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政协委员林凡儒:中药新药、经典名方等审评政策还没真正放开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3-06 22:36:34
本报记者刘诗萌 于玉金 两会报道
近年来,随着国家“振兴中医药事业”战略的逐步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已经成为巨大的市场蓝海。过去十年间,中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持续上升,保持着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在2017年已经达到1750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有望突破3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20%。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彰显了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视。《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翔宇集团董事长林凡儒的提案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进一步放开古典名方数量和可食可药的中药品种数量,以满足古代经典验方的再开发和人们对医疗保健市场的需求。
他认为,新药、保健食品等审评政策还没有真正放开,对中药新药的审批还没有脱离原有的框架和化学药品的评审模式,虽然已有一些修改和补充意见,但进展仍然缓慢。以近代名老中医的验密单方以及应用多年且临床疗效明显的院内制剂品种为基础,开发新药的政策也没有真正放开。这些问题都严重束缚着中药新药、保健食品的研发和市场转化,影响和制约着中药企业的发展。另外,在《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中,个别地方也有“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存在。
为此,林凡儒建议,应以《中医药法》为准绳,积极推进中医药的保护和发展,具体如下:
首先,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对于《中医药法》颁布以前的有关中药新药和经典名方审评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应以《中医药法》为准绳,从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角度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订;进一步放开古典名方数量和药食两用的中药材品种数量,以满足人民对中医药的需求,进一步推进中药产业的发展。
其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关于“中医药保护与发展”等具体规定,制定有利于中药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加大“放、管、服”力度,在制定和修改中药新药审评政策时,把名老中医的验密单方、应用多年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与古典名方同样对待,使近代中医药的最新研究成果能及时开发成新药产品,应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的治疗。
最后,各级人大应当在《中医药法》公布实施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对该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了解贯彻落实情况,整治对《中医药法》认识不足、贯彻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行为。
责任编辑:胡妍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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