悦芳华发布延期交付告知函,工地复工的日期尚无法确定,将会导致工程进度延期,进而导致商品房交付延期。2月18日,武汉红星天铂发布致客户书,表示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交付的E2地块存在顺延交付的可能,约定2020年12月30日前交付的E3地块将顺延交付日期。
2月21日,华发华中区域发布了延期交房的告知消息,称原定于2020年8月30日前及2020年12月前交付的武汉华发首府项目S3地块将延期交付,原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付的武汉华发首府项目S2地块存在延期交付的可能,S1地块原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目前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将延期完成。
除武汉外,全国许多地区商品房项目都遭遇停工影响,不仅延迟交房日期,也影响项目销售。比如此前中国恒大曾要求全国1246个项目在2月20日前不得开工,全国1040个售楼部在2月20日前不得开业。
顺延时长应与疫情时长大致相当
交房具体延期多久?武汉某楼盘销售告诉记者,“现在武汉封城,工人无法复工,现在工期都暂停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武汉什么时候解封,所以没办法确定具体时间。”
记者咨询了张志同等多名律师。张志同表示,合同履行期限和疫情管控时间同步顺延,从春节后通知延期复工开始计算,直到当地通知可以复工止。另一名律师则表示,延期交房时长应该与整个疫情时长大致相当,“比如从延期复工到通知可以复工时长为4个月,那么交房时间大致应该往后顺延4个月,如果延长到8个月甚至一年才交房,仍然可以申诉违约金。”
2月26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该通知还强调禁止搞“一刀切”,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
另外,考虑到停工可能会给开发商与建筑方带来资金上的困难,住建部还希望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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