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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盈利1204万到亏损1.15亿 安诚财险三季度业绩大变脸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19 16:58:06

摘要:近日,安诚财险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今年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49亿元,净利润则从上一季度盈利1204.3万元,转为亏损1.15亿元。

从盈利1204万到亏损1.15亿 安诚财险三季度业绩大变脸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近日,安诚财险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今年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49亿元,净利润则从上一季度盈利1204.3万元,转为亏损1.15亿元。除了业绩“变脸”之外,安诚财险三季度曾因部分产品存在问题收到银保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但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该公司披露为“否”或表示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

一位业内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问题产品给公司贡献了较大比重的收入或利润,且公司不能很快整改完成或找到替代性产品,就应当披露。

总经理空缺、股权变动频繁

安诚财险成立于2006年底,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其成立之初的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通过不断地股权转让以及增资扩股,最新注册资本金为40.76亿元。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股东构成包括民营企业和外资。

其最新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安诚财险有19家股东,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有,重庆城投持股比例31.0403%;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7733%;DB损害保险公司(原韩国东部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持股比例15.0098%;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88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521%;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财信”),持股比例为5%。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财信的股权全部处在质押状态,并且该部分股权今年年初还被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拟以3.48亿元的底价出售所持有的全部2.04亿股股份。

不过,本报记者发现,重庆财信仍然在安诚财险最新披露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可见,重庆财信出售股权一事,至今未能成行。

除了重庆财信之外,安诚财险的11家民企股东中,还有另外5家股东所持股权也被质押,共质押6.938亿股,占到民营股本9.238亿股的3/4,而国有资本均处于正常流通状态。

事实上,自成立以来,安诚财险股份已多次遭小股东退出或转让。

仅在2016年,安诚财险股份就经历了三次变动。7月,上海三毛出清所持有的安诚财险5000万股股份,由第二大股东重庆渝富接盘,此后,重庆渝富所持股份上升至18.7733%;同年12月,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安诚财险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和聚基金管理股份公司,转让后,前者仍持有公司1500万股股份;同月,力帆实业又出清了手上1亿股股份,由重庆力帆控股接盘。2018年2月,其外资股东国际金融公司将所持有的3亿股股份转让给重庆城投,彻底退出了安诚财险。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外资股东与国内经营者之间在合作方面或多或少都有分歧。国内过去引进外资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外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另一方面就是寻求外方的资本金,但目前从国内来看,国内对于资本金投资的需求并没有以前那样旺盛。如果双方在管理和技术方面不能很好地融合,合作的积极性也不见得会很高。”

伴随频繁的股东变动,还有安诚财险频繁的高层人事变动。

本报记者在安诚财险最新披露的三季度报告中,未找到总经理的身影,可见,自闵卫东被免职之后,该公司总经理职位一直空缺至今。

回溯闵卫东的被免过程,首先是在2018年8月29日,安诚财险发布公告,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胡仲林被指定为经理层临时负责人。2018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闵卫东于2018年7月31日遭停职。2019年1月3日,安诚财险发布公告,2018年12月29日免去闵卫东总经理(执行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闵卫东之前,安诚财险总经理为罗宇星,其任职资格于2011年4月获批,次年其董事身份获批。2015年年初罗宇星主动提出辞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险企更换高管,对于公司来说是有一定影响的,毕竟每一任高管都有自己的经营思路和理念,而这些经营思路和理念要在公司实际经营当中体现出来也需要一段时间,这样公司的整个发展战略才有持续性。但如果这中间有变动的话,那就意味着公司的整个经营理念和思路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也就会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到公司一些核心能力的建设和培育。”

业绩“过山车” 未披露监管措施

安诚财险近年来较大的业绩波动也印证了上述观点。

仅是今年三个季度,该公司业绩就如坐过山车一般。先是第一季度亏损8345万元,到第二季度盈利1204万元,第三季度再次陷入亏损,且亏损金额扩大至1.15亿元。同时,该公司净现金流也连续两个季度呈现净流出的状态,三季度净流出20.2万元,上一季度净流出则达到1.28亿元。

类似的“过山车”似的业绩表现对于安诚财险来说,或许已经习以为常,近年来,该公司的净利润起伏波动一直较大。2009年,其净利润-9617.68万元,2010年扭亏为盈,净利润2967.81万元,2011年又下滑至383.78万元,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翻身,分别获得5275.58万元、5815.78万元的净利润。

2014年,又亏损1.28亿元,2015年盈利2.28亿元,达到利润顶峰。但在2016年再次亏损1048.95万元。2017年,又获得3094.03万元的盈利,2018年,在前三季度再次亏损2.01亿元的情况下,第四季度绝地反击,最终全年险获3710.9万的净利润。

然而这家财险公司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在盈利之路上龃龉难进,在查阅该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时,本报记者发现,安诚财险在今年三季度曾收到银保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但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该公司披露为“否”或表示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今年7月,银保监会曾对安诚财险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该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二是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违规退还保费;四是条款要素不完备、不合理;五是部分免责内容未作出明显提示;六是短期费率表设定不合理;七是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八是信息录入不完整、不规范;九是产品属性分类不当;十是备案表填写不规范或与系统不一致;十一是未规范引用相关标准;十二是健康险保险金额设定的合理性或有效性不充足;十三是附加险混入主险一同备案;十四是保险责任不清晰、不明确。

针对安诚财险存在的上述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

同时强调,该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本报记者:“首先要看监管措施对公司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非常严重,应当及时披露,如果比较严重,可以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如果不严重,可以不披露。这需要由公司进行判断。但公司自然是倾向于不披露。保险业有专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但保险公司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这方面标准自然没有上市公司严格。比起个别公司延迟较长时间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不披露财务稳健性的一些重要指标,这是较小的问题。”

但其强调,如果问题产品给公司贡献了较大比重的收入或利润,且公司不能很快整改完成或找到替代性产品,就应当披露。具体比率可以定为15%-20%,或者属于公司前3位、前5位的产品。

对于安诚财险三季度业绩突然“变脸”和现金流大幅流出的原因,以及该公司总经理人选和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记者带着诸多疑问,曾多次拨打该公司办公室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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