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国有大行来了!建行拟出资不超150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国有大行也纷纷开始加入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大军!
继中行之后,11月16日,建设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该行拟设立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理财”),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为该行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拟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告显示,建信理财拟申请经营下述业务: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对此,建设银行表示,本次投资是本行落实监管最新要求、适应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 化、促进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理财业务公司化运 营和管理,与本行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有利于促进理财业务的专业 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优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各类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能力,提 升本行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一天的11月15日,中行也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行所属一 级全资子公司管理。
“设立理财子公司符合国内外资产管理业发展趋势,也符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升对本行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本行服务实体经 济和理财业务的能力。”中行的公告指出。
早在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理财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做了具体规定。
当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目前,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时机基本成熟。一是“资管新规”已有明确要求。二是为国际通行实践。由独立法人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将其与银行信贷、自营交易、证券投行和保险等金融业务相对分离,为国际通行实践。三是国内有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证监会和原保监会均发布实施了相关制度办法,并据此批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实施持续监管。四是商业银行已具备一定的实施基础。按照原银监会要求,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完成理财事业部改革,在产品销售、投资管理、风险管理、IT 系统建设、会计核算等方面相对独立运作,为设立子公司奠定了基础。
上述负责人还进一步表示,下一步,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自愿原则,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也可以选择不新设理财子公司,而是将理财业务整合到已开展资管业务的其他附属机构。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展业后,银行自身不再开展理财业务(继续处置存量理财产品除外)。同时,理财子公司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防止经营风险向母行传染。
多位分析人士当时亦称,接下来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或将加速。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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