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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授权改革加速:“两类公司”再松绑,2019版授权放权清单将出炉

作者:白宇洁 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4-29 21:13:38

摘要:“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是改革措施中的一大亮点。根据《方案》,依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及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

国资授权改革加速:“两类公司”再松绑,2019版授权放权清单将出炉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白宇洁 陈岩鹏 北京报道

国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迎来新进展。4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下称《方案》)内容公布。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等改革授权经营举措在《方案》中得以明确。

“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是改革措施中的一大亮点。根据《方案》,依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及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其中,被称为“两类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薪酬分配、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方面获得较大范围授权。

《方案》印发后,更为具体的落实举措也将跟进。4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包括不下30项措施在内的《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将出台,出资人权责清单也要进一步完善。

“两类公司”获大范围授权

“该放的放权到位,积极推进放权授权”,在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看来,这是28日公布的《方案》的一大亮点。她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中央企业及所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注入新的动力。

吉林大学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表示,《方案》体现出分类、分阶段、分层、分步实施的特点。在《方案》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的思路下,作为国资委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重要抓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陆续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方面获得授权放权。

其中,有关股权激励的内容备受关注。《方案》称,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方案》同时表示,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而未纳入“两类公司”试点的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也将得到保障。“出资人代表机构主要对集团公司层面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集团公司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方案》写道。

同时,企业的董事会权利被予以强调。《方案》称,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明确由董事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制定、风险内控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履行对所出资企业的股东职责等事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明确授权放权的同时,《方案》也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监督监管体系的相关措施。具体包括: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和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周丽莎认为,“该管的管住管好”是《方案》的另一个亮点。

授权放权清单可期

由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再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在本轮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就得以明确的路径。近年来,围绕授权放权,国务院及地方国资委动作频频。

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取消、下放、授权43项国资监管事项。取消事项包括审批中央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指导中央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与合作等26项;下放事项包括审批中央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等9项;授权事项包括经理层成员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等8项。

2017年以来,北京、广西、河北等省属国资委及成都、合肥等市属国资委纷纷出台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另据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今年4月16日于央企第一季度发布会上的发言,国资委于2018年建立了权力责任清单。

基于既往的国资监管改革动作,李锦在其评论文章中分析道:“从授权准备来说,解决这个重大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他同时指出,如何确保国资委、“两类公司”以及企业之间的授权更加彻底,这是在后续授权改革中要关注的重点。

根据28日公布的《方案》内容,未来国资委等出资人代表机构将按照“清单管理”进行履职。《方案》指出,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李锦向记者分析表示,落实《方案》内容的、更加具体的授权放权清单值得期待。

4月29日,翁杰明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将出台。“根据中央的要求和企业的期盼,我们目前已经草拟了《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有不下30项的措施推出。”翁杰明称。据其介绍,面向央企的普惠性措施,以及涉及“两类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部分特殊企业的授权事项均在清单范围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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